编者按:愈来愈多的国有企业已经由发展危机走向生存危机,现有的各种国有企业改革思路都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的生存危机。为此,本文提出了一个利用“股票热”,以“创业利润”化解国有企业生存危机的一揽子方案。即对全部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化改造,国有企业利用作为公司发起人的地位,通过溢价发行股票获取“创业利润”,然后,从“创业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清偿国有企业债务和支付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从而起到“一箭十雕”的功效,以供参考。 目前,愈来愈多的国有企业正由发展危机走向生存危机,亏损面愈来愈大,亏损度愈来愈深,负债率愈来愈高,停产半停产企业愈来愈多。据统计,1996年1—4月份,国有企业亏损面达40%以上,亏损额300多亿元,盈亏相抵后净亏损25亿元,是历史上没有的(《经济日报》1996年9月),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为75%左右,彩电、冰箱、洗衣机生产能力的利用率不到50%,分别为45.3%、40.1%、40.9%(《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第398页,中国经济出版社,96年)。这种局面若不改变,不久的将来,将有一大批国有企业被淘汰掉,并且极有可能由国有企业生存危机导致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甚至出现某种社会危机。 一、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的生存危机 面对国有企业的生存危机,有人主张出售、拍卖,大规模实施破产,债务重组;有人主张国有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或缩小国有经济规模,或引资嫁接改造;有人主张国有企业“金蝉脱壳”,甚至主张国有企业产权人格化、民营化(实质是私有化)等等。但是,现有的这些国有企业改革思路都不能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无法保证国有资产在变革中的保值增值,甚至会导致国有资产大幅度贬值,因为出售、拍卖、破产后国有资产价格肯定大大低于其价值。二是无法确保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只会将众多的国有企业置于死地或被非国有经济取代。因为若按国际上通过的企业生存的标准,即企业资产负债率50%以下(自有资产大于负债),则国有经济规模至少要缩减到现在的一半,甚至更多(现有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75%意味着国有资产存量中分为4份则3份为负债,1份为国有自有资产。必须砍掉2份负债资产才能使资产负债率降为50%,即国有经济资产规模要缩减一半)。三是无法坚持国家对生产资料占有的主导地位,也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只会导致大量国有企业消亡。现实中,一些地方正打着“改革”的旗号,以放活国有企业为名,大量出售、拍卖国有企业,并且用理论界流行的说法: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卖出的是实物,收回的是资金,原则上是等量的,国有资产并无损失和流失。殊不知,我们坚持国有经济主导地位是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主导地位,而国家占有资金是可以通过税收政策调节的。在目前,相当数量国有企业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超过100%即为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出售国有企业收回的资金不仅用于还债不够,而且无法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根本谈不上用收回的资金重新转为生产资料,实际的结果,即使是企业搞活了,也是生产资料转为非国家所有者占有和国有企业的消亡。四是无法避免由国有企业债务危机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甚至某种社会危机,因为一批企业的关闭将通过连锁反应而引发另外一大批企业的倒闭破产,而出现像前苏联东欧那样的经济大滑坡现象。 可见,按照现有国有企业改革思路,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的生存危机,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将逐步丧失,社会主义旗帜将受到威胁,因而,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二、以“创业利润”化解国有企业危机的基本思路 那么,如何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克服上述主张的弊端,笔者设计了一个一揽子解决国有企业生存危机的方案。其基本思路是:利用当前“股票热”,加速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造,即把所有国有企业改造为有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的多元产权结构的公司制企业。国有企业利用作为公司发起人的地位,通过溢价发行股票获取“创业利润”,然后,再从“创业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清偿国有企业债务和支付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从而起到“一箭十雕”的功效:既解决国有企业生存危机,又确保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既解决国有企业债务危机,确保国有资产在变革中的大幅度增值,又使国有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既解决国有企业债务危机,又解决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又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既避免国有企业债务危机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又使整个社会资金向有利于国有经济发展的领域流动。 所谓“创业利润”就是作为发起人的股东在重新创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化改造)过程中,通过溢价发行股票,不需生产经营就可以获得的利润。具体来说,国有企业的创业利润是这样形成的。假设某国有企业经资产评估后的国有资产存量为1000万元,现作为公司制改造的发起人,假定新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共3000万股,其中,国有资产存量1000万元折为1000万股,其余2000万股按溢价4元向社会发行股票,则可募集8000万元社会资金。这样,公司创立后,总资产9000万元,国家股1000万股占总股份的1/3,即国家股权益(净资产)为3000万元,比原来的1000万元增值了2000万元,这增值的2000万元就是国有资产的“创业利润”。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总值为5.19万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存量约4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约75%,既4万亿元经营性国有资产存量中约1万亿元为国有自有资产,3万亿元为国有企业负债。假设在股份化改造过程中,国有企业负债暂时挂起,以国有资产存量4万亿元作为创业资本,股份化改造企业以2倍国有资产存量进行资本注册(8万亿元),每股面值1元计,国有资产存是4万亿元按面值折为国家股,另4万亿注册资本若以溢价2元发行股票,可募集社会法人和公众资金8万亿元(允许非国有经济以资产入股,分3—4年完成是可行的),则国有资本可获创业利润2万亿元。另4万亿元注册资本若以溢价3元发行股票,可募集社会法人和公众资金12万亿元(允许非国有股东以资产入股,分4—5年完成是现实可行的),则国有资本可获创业利润4万亿元。这样国有资产在不损失的情况下,用增值的创业利润就可以解决国有企业的债务危机和历史遗留问题,并使整个社会资金向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的领域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