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回溯新中国经济制度的形成、演变和发展历史,有必要从理论上来探索20世纪中叶中国经济制度发生的历史大变革大转折中,新中国为什么选择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70年代末又何以转向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90年代初期怎样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21世纪前后又如何推进完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和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与创新等经济制度变迁?面对这一系列历史与现实的大问题,必须深入研究。 新中国以降,历经70年、跨越前后两个世纪经济制度的变迁、经济体制的转换,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实践所处的特殊历史背景及其阶段性发展战略、政策选择约束下的复杂性、变异性和多维性,制约着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及其经济体制的特殊表征及其变迁的互动和张力,有必要深入解读这一具有丰富而深邃内涵的大问题。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理依循,尝试沿着经济制度——社会核心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与具体经济制度的致思路径,并嵌入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整体系统来诠释经济制度的适应性调整和互动性促进。全文隐含且贯穿始终的是一条“双向度变迁”的理论分析主线和分析框架①,即一定社会的核心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具体经济制度三重规定性及其内在关系,以及微观经济制度、中观经济制度、宏观经济制度三个层面的内在关联及其相互关系构成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向度;与此同时,一定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内在关系及其矛盾运动构成一定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外在向度。双向度之间的关系及其互相作用下形成了一定社会经济制度变迁与发展的历史过程。更进一步,从新中国70年来循环深入的历史史实及其历史进程的多维透视中,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形成、社会主义社会核心经济制度的创立、基本经济制度伴随具体经济制度即经济体制的转型、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其具体经济制度的创新与完善的历史过程,把握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变迁的内生性与阶段转换的自洽性,深刻洞悉新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更为深层的结构性变化和纵跃历史的变迁线索及其规律性大势的方向。 二、经济制度:内部分层及其关系 (一)经济制度的涵义及其内部分层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经济制度是一定社会现实生产关系的总和或经济关系的制度化。进一步看,生产关系可分为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两个层次。因此,经济制度也同样可以分为社会经济制度和具体经济制度两个层面。 社会经济制度实质是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本质规定和制度化,其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②以及由此决定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性质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着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相关经济活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及其格局③。具体来看,在实践中,社会经济制度不是一成不变、固化的定式,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变化发展过程。基于此,社会经济制度又可以分为社会核心经济制度和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前者主要反映特定社会经济制度的内在属性,是指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前社会相区别的根本特征或根本标志,是作为与前社会性质根本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由此决定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性质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等核心内容的制度性本质规定,其具有一定社会的一般性和稳定性;后者则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反映该社会主要的、或居基础地位的经济制度的基本属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该社会变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居主体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结构和由此决定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性质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等基本内容的制度性原则规定,其具有一定社会的特殊性和渐变性。 在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确立、成熟及其完全实现是不同的过程:前者可以是一个时点的短暂历史事件;后者却可能因不同国家社会经济制度确立所依赖的起点的不同、历史背景的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从而决定其所走具体道路的不同等,体现为各国或地区虽在时间上仍有差别、但相较确立而言却都是一个相对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一定社会经济制度的确立,是以所有制根本变革为基础的新社会经济制度与前社会经济制度区别开来为最本质的特征,作为“初生性社会经济制度”具有了社会核心经济制度内核的基本元素;而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确立之后其成熟和完全实现的长期过程,作为“次生性社会经济制度”使其本质特征又具有了一定的阶段性历史特征,正是这一阶段性的历史特征可能赋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各具特色。 具体经济制度则是特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其内涵是各种生产要素的具体结合方式以及经济主体的行为规则,表现为经济制度运行层面的各种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体系,反映着社会经济采取的资源配置方式和调节机制等,即通常所说的经济体制,其具有一定社会的应变性和灵活性。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阿沙·林德白克(Assar Lindbeck)教授给经济制度下的定义,主要着眼于经济运行层面,因而类似于这里所说的具体经济制度的涵义,他把这理解为“是用来就某一地区的生产、收入和消费作出决定并完成这些决定的一整套的机制和组织机构”,涉及决策结构(集权还是分权)、资源配置机制(市场还是政府计划)、商品分配(均衡价格机制还是配给制)、激励机制(经济刺激还是行政命令)等八个方面的内容④。具体经济制度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基于微观层面的经济组织制度,即企业制度;基于中观层面的区域经济制度,主要包括城市与乡村关系的经济制度和产业制度等;以及基于宏观层面的国民经济运行及其调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