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9)05-0171-10 一、引言 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在法国外交部举行开幕式,代表中国出席的是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征祥以及南方政府代表王正廷。中国代表团实际由五人组成,按照陆征祥的最初排序,这五位代表是陆征祥、王正廷、施肇基、顾维钧和魏宸组。然而,根据巴黎和会规定,中国实际上只获得两位参会代表资格。故而,中国代表团推出陆征祥与王正廷代表中国出席大会开幕式。此种刻意的安排是为了向外界显示中国“对外一致”,向外人掩饰中国“南北分裂”的政治现实。 1919年1月28日,顾维钧与王正廷出席由英美法意日代表组成的“五国会议”。在此次会议上,顾维钧与日本代表牧野伸显就“山东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顾维钧采用欧美人士容易接受的辩论方法,从山东的历史、文化、宗教、民族等方面入手,阐述山东是中国主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精彩的辩论,赢得了与会大国领袖的赞赏。①对于资历尚浅的顾维钧而言,他的精彩发言无疑提升了其在巴黎和会上的国际知名度。相比较而言,在国内政界拥有深厚影响力的王正廷却表现平平。王正廷的这种心理落差以及他作为五位代表中的唯一“南方代表”的孤立处境,都对他在巴黎和会期间的政治言行以及身份认同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巴黎和会期间,中国代表团的内讧以及随后发生的梁启超“卖国谣言”和顾维钧“娶曹汝霖女儿的谣言”都与王正廷存在某种关联。这些谣言的产生既是代表团内部的人际利益纠纷,也是中国国内南北分裂、派系林立的反映。在国际瞩目的巴黎和会上,来自中国南方的王正廷的政治处境是敏感而紧张的,他如何彰显其外交官身份的合法性,是一个很值得探究的问题。② 二、王正廷代表资格的获取及其身份问题 早在清末民初之际,王正廷就是一位享有盛名的政界人物。他早年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民国初年,王正廷曾担任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副议长,1913年担任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副议长。1917年府院之争发生之后,王正廷南下广州参加“护法运动”,出任广东“非常国会”参议院副议长。1918年10月中旬,王正廷奉广东政府之命,抵达美国,联络美国政界与报界,争取美国承认广东政府。10月22日,王正廷一行抵达北京政府驻美使馆,顾维钧公使以个人名义接见王正廷一行。顾维钧劝告王正廷等人应“齐心协力,一致对外”,尤其不宜“以国内问题诉诸外邦,自招诽讥,徒损我国际名誉”。③当王正廷等人在美国鼓吹“南北分裂”并为北京政府“添乱”之际,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征祥已经考虑把王氏列入中国代表团名单。1918年11月1日,中国驻丹麦公使颜惠庆记载:“陆(征祥)来电,政府意欲在和会中占一席位,由他本人、顾维钧、王正廷、汪荣宝及我担任全权代表。”④这份名单中之所以出现王正廷的提名,显然与新任大总统徐世昌的“和平统一政策”有关,其目的不仅是为了缓和南北关系,更是为了方便中国参加即将举行的巴黎和会。11月6日,陆征祥致电驻美公使顾维钧,请其将这封电报转交给南方政府的代表王正廷与郭泰祺。在这封电文中,陆征祥向王正廷等人表达了大总统徐世昌提倡“和平统一政策”的苦衷:“今总统就任以来,无日不以力筹统一为念,迭次明令宣布此旨,苦口婆心,中外共睹”,奉劝王正廷等“似宜牺牲己见,同谋国是”,最后陆征祥委婉地邀请王正廷参加巴黎和会,表示“今日筹备和议,他时列席大会,关系甚巨,诸赖群力,共事商榷”。⑤此时,陆征祥“邀请”王正廷“他时列席大会”,由于没有明确的承诺,更像是一种“空头支票”。故而,王正廷在11月13日请顾维钧回电陆征祥,谢绝其邀请,并顺带批评北京政府不能代表南方政府,其电称:“我国武人专制,法纪荡然,残民弄兵,丧权辱国,久为中外所厌弃,将来遣派议和代表,既不能代表全国为西南所否认,又不能代表民意为世界所不取,观近日外交团向北京政府所提出之责言已可知。”⑥王正廷是职业外交家,能够出席巴黎和会,当然符合其个人心愿。他拒绝陆征祥的邀约,不过是在待价而沽。 此时,广州军政府与北京政府关于巴黎和会“代表权”的争夺刚刚开始,结局尚未明朗,这也是王正廷暂不接受北京政府提名代表的客观原因。1918年12月14日,著名政客、曾任广东军政府内务部长的孙洪伊致函广东非常国会参、众两院议长林森、吴景濂,建议非常国会发布声明,不承认北京政府委任陆征祥出席巴黎和会的资格,并建议由非常国会代表全国国民电请美国总统威尔逊为“欧洲和议之中国代表”,“如威氏承认,则我目的已达,即或不然,则乘势要求西南派人参与和会。此举不惟增中美两国之感情,且可反促外交之进步,而陆氏之非法使命必可根本推翻,南方乘机派遣代表或可达到目的”。⑦既然广州军政府此时计划否定陆征祥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资格,那么王正廷要接受陆征祥的代表提名,在时机上显然是不妥当的。关于代表权的争夺,广东军政府实际上不具备与北京政府抗争的“合法性”,故其所争,只能起到政治破坏的作用。因为北京政府是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中国政府,所以广东军政府对外无权派遣代表出席巴黎和会。广东军政府想通过对代表权的争夺,彰显其独立地位。关于此层意图,广东军政府总裁岑春煊在1918年12月12日给江苏督军李纯的电文中,表露无遗。岑电指出:“欧洲和会,有南北会同派遣代表,即为适当。例如北派若干人,南亦派若干人。此双方合派人员,北方一律正式任命发表。同时,南方亦一律正式任命发表。如须国会通过亦可。如此办法,对内则法律、事实既能兼顾,彼此体面亦获两全”。⑧问题是,北京政府与广东军政府的政治地位是不对等的,前者获得“国际承认”,后者则是“分裂政权”。如果北京政府接受了广东军政府的“派遣代表方案”,就等于“屈尊降格”,虽然顾及了南方的“体面”,却损害了北方的“法律地位”。故而,北京政府不可能接受南方提出的共同任命代表的方式。1918年12月12日,北京政府国务总理钱能训在给南方军政府的回电中,指出:“以对外而言,历来外交,只承认中央惟一政府,不能自歧为二;以对内而言,则同为民国,本无南北之分,自无会同之必要。”⑨岑春煊还发表公开电,反对北京政府派遣陆征祥为“专使”,并主张“非由南方推出极重要之人物赴欧列席不可”,否则南方“欲破坏则有余”。⑩12月13日,广东军政府外交部长伍廷芳致电英美法意日等国,请求承认伍廷芳、孙中山、王正廷、伍朝枢和王宠惠为中国出席巴黎和会代表,请求“协约各国主张公道,予以承认”。(11)由于欧美列强不承认广东军政府,故而伍廷芳的通电宣言,不过是象征性的举动,没有实质意义。当然,王正廷也明白他要参加巴黎和会,非接受北京政府的任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