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世纪杰出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曾如此写道:“一切罪恶之首,莫过于对人类的贬损和侮辱。”①心理学家菲利普·G.津巴多(Philip G.Zimbardo)也认为:“人对人类手足能做出的极端恶行,莫过于剥夺他人人性,也就是运用心理学的去人性化过程让人失去存在的价值。”②这关涉的正是“非人化”(dehumanization)议题。非人化无处不在。哲学家大卫·L.史密斯(David L.Smith)发现:“在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各个时期,它一直都存在着,甚至在史前时代也是如此。非人化在东方有,在西方也有,在最发达的地域、最老练的人身上有,在亚马逊最偏远的部落里也有。它的痕迹可见于古代楔形文字石板,也可见于当今报纸上刺眼的头条。”③但遗憾的是,关于非人化的研究并不多见,相关文献常常只是零散地顺带提及。在史密斯看来,这种空白“令人困惑,也非同小可”。他于2011年出版了一部名为Less ThanHuman(中文译为《非人》,含“比人低、不如人”之意)的著作,目的在于将非人化从暗处带出来,以推动一场耽误了数个世纪的对话。本文旨在以史密斯的著作为线索,梳理西方学界在该领域的相关研究,探讨“非人化”现象的本质,分析其思想脉络、形成机制以及它所带来的可怕后果,进而检视克服非人化也即重赋他人以人性的可能出路。 一、非人化观念的谱系 早在公元前7世纪,抒情诗人西蒙尼特斯(Semonides)就曾将女性形容为亚人类的动物。《伊索寓言》中有人身动物灵魂的说法。到了公元前4世纪的亚里士多德那里,非人化理论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他所在的时代将人划分成两类:自己人和其他人,前者是文明的典范,后者则为野蛮人。亚里士多德声称,野蛮人天生就是奴隶,他们不具备足够的人类品质可以为自己做主,无法进行理性的思考。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就此断言野蛮人是亚人类,但他声称野蛮人是“不完整的或未完成的”(incomplete)人,在某些方面和亚人类的动物相似。也就是说,野蛮人摇摆于人类和亚人类之间,只有完全臣服于自己的主人(即人类),他们才能间接地获得作为人的地位。 在亚里士多德之后,本质与表象的区别成为哲学思想的一个主要部分,也成为亚人类特征这种构想的主要成分。④事实上,如果不对事物的表象与实质做出区分,就很难确定非人化现象存在的依据。从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时代开始至今,哲学便一直不曾忘记对“本质”(essence)的探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所谓事物的本质,指的是使之是其所是的东西,而非表面的现象。在此基础上,看待一个人也就要看其内在的核心本质,内在是否具备人性。将他人非人化,实际上是将他们看作人类的“赝品”(counterfeit),即看似像人却没有人类本质的生物,而这之所以可能,完全是因为人们生来就倾向于认为,存在一种以本质为基础的自然种类(natural kinds)。亚里士多德将奴隶看成“活的机器”,与动物尤其是家养的动物无异。 到了奥古斯丁,他开始宣称:一个人的生理外表与其作为人的地位和精神价值毫无关系——使人成其为人的是内在之物,即理性的灵魂,而非外在的躯壳。其后古罗马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亦译“波爱修”)认为,邪恶之人由于沾染上非人的动物本质,从而会丧失人性、丢失自己;丧失良善之人,就成了野兽;那些被恶行改变之人,人们不可再将其视为人。在波伊提乌的时代,很多人都相信有一条“存在巨链”(scala naturae,或称“自然之梯”)。这是西方思想史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西方思想家理解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它可以从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那里找到线索,但史密斯认为,这种观念可以追溯到古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时期。这条存在巨链乃是“由大量的,或者说——根据严格却很少精确运用的连续逻辑来看——是由无限数量的、排列在一个等级森严的序列中的环节所构成,这个序列……经过‘每一种可能的程度’,一直上升到完满的存在。”⑤一个较完整的说法是,该链从上帝开始,往下依次是天使、魔鬼、星辰、月亮、君王、王公、贵族、凡人、野生动物、家养动物、树、其他植物、珍宝、贵金属及其他矿物质。一般来讲,人处于巨链的中心,随后是动物,亚人类便处于人与动物之间的链层上。无论如何,亚人类的地位都在人之下。这一思想既是非人化的渊源,也是非人化概念存在的先决条件。 受波伊提乌的影响,15世纪时,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皮科·德拉·米兰多拉(Pico della Mirandola)讨论了人在存在巨链上的地位,以及人类返回到比人类低等的状况的可能性。他认为人们能够自由选择在存在之链上的位置,可以尽力去接近神,也可以选择降低至动物的层次。同时代的菲利普斯·冯·霍恩海姆(Philippus von Hohenheim)则认为,人类和亚人类的要素在人们的本性之中呈现为拉锯战,人身上具有动物性的一面,人是否会变成非人,全在于对亚人类潜能的控制。⑥ 启蒙运动时期,休谟第一个对非人化进行了心理学的探究。他的《人性论》一书即是采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人性,书中有关爱恨起源的讨论涉及他对于非人化的思考。人们倾向于喜欢让自己愉悦的人而讨厌令自己不快的人,人们亲近本群体成员而歧视外来成员。这构成了所谓的外群体偏见(outgroup bias):如果对他人的偏见过于强烈,会不再将其视为人类。休谟在《道德原则研究》中认为,人们的道德态度并非建立在规定和原则之上,而是基于感觉,基于“同情”(sympathy)的心理能力。对于非我群类者,应当通过“共通的观点”来克服偏见。尽管如此,休谟认为非人的生物没有参与人类社会的必要途径,因此如何对待它们也就无涉正义与道德。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