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和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理论界总结腐败的实质是权钱交易,嫁接这一实况,有人提炼出一个新概念——权力资本。这个新概念已在大众中传播并用以观察反腐败斗争。但是,它科学吗?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影响呢?因此,很有必要对此加以研讨。 所谓资本,马克思早就指明,它是通过剥削雇佣工人而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体现着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而劳动力成为商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劳动者有人身自由,但又一无所有。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和目的就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资本家总是想以最少量的预付资本来获取最大量的剩余价值。按照资本在生产剩余价值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按资本所处的领域不同,又分为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和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在循环和周转过程中又表现为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 而权力则不属于经济学范畴,而是一个历史性的政治学概念,它标志着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属于政治学范畴。按照行为主体和职责不同,权力又划分为三种:一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法规的立法权,二是政府行使的管理行政事务的行政权,三是法院和检察院分别行使的审判和监督守法的司法权。阶级统治权力是构成国家三要素的基本要素之一。由此看来,权力不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不是商品,不是一般等价物,不是货币,更不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即资本。权力永远不能转化为资本或衍生资本——权力资本。这是起码的常识。 权力资本论能否成立,还是让历史站出来说话吧。在漫长的原始社会,生产力极端低下,生产资料是氏族公社公有制,氏族成员集体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剥削,没有阶级,人与人是平等互助的关系,产生的是原始朴素的集体主义思想,公共事务由民主选出的酋长管理;重大问题由为全体成员服务的“权力机关”——氏族和部落议事会、氏族和部落全体成员大会民主决定。酋长虽然拥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有限权力,但这权力必须也必然为大家服务,那时连商品货币都没有,当然谈不上有什么权力资本。到了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有了剩余产品,加之社会分工的出现和私有制的产生,于是商品及其生产和交换便降临人间。这时氏族首长逐渐变为世袭,这种“氏族贵族”利用手中的职权或战争发财致富,侵占公产,剥削氏族部落的一般成员和战俘,逐渐变为奴隶主。“氏族贵族”变成奴隶主,固然权力和商品经济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最根本的原因则在于剩余产品和私有制的出现。因而也谈不上什么权力资本。在几千年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据统治地位,小商品经济在自然经济的缝隙中生存,处于从属地位,只起补充作用。那时虽然有小商品生产和交换,有充当商品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货币,有大大小小以权换钱的贪官污吏,甚至产生拿钱买官升官的丑恶腐败现象,但那时没有资本,因此同样没有什么权力资本。到了商品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到处存在着榨取雇佣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资本运作,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拥有各种统治权力。资产阶级政治集团的一些高层人物经济与财团互相利用,进行权钱交易,发生诸如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意大利前总理贝卢斯科尼,英国一些议会议员以权谋钱的贪污贿赂等等枚不胜举的官场腐败丑闻。能否据此就概括出一个权力资本概念呢?不能!其理由是:一、资产阶级利用其阶级统治权力,维护资本家生产资料私有制,从各方面保证资本正常运作,从而更多地榨取剩余价值,这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因此不存在什么权力资本。二、在商品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一些非劳动产品,比如人的良心、荣誉、人格、权力等等,也被一些人当作商品来买卖。这里请注意,权力等只是当作商品,而非就是商品——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所以,这叫非劳动产品的商品化,权钱交易叫权力商品化,而非权力资本。马克思在其杰作《资本论》中为什么没有提及权力资本,这不是马克思的疏忽,而是马克思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之使然。三、权力商品化引发的贪污贿赂腐败行为严重地危害社会和全世界,因而受到各国乃至全球的强烈反对。由权力商品化造成的贪污腐败行为遍及世界,几乎成为当今各国的“通病”。这个“通病”被西方大众煤介称为“全球性的灰色癌症”。这种“癌症”不仅严重地破坏了社会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实施,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法制,侵蚀了社会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而且还严重地危害经济发展。据估计,行贿受贿行为抬高了合同价格,打击了投资信心,使全球消费者多支出商品总价值的5%至10%,使贫穷国家的债务增加了三分之一。腐败危害之烈,已使它成为当今文明社会的公敌,激起了各国人民的强烈愤慨和反对。许多国家的政界领导人纷纷表示“为了未来,整肃政坛”。1994年经合组织通过一项无约束力的建议,敦促各成员国对外国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提出起诉。并从那时起,有关小组就在研究各成员国的立法以便使各国反行贿受贿的法律统一起来。欧洲委员会已经指定一个小组制定一项国际反腐败战略。正如1996年1月10日美国《基督教科箴言报》一篇文章所言:“全球采取反腐败行动。”防腐倡廉,加强廉政建设,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反对权力商品化已成为不可阻遏的世界潮流。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尚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的所谓权力资本,反倒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指导,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经济基础,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中国滋生横行起来,岂非咄咄怪事? 综上如述,权力不能转化为资本而成为权钱联姻的权力资本,其原因在于:一是不合逻辑,没有科学根据,作为政治范畴的权力永远不是商品,不是万能的等价物,更不能转化为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即资本。二是没有历史根据,前文已作为论述。三是没有现实根据。从社会主义中国来看,我国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服务,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党和政府正在大力贯彻执行邓小平同志确立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胆敢以身试法,搞权钱交易者,必定受到党纪国法的查处和道德的谴责,因此不可能形成类似旧中国“官僚资本”的权力资本。另则:我们也不知道所谓的权力资本,究竟跟我国当前社会哪一种合法的生产关系相联系,跟哪一种合法的特权阶层及其权力相联系?我估计,持权力资本论者说也说不清楚,我们听也听不明白。从国际社会来讲,各国已联手反贪。国际反贪污大会自1983年举行第一届以来,每两年举行一次,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广。1995年10月6日,在北京召开题为“反贪污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盛况空前,89个国家和地区的900多名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和教授带来252篇论文与会,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就必须坚持进行反对贪污的斗争。”“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始终重视反贪污斗争。”“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同贪污腐败现象的斗争,态度明朗,行动坚决,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于社会实践有碍甚至有害,使人们对反贪倡廉动摇或丧失信心和决心。权力资本论易把人们导入认识的误区:“凡官皆贪”、“天下乌鸦一般黑”。误认为当官的掌握权力,都可利用这个权力去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和他人财富。反贪的结局是越反越多,人们对腐败只有无可奈何,习以为常,安于现状,任其侵害,甚至把反腐倡廉看作是哄人的空谈和骗人的把戏,而看不到当前查办贪污贿赂累累成果和今后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从思想教育到法纪制度完善从而保障反腐败标本兼治的光明前途。 社会上不存在权力资本,那么权力在我国能不能商品化呢?答案已由事实一再表明,不仅可能,而且在当前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大量地且惊人地在神州大地发生了,有些领域还相当严重。例如,近些年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乱纪人数增加,违法犯罪者级别升高;一些人顶风作案,以身试法,大案要案呈上升趋势;国有资产在权力商品化中流失严重,流失方式五花八门;法人犯罪和团伙犯罪大幅度增加,影响面广且案值巨大。如此等等,不胜枚举,令人发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者以权换钱,以钱开道升官获取更大的权,在权钱再交换中掠夺更多的钱;违法者以钱换权以便获得更多的钱,以更多的钱换得更大的权以便获得特多的钱,在权钱再交换中实现“滚动式”发展。这种权钱交易共同特点,都不是在市场上阳光下公开交易的,而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在地下搞黑交易。对这种党纪国法民心所不容的黑交易,只能名之曰:权力商品化,而不能称之为:“权与钱的联姻——权力资本”。即使把权钱交易非法所得的钱作为资本投入到经济运行中去谋取更多的钱,这也是权力商品化的衍生物,因而不适宜从经济关系的总体上概括出我国出现了权力资本——与现有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及外国私人资本不同但并列的一种特殊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