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鲁迅在广东的资料,已经出版过《鲁迅在广东》(钟敬文编辑,北新书局1927年出版)、《鲁迅在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编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76年出版。这本资料集实际上是李伟江、饶鸿竞、吴宏聪共同编辑的,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的时代背景下,没有署这三位学者名字,而是署“中山大学中文系”)、《鲁迅生平资料汇编(第四辑)·鲁迅在广州》(李伟江、饶鸿竞、吴宏聪编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等几本资料集,其中尤以《鲁迅生平资料汇编(第四辑)·鲁迅在广州》最为全面。 李伟江在《“鲁迅在广东”研究的回顾与前瞻》一文中指出: 李伟江、饶鸿竞、吴宏聪编写的《鲁迅在广州》,编入《鲁迅生平资料汇编》第四辑,是注释《而已集》的副产品,也是此前印行的《鲁迅在广州》的改编本。本书着重收集当年发表或存档的原始资料,对回忆材料和调查资料的选择相当严格,并作订正,图片比较丰富,且加附录,可以说是目前最完备的一本“鲁迅在广东”的资料集。但限于篇幅和见闻,仍存遗珠之憾,而且也有小错。增订本编好因缺乏经费而未能出版。① 很遗憾,李伟江等学者主编的《鲁迅在广州》“增订本”迄今下落不明(笔者2019年2月请教负责编辑《鲁迅粤港时期史实考述》一书的张钊贻教授,得知李伟江教授留下的文献资料中并没有《鲁迅在广州》的“增订本”),所以也无法知道“增订本”所增补的具体内容。不过,笔者认为,如果李伟江等学者主编的《鲁迅在广州》“增订本”中有新发现的材料,肯定会通过文章的形式先行发表出来。 笔者在搜集“鲁迅在广东”的相关资料时,注意到《国立中山大学日报》刊登的两则署名“国立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周树人黎国昌”的“通告”没有被收入《鲁迅生平资料汇编(第四辑)·鲁迅在广州》。关于鲁迅在中山大学执教期间所参加会议和签发通告的情况,李伟江在《鲁迅与中山大学》一文中进行了详细地梳理,指出: 鲁迅任职期间,主持过第一至第七次教务会议,都已记录在案,时间依次为:二月十日、二月十五日、二月二十一日、二月二十五日午后二时、三月十一日下午二时、三月二十五日、四月十四日午后二时。六次会议纪事录均载《国立中山大学校报》,第四次会议录只列目录而无正文,另收入《国立中山大学十五年度教务会议纪事录》中,这是研究鲁迅在中大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依据。他还参加过第一次考试委员会会议、文史科第一和第二次教授会议、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预科第三次国文教务会议,时间分别为二月十日、二月十二日、二月二十四日、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时半、四月十三日下午二时半。 至于草拟文告,在补考与开学前后理应不少,但目前只发现《教务处布告》一份,写于二月二十三日,签署“主任周树人”,是专为补行第二次编级试验而公布各科系应考科目的。这是迄今为止尚未编入鲁迅各种集子的一篇佚文。另有一篇《本校教务处概况报告》,约写于二月底三月初,没有署名,是否鲁迅所作,尚待研究;不过报告中同情并支持被压迫学生,体现了鲁迅的思想,亦有可能出于他的手笔。② 很显然,除了上述的署名“周树人”的《(教务处布告》外,李伟江没有提到《国立中山大学日报》刊登的两则署名“周树人黎国昌”的中山大学教务处的通告。这两则“通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立中山大学日报》,民国十六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三),“通告”栏: 本校第八次教务会议通告 本月十一日下午二时半在本校会议室,开第八次教务会议,相应函请届时出席。 国立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 周树人 十六年,五月九日 二,《国立中山大学日报》,民国十六年五月十四日(星期六),“通告”栏: 教务处通告 本月十六日下午三时在本校会议室开第九次教务会议,相应函请届时出席。 国立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 周树人 假 五月十三日 据鲁迅日记,鲁迅在4月29日致函中山大学委员会正式提出辞职并退还了中山大学的聘书,③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这两则署名为“周树人黎国昌”签发,但是日期分别是“五月九日”和“五月十三日”的“教务处通告”呢? 另据鲁迅日记,鲁迅虽然在4月29日正式向中山大学委员会提出辞职,但是中山大学委员会试图挽留鲁迅,直到6月6日才正式致函鲁迅同意他辞职。④所以,在4月29日鲁迅提出辞职之后,到6月6日中山大学委员会正式同意鲁迅辞职这一时间段内,鲁迅在名义上仍然是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从《国立中山大学日报》刊登的如下两则消息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在5月份仍然被中山大学聘为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和中山大学组织委员会委员。 一,《国立中山大学日报》,民国十六年五月十三日(星期五)“通告”栏目: 《国立中山大学各行政机关主任人员一览表》 国立中山大学委员会委员长 戴季陶 教务处主任 周树人 黎国昌 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 周树人 二,《国立中山大学日报》,民国十六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一)“专载”栏目: 本校各委员会一览表 组织委员会 主席 杨子毅 委员 饶炎 黎国昌 傅斯年 周树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五月九日”发布的“本校第八次教务会议通告”署名为“周树人黎国昌”,“五月十三日”发布的“教务处通告”署名为“周树人假黎国昌”,这两次的署名的不同之处即“五月十三日”的署名在“周树人”之后多了一个“假”字。“假”有“代理”的意思,这说明鲁迅在辞职未获中山大学委员会正式批准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在代理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因为用中山大学教务处的名义发布的“通告”在程序上需要由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签发,而鲁迅在4月29日正式提出辞职的情况下,估计是不到中山大学教务处上班了,但是中山大学教务处还要继续运转,所以还要继续使用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周树人”的名义来签发一些公文和“通告”。另外,据鲁迅日记,时任中山大学教务处副主任的黎国昌在5月3日夜访鲁迅。⑤黎国昌这次来访估计是和鲁迅商量中山大学教务处在鲁迅不去上班的情况下如何继续运转的问题,他可能得到了鲁迅的同意,用“周树人”的名义继续签发中山大学教务处的一些公文和“通告”。另外,笔者也发现了一封由中山大学教务处在5月5日发出的致社会科学科的公函,⑥在这封公函的后面有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周树人(署名为:周树人假)和副主任黎国昌的亲笔签名,这也充分说明鲁迅在4月29日正式向中山大学委员会提出辞职之后,仍然在一定时期内代理中山大学教务处主任的一些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