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译自他发表在《胡塞尔研究》2013年总第29期的论文:The Missing Chapter from the Logical Investigations:Husserl on Lotze's Formal and Real Significance of Logical Laws. [中图分类号]B516.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9]09-0019-10 一、胡塞尔与洛采:概述 在《序论》(Prolegomena)的一个脚注中,胡塞尔承诺会写一章关于洛采认识论的内容。①本文的目的就是考察胡塞尔所计划章节的文本,并特别关注它是否超出了胡塞尔从洛采那里明显受到的馈赠。 洛采在十九世纪思想家的榜单中排名很高,对胡塞尔产生了很大影响,但却几乎被胡塞尔学派的学者以及一般意义上的哲学史家们所忽视。胡塞尔以许多方式与洛采相关联。他在哈勒的导师,卡尔·施通普夫(Carl Stumpf)是在洛采的指导下取得教授资格的;而在胡塞尔获得第一个终身教职的哥廷根大学,也是洛采哲学的一座圣殿,因为洛采将其大半学术生涯(1844-1881)都用在那里执教。在洛采离开哥廷根前往柏林之后,哥廷根正如胡塞尔所评价的那样,成为“一片哲学沙漠”②。 胡塞尔甚至在与布伦塔诺(Brentano)开始其哲学学习之前,就已经购得洛采的《小宇宙》(Mikrokosmos)一书,之后又买了当时能买到的洛采的几乎全部著作。③洛采哲学是胡塞尔1887年④在哈勒大学参加考核(Nostrifikation)时的第一个问题,他曾反复提到,对洛采哲学的学习在其《逻辑研究》背后产生了关键影响。胡塞尔主持过两次以上关于洛采的最终考核,关于洛采认识论的讲座贯穿其整个学术生涯(1912年在哥廷根,1922年在弗莱堡)。 因此,洛采这个人物在胡塞尔的全部作品中反复出现并不奇怪。不过,胡塞尔对洛采的参考大多围绕某些相对简单的问题。首先是洛采将数学归入逻辑的想法引起了胡塞尔的兴趣。这看起来可能只是一个纯粹技术性的问题,但它很明显帮助胡塞尔构想出其《逻辑研究》的根本观念。胡塞尔在《序论》和以其为基础的大学讲座中反复提及这一观念⑤,它在胡塞尔的早期哥廷根讲座中也多次出现,这些讲座的内容很大程度上都源于其新近出版的著作。比如,在1902/1903年冬季学期,胡塞尔在讲座中演绎了洛采的想法⑥,在其后期的哥廷根讲座中也有所重现⑦。 胡塞尔受惠于洛采的最明显方面或许就是他反复提到的一个声明,即洛采对柏拉图理念论的阐释为胡塞尔自己的纯粹逻辑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推动力。胡塞尔在许多重要文本中都强调了这一声明:在《序论》中⑧,在他仅有的直接公开回应对《序论》的心理学批评中(Hua XXII,156),在1913年为《逻辑研究》起草的第二版前言手稿中⑨,在《观念》(Ideas)的延续中⑩,在《大英百科全书》(Encyclopaedia Britannica)相关文章中(11),以及《形式与先验逻辑》(Formal and Transcendental Logic)之中(Hua XVII,271)。它同样与一些重要的通信伙伴相关联:1905年致布伦塔诺(Brentano)的信(BW I,39)和1925年致卡西尔(Cassirer)的信(BW V,4)(12)。看起来,在《逻辑研究》第一版之后,胡塞尔弱化了这种声明的语气,或许是为了与那些将其现象学视为洛采哲学产物的人拉开距离。无论如何,胡塞尔的声明已经获得广泛接受,我们没有理由来挑战——虽然,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那样,其精确程度值得进一步考察。 当然,胡塞尔对洛采的提及并不局限于这些方面:他在探讨判断理论时经常提到洛采(13),特别是涉及非人化(impersonalia)时(14);在一般性的调查中也有多处提到洛采,主要是因为在当时的哲学标准中洛采很重要(15)。最后,随着胡塞尔的年岁增长及其哲学抱负的日益增加,他反复提到洛采在《逻辑学》(Logik)中的著名结语——“不仅仅要计算世界的进程,而且还要理解它”——来描述其对科学(包括人文科学)的现象学证明计划。 鉴于胡塞尔就洛采对自己影响的声明出现在他生前出版的著作中——以及胡塞尔为《逻辑研究》第二版起草的前言中明确再现了这一声明,它在1939年被欧根·芬克(Eugen Fink)以缩略删节版的形式出版——它在胡塞尔学术成就中成为被接受的观点中一个次要的但却明确的部分是毫不奇怪的。然而,这些考察很明显都没有超越上述洛采对胡塞尔的恩惠。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对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原计划的洛采章节感兴趣的原因,在上述提到的注释中,胡塞尔承诺探讨洛采哲学的一种不同方面:洛采的“认识论观点”及其关于“逻辑发展形式与实在意义”的观念。 二、胡塞尔的原计划章节及其文本基础 在上文提到的那处注释中(《序论》第一版第220页),胡塞尔写道:“在下一卷,我们将有机会讨论洛采的认识论学说,特别是要批判性地理解其关于逻辑的实在与形式意义的章节”(Hua XVIII,222 n.4)。但是,在这一卷最后的补正(Berichtigungen)中(orig.258),胡塞尔谈到:“将‘在下一卷’改为:在这部著作后面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