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安理会的地位和作用不能有效反映当今世界的现实和需要,促使安理会的改革势在必行。 作为安理会权力结构的核心内容的常任理事国和否决权等问题将是改革的焦点所在。 改革最终结果如何,有待观察,但目前看来: 1.改革进程近斯内很难取得重大进展;2.改革不会彻底打破现有的权力结构;3.改革的最终结果将是妥协的产物。 安理会是联合国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职能的核心机构。《联合国宪章》第24条规定,“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并同意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责任下之职务时,即系代表各会员国”。为履行此方面职能,《宪章》并在第六章、第七章规定了可供安理会采取的种种和平乃至强制办法,从而使安理会成为联合国六大机构中唯一能够做出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决定、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机构。 《宪章》的有关规定,仅仅以“立法”的形式抽象地确定了安理会作为联合国中枢机构的权力和职能,而如何行使这些权力和履行这些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安理会成员国的利益和意志。换言之,安理会是由国家组成的,不是超越于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其决策不可避免地带有国家色彩,而成员组成、运作方式等因素往往在各种决策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基于此,从联合国创立伊始,作为核心机构的安理会的席位设置、分配等问题即成为广大会员国备加关注的焦点,围绕这些问题的讨论也不时反映在联合国讲坛上。但过去50年来,鉴于冷战时期东西方集团对抗对联合国的制约等因素,除1963年第18届联大决定将安理会非常任国席位从6个增至10个外,创建联合国时确定的安理会组成格局和决策程序未发生过根本性变化。 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改革浪潮再次冲击联合国,一大批国家强烈要求对安理会的成员组成和决策程序“全面”改革。1992年12月,第47届联大就“安全理事会席位公平分配和成员数目增加问题”协商一致通过一项由巴西、印度、日本等国提出的决议案,要求秘书长“邀请各会员国至迟在1993年6月30日前就是否可能审查安全理事会席位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向第48届联大提交载有各国意见的报告。 联大的这一决定,标志着安理会改革进程的正式开始。它不仅表明联合国进一步调整安理会的组成,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需要,同时也集中反映出国际政治力量格局的变化及其对联合国权力结构的挑战和冲击,预示着一场新的权力之争。 一、安理会改革的动因 90年代的安理会改革,有其历史必然性,同时也是在特定背景下,由一系列特定因素交织促成的。 (一)世界多极化趋势加速发展,国际政治力量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一些新兴经济大国和地区大国崛起,中小国家作用增强,对安理会旧的权力结构带来冲击。 联合国创立50年来,世界格局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在此变化过程中,一些大国兴衰不一,力量或消或长。其中最为显著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德国和日本,在百孔千疮的废墟上发展成为新的世界经济超级大国,成为国际舞台上的重要力量之一。与此同时,德、日也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国际事务中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并不相称。为了摆脱“经济上的巨人,政治上的矮子”形象,两国深感有必要跻身安理会常任国行列,增加在联合国和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以确立自己在世界新格局中的“政治大国”地位。为此,两国采取了种种措施,包括修订国内立法,摒除在派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等方面的法律障碍,加大对维和行动、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的投资等,为实现其目标铺垫道路。同时,德、日也毫不讳言其欲成为常任理事国的迫切心态,在联合国及国际社会大造声势。在1993年就安理会改革问题给联合国秘书长的复函中,德国明确表示“准备承担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尽的义务”,日本也表示“愿尽其所能履行其对安理会的责任”。两国领导人在联合国大会等场合也均多次不失时机的重申同样的愿望,并希望在1995年纪念联合国成立50周年之际完成这一进程。德、日两国的再度崛起和意欲在安理会常任国中争得一席之地,是推动安理会改革进程的主要动力。 印度、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埃及、巴西等发展中大国,在多极化趋势下力量更加壮大,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这些国家不仅人口众多,疆域广阔,经济发展潜力大,而且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较为活跃,在地区事务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远不满足于仅作联合国普通会员的地位,亦强烈要求调整安理会权力结构,通过改革确立自身的“世界大国”地位。进入常任理事国行列是这些国家的根本目标。但基于自身政治、经济力量的局限和集团利益考虑,这些国家又不能不与广大中小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呼应它们的改革主张,以借助其力量推动安理会改革进程,为自身政治利益服务。这些国家是推动安理会改革的另一支重要力量。 两极世界格局终结,一大批中小国家从东西方两大集团的禁锢中得到解脱,在联合国事务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从数量上看,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中小国家在联合国会员国中占绝对多数,但它们在安理会的代表比例却明显不足。特别是在近几年联合国会员国数目急剧增加的情况下,中小国家进入安理会的机会进一步减少。以马来西亚、哥伦比亚和古巴等不结盟国家为主的广大中小国家,对此情况极为不满,强烈要求改变现状,扩大安理会组成,根据地区公平分配原则,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这些国家在安理会改革进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