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十月革命之后,北京政府遵从协约国一致的原则,出兵西伯利亚,对苏外交关系暂时处于断绝的状态。但是到了1920年,除日本以外的各列强先后从西伯利亚撤兵,作为苏对外缓冲国的远东共和国成立,中国获知苏第一次对华宣言,这三点因素使得中国同苏之间开始了初步的外交接触。1920年5月到1922年秋,中国和苏之间共签订了9项围绕商业和交通的临时协定。在多项临时协定的基础上,苏联认识到了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可能性,因而从1920年起先后派遣尤林使团(远东共和国名义)、裴克斯使团、越飞使团、加拉罕使团赴华,终于在1924年签订了《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暂行管理中东路协定》及7件声明书、2件换文和1个议定书,标志着中苏关系新阶段的开始。在中苏交涉的整个过程中,列强的态度及华盛顿体系对中国外交自主权的束缚,成为中苏之间正式建交的一大障碍。另一方面,在对苏承认问题上,日本同法美英持不同态度,因为日本与苏除了有经济联系外,还在国防战略上有不同于英法美的利益诉求。面对中苏外交的变迁,日本表现出怎样的态度?内部又出现了怎样的声音?以往国内学者将着眼点放在中苏交涉方面,强调日本同列强一起遏制中国对苏联的承认。日本学者则主要着眼于日苏交涉,认为中苏复交对日苏交涉有促进作用。①但是,相关研究成果都没有提及中苏关系的变迁对日本的中国政策所造成的影响。通过对史料的梳理可以发现,中苏关系的变迁极大地影响到日本的对华政策和行动,只是重视和调整相关对华政策的不是日本外务省,而是日本陆军。 一、中日苏三国关系背景与日本外务省对中苏关系的认识 从俄国十月革命到1924年5月建交,中苏之间的外交关系经历了非常复杂的变化。一方面中国出兵西伯利亚、强行接收中东路及哈尔滨行政权、苏出兵外蒙、在外交上出尔反尔,加剧了中苏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苏发布三次对华宣言、中苏签订9项临时协议、互派使团往来,保证了双方之间的沟通。②可以说,此时中苏关系是处在既有矛盾又有调和的一种状态中。相比较于中苏关系,日苏矛盾更加尖锐。日苏之间先后因为日本长期驻兵西伯利亚并支持白俄残余势力、庙街事件、北库页岛问题而产生纠纷并加剧了矛盾,但自1921年起日苏双方也开始了多次的交涉。从大连会议,到长春会议、后藤越飞会谈、川上越飞会谈,再到加拉罕芳泽会谈,日苏两国之间的试探和沟通一直没有断绝。整体上,自1921年起日苏关系同中苏关系类似,也是处于一种既有矛盾又有调和的状态。就中日关系而言,这一阶段两国虽然经历了五四运动、山东纠纷、收回旅大风潮等事件并加深了彼此矛盾,但两国外交部门对相关问题的协商从未中断。尤其是华府会议后,日本陆续从中国撤兵并交还山东权益,宣称“对华不干涉主义”,使中日之间调和矛盾的余地增大。因此,在性质上,20世纪20年代初期中日苏三国关系中,两两之间都是处于有矛盾又有调和的一种状态。 在这样的状态下,中苏和日苏关系都处于一种或进或退的节点上:当外界出现新的消极因素时,中日对苏关系则向消极方向发展;当外界出现新的积极的影响因素时,中日对苏关系即能向积极方向发展。从1921年到1924年,华盛顿体系即扮演了某种消极因素的角色——围绕中国问题,华盛顿体系确定了列强协调的原则,很大程度上剥夺了中国的外交自主权,所以当越飞赴华,向北京政府表示支持中国废除同西方的不平等条约时,顾维钧以“中国政府对于不平等条约并不想采取单方面行动的政策”为借口拒绝了苏方的好意。③在其后的交涉过程中,北京政府遇事即向驻华使团咨询意见,颇有故步自封之特点。当中国对外表达出承认苏联的意图时,美国则向中国发出警告“美国认为中国政府对苏联的态度违背了华盛顿会议精神,如果要强行承认苏联的话,美国将会中断对中国的一切援助,而且烟酒借款期限到达时,要催促中国还本付息”。④此外,法国也以拖延金法郎案的进展来威胁中国不得同苏联签署相关协定,大大影响了中国对苏建交的进展。⑤由此可见北京政府对苏外交之困境。 与此同时,日本对苏交涉的进展也受到了列强态度的重大影响。按照日本学者的认识,正是因为“协调外交下,日本极力回避单独承认苏联”,所以在日苏大连会议、长春会议上,日本都以撤兵问题为借口搁浅了同苏联的交涉。⑥至1923年3月,日苏东京会议时实际上就已经确定了妥协条件,只是因为日本还在等待国际上承认苏联的时机所以没有立刻签订对苏新约。将1923年中苏和日苏之间在谈判过程中所交涉的条件和后来的中日对苏建交条约中的条件相对比,可以发现,其先后之间的差别并不是太大。既然条件差别不大,为什么中日不能在1923年同苏联建交而一定要等到1924年及1925年呢?其背后的原因就是时机问题。1924年2月,英国率先承认了苏联,在对苏问题上,国际协调的原则也就首先被英国破坏了。接着,意大利承认了苏联,给中日承认苏联进一步创造了时机。在英意承认苏联后不久,中日即先后同苏联签订了建交条约。当英意承认了苏联,协调原则就被打破了,即便此时美国和法国反对承认苏联,中日也有了相应的借口抵制美法的压力。 那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日本政府是怎样看待中苏关系的变迁的呢?以往的研究倾向于认为日本在近代的对华外交行为是对中国的一种阴谋,而实际上并非处处如此。关于中苏建交问题,国内研究者认为,日本和列强一起阻碍中苏关系的进展,尤其反对中苏中东路交涉。实际上该观点所依赖的史料并不充足——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八卷中记载的“6月7日日法美公使先后向(中国)外交部声明,各该国对中东路之发言权,不受中俄协定拘束”这一条史料为多数研究者引用以证明日本反对中苏交涉。⑦但是,6月7日日本外务大臣给驻华公使芳泽谦吉的电报原文却是“如今中苏协定签订内容同前电所报内容略有差异,关于中苏协定成立之际我方在中东路之权益的训令已经在往电129号中言明”,⑧而所谓“往电129号”的内容为“我国不可以同法国采取统一步调反对中苏之间关于中东路的交涉……关于保留我方的权益一事,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向中苏两国提起”⑨。所以,王芸生所记载的内容并不准确,日本在中东路问题上并没有对中苏交涉进行阻碍,真正阻碍者是法国。除了中东路问题,日本关于中苏交涉之整体是持一种怎样的态度呢?1924年3月14日,法国驻华公使向芳泽谦吉询问日本对中苏交涉的态度时表示“最近听说日本国内反对中苏签约的声音很高,甚至有人说日本会为此做战争的准备”。对此,芳泽表示“日本一直对中俄交涉的进展保持关注,但是并没有听说政府内有反对二者交涉的意思,这种情报完全没有根据,阁下从哪里得到这种无稽之谈?”法国公使表示是从哈尔滨方面,芳泽表示:“说日本人反对中苏交涉,完全是俄国人和中国人方面的宣传。”⑩法国是抵制苏联、反对中苏交涉最强硬的国家,如果日本也有反对中苏交涉的意图的话,面对法国公使,芳泽完全没有必要遮掩日本的真意。另一方面,1923年到1924年之间,张作霖曾经多次请求日本表明其对中苏交涉的态度,日本外务省却回复称,日本对此没有任何建议,向张作霖明确了其不干涉中苏交涉的立场。(11)所以,在中苏交涉的过程中,日本外务省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干预的行动。但是这并不表示日本对中苏交涉未进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