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23.5/B516.5293 “意识”难题一直困扰着人类,至今没有完备的答案,同时也是最具诱惑的问题。不论脑科学家,还是哲学家,都想一探究竟——这块高度发达的“神经之肉”,到底是如何酿出“意识的美酒”来的?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古中国,先哲庄子就开启了意识的探究之旅。他以精辟的比喻“蝴蝶梦”,阐释意识之谜,提供了生动有趣的解答。而20世纪的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也曾致力于这类问题,他预设“甲虫盒”的比喻,将语言凸显出来,并提供了极为独到的见解。虽然二人相隔千年,相距遥远,但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本文尝试勾勒出他们的相似性,以期为意识问题提供更为丰富的探索视域。 一、“蝴蝶梦”和“甲虫盒”之喻 与其他物种不同,人总是爱“发问”——追问世界的本原,也追问自身的来源,一旦反思自身,就必然要触及意识与自我意识等问题,哪怕它是一个压根儿就不存在的问题。意识这盆“神秘的火焰”,是如何点燃的,怎么燃烧的?尽管早已广为人知,却不能“端详、触摸、拆开或者品尝它”。(麦金,第3页)然而,不管争论如何,意识与心灵等问题俨然成为一个文化传统,还是哲学中的关键问题之一。而这一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尤其是经笛卡尔奠基以后,哲学家都会对自我和意识等问题作出回应。这已然成为大哲学家的标配。而中国先秦思想家庄子似乎先知先觉,很早就思索意识难题。众人耳熟能详的“濠梁之辨”,就抛出了一个旷世难题:他心可知吗?庄子与好友惠施游于濠梁之上,见水中白条鱼悠游,便触景生情,言道:“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没想到惠子不但不附和,反倒驳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没有正面回应问题,而是基于同样的逻辑反问惠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占据争论上风的惠子,竟然一时找不到解题之法,只能循环辩解:“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第279-280页)惠施还是没有给出有力的证据,依然是狡辩:我(A)不是你(B),所以我不知你;而你不是鱼(C),那么你就不知鱼的快乐。也就是说,在这一场争辩之中,引出了一个重大的心灵难题,那就是他心可知吗?显然,惠子与庄子观点向左。惠子从简单的形式逻辑进行论证:A不是B,因此A不知B;B也不是C,故而B也不知C。貌似成立,然而心灵和意识,不是“物”,不是一块单纯的“肉”。依据这样的逻辑,无法解开“意识”的谜题。在追问他心能否可知的问题时,隐含着一个更始基的问题,那就是自我意识存在与否的问题。只有厘清自我意识或意识问题,才能更好地解答他心问题。于是,庄子向世人杜撰了一个美妙的“蝴蝶梦”,暗指自我意识难题。“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庄子梦为蝴蝶,乐而忘己,直至惊醒,才知己身“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细思量,竟然分不清到底谁是谁——“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不过,常人则以为“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同上,第42页)但庄子不以为然。 此喻隐藏着最古老的哲学之问——自我和意识的确定性问题。谁会怀疑自己的存在性问题?“我”是真实的存在吗?会不会存于他者的梦中,却自以为存在呢?我的“意识”是真实的或者是“我”的吗?庄子抛出惊人之语,并非故作高深,而是进入最深层的哲学探索——追问终极“自我”与道的存在问题。他所提供的方案是:放下我执,“吾丧我”——形如槁木、心若死灰,秉持“斋心”,消除分别与差异,才能“齐物”——“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以清净无染无别之心,观照一切,方可“道通为一”。(参见同上,第16-26页)那个最为本原的自我才会呈现出来。这一自我,庄子称之为真宰,与道相通相融,二而一也。确定自我之后,便能深入探索意识难题。 同样的难题,两千年后西方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以另一种形式追问。他巧妙地在语言游戏之中,以“疼痛”为例研究词的意义;当我们说“疼痛”一词时,到底意味着什么?一块石头会感到疼痛吗?毫无疑问,人们会回答:“没有”,因为它没有生命。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将“疼痛”说成是“石头的疼痛”?难道疼痛必定要有一个承受者?那么这个所谓的“承受者”又是什么呢?没人会对着尸体说“他疼痛”,但若对着“植物人”,却不敢如此下判断了,尽管你掐他一把,他纹丝不动。因为后者仍有生命体征,正是这个生命力和意识,或者那个名为“灵魂”的东西,使得“疼痛”得以可能。“可以说,只有那种其行为与人一样的东西才有疼痛。”(《维特根斯坦全集》第8卷,第136页)进一步设想,张三对李四说:“疼痛!我牙痛!”却面无表情,还诡异地笑,李四不得不寻思张三是否真的牙痛。李四依据什么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呢?也就是说,自我如何感知他者的心理状态?即他心可知吗?如果可知,是在什么意义上知道? 面对他心难题,维特根斯坦追溯出自我意识问题,即自我如何确立?前期维特根斯坦将“自我”置于不可说的神秘之域,却肯定自我的存在——是世界的前提,是意义的源泉。而最近似“上帝”的“自我”,就是“形而上学主体”——绝对的主体。(参见维特根斯坦,§5.641)到后期,他则在具体的语境之中探究意识和自我问题,要是“我”连自己的“牙痛”都不能确定,那还谈何知晓他人的牙痛呢?然而,与自我意识密不可分的是自身感受,也就是“牙痛”这一词是和我的牙痛感受关联的,而复读机说出“牙痛”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具身与意识是交织一体的。那么私人感觉如何与他人知觉关联?“如果我谈论的是我自己,那我只是从我自己的情况中知道‘疼痛’这个词的意义。难道在谈论别人时我也必须这样说吗?我怎么能够这样不负责任地把一种情况加以普遍化呢?”(同上,第139页)凭什么将私人感觉推己及人,并以此断定他人与己一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