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子昂存世作品中,《修竹篇并序》无疑最为鲜明地呈示着他的诗歌理论主张。全文如下: 东方公足下: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然而文献有可征者。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思古人,常恐逶迤颓靡,风雅不作,以耿耿也。一昨于解三处见明公《咏孤桐篇》,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英朗练,有金石声。遂用洗心饰视,发挥幽郁,不图正始之音复睹于兹,可使建安作者相视而笑。解君云:“张茂先、何敬祖,东方生与其比肩。”仆亦以为知言也。故感叹雅制,作《修竹诗》一篇,当有知音以传示之。 龙种生南岳,孤翠郁亭亭。峰岭上崇崒,烟雨下微冥。夜闻鼯鼠叫,昼聒泉壑声。春风正淡荡,白露已清泠。哀响激金奏,密色滋玉英。岁寒霜雪苦,含彩独青青。岂不厌凝冽,羞比春木荣。春木有荣歇,此节无凋零。始愿与金石,终古保坚贞。不意伶伦子,吹之学凤鸣。遂偶云和瑟,张乐奏天庭。妙曲方千变,箫韶亦九成。信蒙雕斫美,常愿事仙灵。驱驰翠虬驾,伊郁紫鸾笙。结交嬴台女,吟弄升天行。携手登白日,远游戏赤城。低昂玄鹤舞,断续彩云生。永随众仙去,三山游玉京。① 20世纪至今的中国古代诗学研究中,这篇作品的《序》得到特别关注,被视为陈子昂师法汉魏、排诋齐梁的宣言。在此序所涉重要内容里,“兴寄”尤为引人瞩目。从现存文献看,该词偶见于六朝著述,至唐则首先在子昂此文中用于诗学,后渐被论诗者广泛接受。不过,子昂兴寄说的旨趣并未在《修竹篇并序》中得到具体阐发。因此,如何理解之、诠释之,便成为学界持续讨论、歧见纷出的话题。 应该看到,兴寄说所处的原始文本语境,乃是由序和诗构成的。这两部分文本共同营建出一个完整的意义空间,实具有互相证明、彼此生发的关系。就此而言,五古《修竹篇》就不仅是一篇通常意义上的“文学作品”,更是承载着重要理论信息、为我们诠释“兴寄”所必需的文论文献。而当代研究,恰好普遍存在舍诗而论序,低估《修竹篇》理论价值的情况。在这样的整体研究格局中,《修竹篇》即便在阐释兴寄说时被提及,也常被视作与《感遇》价值相似的外围旁证文献。即便指明《修竹篇》理论意义的时贤,似也多只是对这种意义点到为止,未作深细讨论的。②笔者不敢断言,诗、序并论之后,有关兴寄说意涵诠释的诸多难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但至少有一点毫无疑问:在完整的原始文本语境中展开探索,我们的结论将更具说服力、更为切近陈子昂的原意。而讨论有关《修竹篇》表现特征的诸多问题,也有助于我们深入地理解陈子昂此说与前代文学、尤其是与其力诋之齐梁文学的复杂关联。 “兴寄”中的“寄”,系寄寓、寄托之意,该词语义明确,当代诠释者并无异议。争议所在,往往在于如何解释“兴寄”之“兴”。笔者所见的相关观点,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将其解释为“比兴”之兴。如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释兴寄曰:“指文章有深刻的含义。兴,即比兴的表现手法;寄,指有所寄托。”③王运熙《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比兴说》:“所谓兴寄,就是比兴寄托……所谓比兴寄托,是指通过对目前事物的歌咏来表现诗人对国事民生的关怀和意见。”④彭庆生《陈子昂集校注》:“谓以比兴寄托深刻内涵也。”⑤在这一类诠释中,尚有将比兴与美刺、讽喻关联者。如周勋初认为,兴寄“即比兴寄托,运用委婉而形象的美刺手法,寄寓对国事民生的意见和理想”。⑥袁行霈等著《中国诗学通论》:“陈子昂所说的兴寄,就是诗歌的比兴寄托,这也是《诗经》‘风、雅’的优秀传统。就其特点来说,它是通过‘因物喻志’、‘托物起兴’的表现方法,以进行‘美刺’、‘讽喻’。”⑦乔象钟、陈铁民主编《唐代文学史》:“所谓风雅、兴寄,是说诗歌应发扬《诗经》比兴寄托的优良传统,具有充实的社会内容。具体的要求是,关心现实,有为而作,作而寓讽喻寄托之义,例如指陈时弊,讽刺统治者,抒发对社会人生的感慨等等。”⑧至于另一类,则是将兴理解为“感兴”之兴。如罗宗强《唐代文学思想史》:“兴,是兴发感情;寄,是寄托。兴寄,就是有感而作,作而有所寄托,侧重点是在有所寄托上。这是对比兴说的一个发展。”⑨王运熙、杨明著《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隋唐五代卷》:“陈子昂《修竹篇序》之兴寄,也就是寄寓感慨之意……至于具体手法,则既可‘托事于物’、‘婉而成章’,如借咏物、咏史等寓意,也可喷薄而出,直抒胸臆。这两种手法都是陈子昂常用的。总之,兴寄强调的是真实深沉的感慨,而不局限于托事于物的手法。”⑩又如张少康认为,兴寄之兴“指感兴、意兴,是诗人浮想联翩,形象思维十分活跃时的一种状态”;兴寄说“要求以审美形象来感动读者,并从中体会到积极的思想意义”,“要求诗歌创作在审美意象内隐含有深刻的思想”。(11)成复旺则指出:“所谓兴寄,就是将自己在社会人生中有感而发的深挚之情,寄寓于眼前景物的歌吟咏叹之中。这是感物生情与寄情于物的统一,是兼及思想与艺术的创作手法。”(12) “比兴”说、“感兴”说,究竟哪一者是“兴寄”之“兴”的正解?抑或此二说之外,尚有其他诠释方式? 无论将“兴寄”中的“兴”释为“比兴”还是“感兴”,都是有其诠释史依据的。我们知道,“兴”是中国古代诗学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自汉代以降,诸家诠释即歧义纷出,众多观点均有可能成为“兴寄”的理论渊源。因此,在进入正式辨析之前,有必要对汉至初唐的相关理解做一简要归纳。大要观之,这些诠释呈现出两个基本方向。一个是将兴释为“喻”之一种。《诗经》毛传便常用喻的思维方式理解其标注的兴句。孔安国将孔子“诗可以兴”之“兴”释为“引譬连类”。(13)郑众曰:“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14)郑玄则在将比释为“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的同时,认为兴乃是“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15)在这类理解中,兴与比实为同类概念,皆属“喻”。只不过比系本体和喻体关系明确的类比之喻,而兴在毛传、郑众的诠释中,似具有本体、喻体关系并不呈现于字面意义的托喻品格。在这类观念牵引下,比、兴合称,也就通常与赋对举,指托物以言情志、或特指托物以寄美刺讽喻。这既是对创作方法的要求,也是对创作内容、创作功能的要求。(16)而通篇都带有这种譬喻模式的作品,即是后人所谓“比兴体”(或朱自清《诗言志辨》所称“比体”)诗了。至于另一个诠释方向,则是沿兴的“起”这一本意衍生而来。《诗经》毛传所标兴句,一般位于全篇开首部分,故其兴义除“喻”外,亦当包含“发端”、“引发”之意。(17)刘熙《释名》曰:“兴物而作谓之兴……事类相似谓之比。”(18)挚虞《文章流别论》曰:“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19)这样的诠释,是将兴理解成心物相逢的感发之所得,于是,也就令其和比有了实质性区别,而与专指“感发所得之心理、情感状态”的“感兴”之兴、“兴会”之兴同属一类。值得一提的是,刘勰曾在《文心雕龙·比兴》篇中讲道:“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蓄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20)可见他认为比、兴于生成原理、思维模式上存在“附理”与“起情”的性质差别,在内容、功能上则同属譬喻,且为政治讽谏服务。这就代表了一种折中的思路。至于钟嵘释兴为“文已尽而意有余”,在诸家中确属独立特出。不过,汉儒、刘勰辈以托喻思路释兴,本就规定了兴应具有文外之意;而钟嵘本人同样有过“专用比兴,则患在意深”(21)一类表达。可见《诗品》论兴,固然已不将其品格限定于政教,但仍是同汉儒譬喻说存在义理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