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9)04-0029-08 “思想”和“哲学”是从事学术研究尤其是从事哲学研究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然而,“思想”与“哲学”何以可能?两者又是什么样的关系?而且,“思想”与“意见”有何不同?“理念”与“观念”又有何不同?“思想”之“自由”如何实现?这些问题却常常被哲学界“熟视无睹”或“视而不见”,不仅哲学界以往缺乏相关探讨,甚至至今对此亦不敏感。实际上,这些问题乃哲学研究甚至整个学术研究之基础性问题,故哲学界理应对其深入探讨并予以厘清。 一、思想何以可能 毋庸置疑,人虽属于广义的动物,但人确实与一般动物有别,而根本区别在于人有“思想”。也就是说,尽管“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人”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动物,因为“人”有感性认识和理性思维,即,“人”比动物“多出”“思想”这样一个特征。由此可说,“人”的本质属性即为“思想”。在笛卡尔看来,尽管人亦有“形体”,但“形体”并不标示人的本质,而只有“思想”方反映人的本质。他说:“我是一个本体,它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它之所以是,并不需要地点,并不依赖任何物质性的东西。所以这个我,这个使我成其为我的灵魂,是与形体完全不同的,甚至比形体容易认识,即使形体并不是,它还仍然是不折不扣的它。”[1]28他还说:“我的意思是说:我不知道什么东西属于我的本质,只知道我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或者是一个本身具有思想能力的东西。”[1]76也正是在此意义下,我们常说人是理性的动物。然而,对于这样一个问题,因为其乃“古老的成见”,故而哲学界常认为其“无关轻重”。实际上,这个“古老的成见”非常重要,故哲学界“须常常记住”这个“老信念”。黑格尔说:“人兽之别就由于思想,这句话在今天仍须常常记住。”[2]上卷,7-8他还说:“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由于人有思想,已经是一个古老的成见,一句无关轻重的旧话。这话虽说是无关轻重,但在特殊情形下,似乎也有记起这个老信念的需要。”[3]38不过,在进行哲学研究时,仅停留于“常常记住”这个阶段并不够,还需要对“思想”这个“人”的本质做进一步的研究。 关于“进一步”的研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何谓“思想”?就词性来讲,“思想”分为动词与名词两义。就作为动词讲,它指“思考”“思维”;就作为名词讲,它指“思考”“思维”的成果。关此,笛卡尔说:“思想这个名称,是指一切在我们心里、被我们直接意识到的东西。因此一切意志活动、理智活动、想像活动和感官活动都是思想。可是我又加上直接二字,来排除那些跟随、依附我们思想的东西,例如有意的行动,它实际上是以意志为它的本原的,本身并不是思想。‘所以行走并不是思想,而是我们对自己在行走这件事的知觉或认识’。”[1]84那么,是不是人随时随地的“所思所想”都可称为“思想”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随时随地的“所思所想”只是作为“感觉”“印象”“念头”“想法”的“意见”,而“思想”指人们基于理性思考而得出的相对稳定性的理论。具体来讲,“意见”与“思想”有如下之别:其一,生理基础不同:“意见”源于感性器官即“天官”,“思想”源于思维器官即“天君”。荀子说:“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4]其二,内容性质不同:“意见”为表达具体感受的零散的“感觉”“印象”“念头”或“想法”,“思想”为经过理性思考的表达一般原则的系统化的理论。其三,形式特征不同:“意见”在形式上通常是不稳定的,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思想”在形式上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此,黑格尔认为,“意见”只与事物有关,而“思想”则触及本质。他说:“真实的思想不就是关于事物的意见,而是事物本身的概念。”[5]15 进而,“进一步”研究要解决的问题是“思想”何以可能,即,“人”为何会有“思想”,因为这是一个前提性问题,否则便失去了探讨“思想”的必要。关此,通常的、合理的观点是,“思想”作为“人”的本质属性乃“人”的自然属性,它乃不可否认的、经验性的事实,因为人是有理性的存在。换言之,这个问题涉及人类起源问题,而关于人类起源不外乎两种回答:一是“上帝造人”,即上帝使人类成为可能;二是“猴子变人”,即生物进化使人类成为可能。令人欣慰的是,无论哪种回答,它们均不否认“思想”乃“人”的本质属性。因此,海德格尔说:“人却被视为能思想的动物。人有理由被看作这样一个东西。因为人是理性的生物。而理性,即ratio,是在思想中展开自身的。作为理性的生物,只要人愿意,他是必定能思想的。”[6]关于“思想”乃不可否认的、经验性的事实,李泽厚也说:“人活着就有‘想’。睡觉作梦,也还在‘想’:在梦中吃饭做事,奋搏逃奔,离合悲欢。这不就是‘想’么?‘至人无梦’,这‘至人’当是一念不生,一尘不想,免除和杀死一切想、梦的人?”[7]3 在确定了“思想”何以可能之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思想”的对象和形式。关于“思想”的对象,学术界多从微观上着眼,所以便有所谓“经济思想”“哲学思想”“政治思想”“军事思想”“教育思想”等诸多说法。显而易见,这种分类过于琐碎和具体,从而有失普遍和抽象,故它难以反映“思想”的对象的整体性。其实,若从宏观上讲,或就哲学层面讲,“思想”的对象不外乎宇宙人生,而宇宙人生乃由“事实”与“价值”构成,故“思想”的对象即为“事实”与“价值”。很显然,这样一种视角颇受休谟“发现”的启发。休谟认为,尽管“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紧密相关,但无法由“事实判断”推演出“价值判断”,因为“价值”是异于“事实”的独立现象。他说:“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8]由休谟的“发现”可知,“事实”与“价值”乃相异的独立现象,它们共同构成了宇宙人生总体。因此,如果说“思想”以这两种现象为对象,那么便可化解从微观着眼之琐碎和具体,实现从宏观着眼之普遍和抽象,从而反映“思想”的对象的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