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一八事变后南京政府的对日政策之评论已有多文见诸报刊,然于南京政府依赖国联制日的外交方针,目前史学界尚乏深入研究。这一方针,当时曾遭到国内外诸多指责,南京政府却奉行不移,并欺骗了部分舆论。笔者查阅有关资料,试就这一方针的产生原因及对其之评价,发表一点粗浅的看法,欢迎批评指正。 一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南京政府一开始就确定了诉诸国联,依赖国联制日的外交方针。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方针并不仅仅是蒋介石的独断独行。九·一八事变发生时,蒋介石正在江西督师围剿红军。翌日,南京政府获悉事变发生,当晚8时,国民党中执委在宁举行常务会议,决定“对日方提出抗议,并电令驻外代表向国际间宣布”,同时电请蒋介石“回京”共议方策。[①]南京政府外交部则致电中国驻国际联盟代表施肇基,“请求国际联合会立即并有效的依照盟约条款,取适当之措置,使日军退出占领区域。”[②]9月20日下午3时,国民党中执委举行“临时常委谈话会”,到会的常委有于右任、戴传贤、丁惟汾、朱培德及委员吴稚晖、邵元冲、朱家骅、王正廷等,“决议通电全国,对日本武力可退让,交涉决不放松,”[③]并决定发表告世界各国民众书,“以唤起世界民众之同情,求人道公理之裁判。”[④]这样,基本确定了对日不抵抗、依靠国国联裁决的外交方针。 蒋介石当时虽然不在南京,但国民党中执委会议的上述决议,也是蒋介石所主张,并为其所顽固坚持。9月21日,蒋介石由江西抵宁,他声称:“余主张以日本侵占东省事实,先行提出国际联盟与签订非战公约数国,以此时惟有诉诸公理也。”随即,蒋介石召集高级军政官员会议,决定“要求国人镇静忍耐”,“依赖国联公理处断。”[⑤]从而正式将解决九·一八事变案、制止日本侵略的责任推给了国联。 接着,国民党政府及要员连续发表文告和演说,宣扬依靠国联制日的主张。9月23日,南京政府发表《告全国国民书》,宣布:“国际联合会之设立,本为防止战争,且谋合各国群力,以防止侵略,”政府现时“以此次案件诉之于国联行政会,以待公理之解决。”要求国民“务必维持严肃镇静之态度”,“以文明对野蛮,以合理态度显露无理暴行之罪恶,以期公理之必伸。”[⑥]蒋介石在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党员大会上发表演说称:“此次世界舆论,已共认日本为无理,我国民此刻必须上下一致,先以公理对强权,以和平对野蛮,忍痛含愤,暂取逆来顺受态度,以待国际公理之判断。”[⑦]戴季陶、于右任、邵力子等人也纷纷发表谈话,表示要“静观国联的能力,究竟怎样”,“相信国际联盟为他本身的职责,为国家间的相互关系,一定会有基于事实基于公理的制裁。”[⑧] 基于上述方针,南京政府集中注意力于国联。多次电示中国驻国联代表施肇基,敦促国联采取行动,制止日本侵略,“中国政府决定服从国际联合会关于此事所为之任何决定。”[⑨]施肇基一再要求国联开会讨论“中日事件”,在国联行政会上大声疾呼,吁请国联裁制日本:“中国已将其本身完全托付国联之手,”“中国已置身于国联之掌握,以其前途与文化精神之信任,守待其结果,国联万不能失败。”[⑩]明确宣布中国生存的希望在国联,其言词几近哀求。 既然依附于国联,南京政府对国联的决议则委曲迁就,不敢得罪主持国联的英法诸强。按照南京政府的愿望,国联应依照以往解决国际纠纷的惯例,“第一步,令双方停止军事行动;第二步,由国联派员调查;第三步,根据调查事实,予以公平处决。”[(11)]9月23日,国联行政院经过两天的讨论,通过授权行政院主席向中日两国政府发出紧急通知的提议,要求避免事态扩大,并与两国代表协商,“使两国立即撤兵”。尽管这个决议没有谴责日本的侵略,没有作出任何制裁日本的措施,南京政府仍立即表示接受,“对于行政院答复之迅速,表示钦佩,并对该院所决议之办法,表示满意”,“对于国联会主张,以取最有效之方法,图日本军队立即撤退,殊为欣感”。[(12)]南京政府要求国联“继续进行办理”,“由国联派遣调查委员会往实地调查”。但美国害怕刺激日本,反对中国的要求。9月30日,国联行政院作出决议,宣称“日本声明对于满洲无侵略领土之野心,本会议承认其重要性,”并希望日本“从速完全实行”撤军,行政院则于10月14日在日内瓦再行开会,“以考量彼时之情势”。中国代表只好“欣然同意”。蒋介石称:“至日本届期延不撤兵或更别有暴行,自在意中,我方如何应付,此时正在研究,并须彼时国联行政院开会后如何决议而定。”[(13)]“日军不如期撤退,一切困难,总无法解决也。”[(14)]10月13日,国联行政院根据中国要求,提前一天开会,并于10月24日作出决议,限日军于11月16日前“撤退至铁路区域以内。”然而这一决议又因日本一票反对而成废纸。但南京政府仍不改变初衷,蒋介石在讲话中表示,“现在当此紧要关头,我们还要本着这种沉着忍耐不屈不挠的精神做去,等到下月16日国联限日本撤尽侵占东三省区域内军队的一天。”[(15)]坚持依靠国联制日的方针不变。 为贯彻这一外交方针,南京政府对于全国军民的抗日言行,严加约束和镇压,奉行对日不抵抗政策。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南京政府“严格命令全国军队,对日军避免冲突”,“对于国民亦一致告诫,务必维持严肃镇静的态度”;至对于在华日侨,“亦严令各地方官妥慎保护。”[(16)]9月21日,烟台国民党驻军报告日本海军有侵犯烟台的动向,蒋介石复电指示:“如果其海军登岸,则我方划出一地严阵固守,以待中央之命令,此时须忍耐坚定静镇谨守之。”[(17)]国民党中央还制定了“学生义勇军教育纲领”,强调“忠孝”、“纪律”,“以总理所定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道德纲领,切实注重学生思想人格之训练”,“服从命令,严守纪律”,“努力学业,不能罢课。”[(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