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的军事战略转变,是毛泽东提出的一个特定概念,是指以战争形式划分战略时期的两个战略时期之间的变化。军事发展的历史说明,军事战略转变既是国家或政党关于战争形式、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等发生的变化,也是军队和战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全面变革现象。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人民创建自己的军队进行革命战争到执政以来的70年间,已进行过数次军事战略转变,人民解放军在这些战略转变中也随之发生了数次变革。 一、由国内游击战争到国内正规战争的转变和变革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自己的军队,开展土地革命战争。经过武装起义、开展游击战争和创建农村根据地,到1930年春,红军已发展到6万多人,进入一个组织形式上由游击军向正规兵团发展,战争形式上由游击战向正规战发展的变革阶段。同时,党的领导产生“左”的错误,要求集中红军进攻敌人占领的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以实现革命在一省数省的首先胜利。党中央军事战略方针的变化虽然带有“左”倾冒险主义,但它要求红军组成大部队提高作战的正规性和规模,与红军发展的趋势有所巧合,这就在客观上和一定程度上促使并领导了红军的变革。 从1930年6月开始,赣南闽西、湘鄂赣边、湘鄂西地区红军,相继合编组成了红一、红三和红二军团,进而红一和红三军团又合编为红一方面军;鄂豫皖苏区红军发展组成红四方面军;其他地区的红军也进行了合编或扩编。到1932年6月,红军在根据地内以运动战的方式连续取得三次反“围剿”作战的重大胜利,全国红军已发展到约15万人,形成了以中央苏区为主要支撑点的包括湘鄂西、鄂豫皖、湘赣、湘鄂赣、赣东北6个大的和较大的战略区格局。红军进入了正规兵团、正规战争的战略时期。 与此相适应,红军在组织方面也向正规兵团建设发展。一是建立了苏区中央局、分局或省委,统一领导该区党政军,建立了各区红军司令部或指挥部,实现了战略区的统一指挥。二是颁布了编制草案、政治工作条例和红军法规,建立了后勤、动员、优抚等制度,初步实行以条例和制度质军。三是形成了以方面军为基本战役军团、军团为高级战术兵团、军为基本战术兵团,设省军区、军分区辖地方红军并指挥群众武装的体制;建立少量的炮兵、工兵和无线电等特种兵;主力红军和地方红军原则上实行“三三制”编制。四是颁布了纪律条例,普遍实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基本统一了军纪。五是各战略区,特别是中央苏区,建立了初级、高级的军事、政治、专业技术和后勤等相对完善的院校,建立了各级训练制度。同时,红军的作战原则相应得到发展。归纳起来是:以反“围剿”为主要战争形式,进行人民战争;依托苏区,诱敌深入;集中兵力实施反攻,进行内线速决进攻;以运动战、歼灭战为基本作战方式,力求在运动中歼敌;慎重初战,不失时机连续再战;在有利条件下,以主力进行外线速决进攻战。“红军已经走上了铁的正规的革命武装队伍的道路”。 这次转变使红军发生了全面的变革,军事力量有了很大的发展,保证了大规模反“围剿”战争的胜利。但是,这次转变也遇到了很大困难。一方面是来自于部分同志的右的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思想,固执于守土观念,反对战略退却、诱敌深入,沉缅于游击性,不愿意向正规性发展;另一方面是党中央的“左”倾领导,特别是王明的“左”倾教条主义,无视红军战争特点,机械地搬用苏联红军的正规建设和正规战经验,过分强调正规化,要求红军组织上绝对集中,作战只求进攻不求防御等,不顾红军仍然相对弱小,擅长游击战、运动战的事实,片面强调正规战、阵地战,导致红军不能打破敌人的第五次“围剿”而被迫长征,遭到惨重损失,正规程度和作战能力都大大降低了。这种错误,直到1935年1月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的领导地位,才得到纠正。 二、由国内正规战争到抗日游击战争的转变和变革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发动全国民众抗日、以民力和军力相结合的全面抗战路线和持久战的战略方针,确定了党的中心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的胜利;确定我军的战略任务是深入敌后开展游击战争,创建根据地,发展人民武装力量,开辟敌后战场,箝制与消耗敌人,配合国民党军队的正面作战。据此,党中央适时地决定我军由国内正规战争向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转变。 这次转变现象上表现为倒退。党中央充分估计到它的难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工作,首先是在党和军队的上层统一认识,进而加强对全党全军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和指战员认识到这次转变关系到整个抗日战争的坚持、发展和胜利,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这就保证了转变的顺利执行。 从1937年8月下旬起,八路军3个师陆续东渡黄河,挺进晋察冀绥边界,在以师为基本作战单位实施运动战的短期过渡后,迅速分散展开;1938年2月,我新四军开赴华中,逐步分散。我军在华北、华中迅速向敌后扩散,开展游击战争,创建抗日根据地,武装力量迅速发展壮大,建立了以主力军首长和机关与军区(分区)首长和机关合一构成的战略区领导体制;形成了统一的战略指导和作战分散实施的特点,实现了组织形式和作战形式的转变。 在军队建设方面,恢复政治委员制度和政治部,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工作,多次开展全军性整军运动。加强军政训练,提高官兵素质;整顿机关,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后来,又进行“精兵简政”,提高游击队质量等。 游击战争的理论和实践也得到了发展。为适应和指导游击战争,毛泽东、朱德、彭德怀等领导人发表了一系列论著,从不同角度阐述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地位,论述了游击战争的作战原则、战术等问题,使我军游击战争理论形成体系。在战争实践上,主力部队多次粉碎日军的“扫荡”,采取统一部署下的分散作战或密切协同战役性攻势行动;地方部队和群众武装,创造了破袭战、地雷战、地道战、水上游击战等许多新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