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人:王德威(美国哈佛大学东亚语言及文明系Edward C.Henderson讲座教授、比较文学系教授) 与谈人:陈国球(香港教育大学中国文学讲座教授、中国文学文化研究中心总监) 季剑青(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采访者:李浴洋(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 时间:2017年10月22日 地点:北京大学博雅国际酒店 李浴洋(以下简称李):王老师,很高兴可以在北大围绕您主编的哈佛版《新编中国现代文学史》(A New Literary History of Modern China,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7,以下简称《文学史》)对您进行访谈。1904年,在北大前身京师大学堂任教的林传甲编纂了一部《中国文学史》,是为华人编写“中国文学史”的开端。此后百余年间,“文学史”成为中国学界进行文学研究的最为主要的著述体例与知识生产方式之一,同时亦是文学教育的不二法门。2017年,您主编的《文学史》问世,在形式与内容上都极大地挑战了既有的“文学史”传统与规范。在我看来,在1904年以降的“中国文学史”书写谱系中,此书的出版为已经相当稳固的“文学史”观念与秩序提供了一种反思、新创,甚至再生的重要契机——借用您习惯的表述,2017年由是可谓“中国文学史”建构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时刻”。 或许对于任何一位翻开这部1001页的英文大书的中国读者而言,首先注意到的便是其形式上的特点——全书由143位作者写作的161篇专题文章组成,每篇仅2000个单词;各篇按照编年形式排列,犹如“星罗棋布”,彼此既相对独立,同时又呈现出了一种“互缘共生”的关系。据我所知,这与该书从属的哈佛版“新编文学史”系列丛书的整体设计直接相关。那么,能否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这套丛书的由来与追求? 王德威(以下简称王):哈佛版“新编文学史”的第一本是1989年出版的Denis Hollier主编的《新编法国文学史》(A New History of French Literature),第二本是2004年出版的David Wellbery与Judith Ryan主编的《新编德国文学史》(A New History of German Literature),第三本是2010年出版的Greil Marcus与Werner Sollors主编的《新编美国文学史》(A New Literary History of America),《文学史》是这一系列丛书的第四本。 哈佛大学出版公司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策划“新编文学史”系列丛书。当时后现代主义正席卷西方学院,《新编法国文学史》便突出地体现了这一潮流的影响,同时也为这一系列丛书奠定了基本风格,即以编年的形式进行结构,通过若干特定的时间节点辐射出一套与既往的“大叙事”不同的新的文学史叙事。此后的《新编德国文学史》《新编美国文学史》与《文学史》都延续了这一思路。不过,我想特别说明的是,在表面的相似背后,四部文学史选择同样的书写方式的初衷却不太一样,并非只是受到后现代潮流的影响这一理由可以笼而统之。 《新编法国文学史》问世时给人的感觉很是惊艳。它由出自不同作者手笔的199篇文章组成,始于公元9世纪,终于1980年代,时间跨度近1100年。因为编纂时后现代的风头正劲,所以《新编法国文学史》对于“大叙事”的解构最为彻底。199篇文章在书中没有轻重之别,每篇文章提供的时间节点都可以构成进入法国文学史的通道。本雅明的“星座图”(constellation)理论是其重要资源。《新编法国文学史》在当时引发了广泛好评,同时也引起了很大争议。哈佛大学出版公司十分支持这样的做法,因为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英语世界的文学史书写与出版都很沉寂,而《新编法国文学史》无疑成功地将大家的注意力又拉回到了文学史上来。这自然是出版公司乐观其成的。有趣的是,在彼时的中国大陆,“重写文学史”运动也发展到了高潮。两者之间的异同,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在《新编法国文学史》“惊艳”亮相之后,哈佛版“新编文学史”系列丛书却直到2004年才出版了第二部著作——《新编德国文学史》,这是什么原因?《新编德国文学史》的两位主编直言不讳地批评了《新编法国文学史》,认为后者虽然解构了既有的“大叙事”,可是却没有承担起重新建构出一套对于“文学”,尤其是“法国文学”的理解的使命。在他们看来,一部文学史无论采用怎样的形式,都应当在回答诸如“什么是文学”与“什么是历史”之类的根本问题上做出探索。由是我们可以看到在《新编德国文学史》中具有几条清晰的编纂线索,全书不仅结构完整,而且追求厚重的书写风格,与一般意义上对于“文学史”的想象较为吻合。与《新编法国文学史》相比,《新编德国文学史》既“进”且“退”,“进”的是其思考更为自觉,“退”的则是读起来不够精彩,缺乏足够的冲击力与启发性。 《新编德国文学史》的做法代表了学界在后现代潮流风行二十年后进行的反思。但如果这一反思的结果只是将文学史书写退回到一种四平八稳的叙事中去,似乎也不能让人满意。2010年出版的《新编美国文学史》为相关思考带来了新的方向。《新编美国文学史》提出的最为动人的议题莫过于“America is literature”。在该书的两位主编看来,只有二百多年历史的美国本身即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国家,这可以说是一种政治的“发明”,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学的“发明”。认为“America is literature”,这当然是他们对于文学的一种最大的敬意。“文学”或者“文学史”之于“美国”而言的意义是如此紧密地与一个国家的建构过程联系在一起,这自然呼应了我们所熟知的“文学”与“文学史”的现代定义。不过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美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这一国度的疆域、建制、理念甚至国家精神都与一种“文学”意义上的书写实践有关。在《新编美国文学史》中,不仅有霍桑的《红字》与梅尔维尔的《白鲸记》一类的“文学”经典,也有《独立宣言》、总统演讲、广播、电影、爵士乐、建筑与涂鸦等各式各样的文本,甚至一些“大逆不道”的对象,比如成人电影。任何一种铭刻了一个时代的情感的载体与介质,都被作为“文学”写入了“文学史”。如此活泼的《新编美国文学史》极大地丰富了“文学”的定义。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开了我们对于“文学史”的想象空间,也给予了《文学史》以最为直接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