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有故事。所以余华说,回到南方。“我非常怀念过去的世界,因为它把我的童年带走了。我儿时的很多记忆都让我感到痛惜和遗憾。虽然我现在生活在北京,可是我知道自己属于中国的南方,当我坐到写字桌前,我就明白自己要回到南方去了。只有在我不写作的时候,我才能意识到北京是存在的。”余华在“阳光明媚”的北京对于“阴雨绵绵”的南方的这番真情表白,想必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更不是一次毫无意义的文学做秀,而是试图在历史的颤音中完成一次盛大的青春葬礼。 余华的小说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灰暗色调,暴力之花的肆意盛开,命运之神的尽情高蹈,一次次直抵死亡的梦境。莫言说,余华是一位清醒的说梦者,他当然知道痴人说梦的潜在危险。但也因为清醒,损害了他小说的智性和魔力,那种深谙现实力量的理性,严重损伤了小说原本活力十足的肌理,而不得不多了一种暗含着恐惧和戏谑的暧昧成分。 回到南方。对于余华来说,就是要回到关于江南的记忆之中,这记忆包含着童年的经历、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江南腹地的风土人情,甚至于更细微的情感烙印。深厚的江南地域文化为余华的写作提供了太多甚至于几乎全部的写作支撑,从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到代表作《活着》,再到争议之作《兄弟》,余华在唤醒自我记忆的同时,复活了江南大地上沉睡经年的腐烂躯壳,并以一己之力完成了一次文学上的微弱胜利。 回到南方。对于余华来说,这个南方不是想象中那个诗意、唯美、古典的南方,而是现实的、残酷的、现代的南方,与苏童、格非等人对南方的迷恋不同,余华的痴情更多的是源于根深蒂固的记忆和浓得化不开的疼痛。“可以说,从我写长篇小说开始,我就一直想写入的疼痛和一个国家的疼痛。”①这些疼痛扎根在故乡江南,并通过记忆得以激活和重现。 回到南方。对于余华来说,这个南方是永远回不去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似乎冥冥中预示了一种流落他乡的宿命的开始。那个曾经发生着现在也发生着各种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的南方,在时间的记忆中风化得面目全非。当那个风中的少年完成了他青春的葬礼之后,世事已如烟。 南方成就了余华,余华丰富了南方。余华与他的文学前辈鲁迅、林斤澜等人相比,他从未“胆小如鼠”,他不缺乏那种反抗绝望的勇气,甚至于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更要阔大和深邃,但同样的,前辈笔下那种虚妄之感、幻灭之感在这个复杂多变的时代却也变得愈加浓烈,这是一个更加深邃也更加空洞的南方。或许,余华的意义正在于见证了这个深邃或空洞南方的苟延残喘和持续堕落。 一、回到南方的“童年” 童年是许多作家无法绕开甚至刻意着力的创作母题。即以近现代中国文学创作和研究来说,不管是鲁迅“救救孩子”的思想诉求,还是周作人“赤子之心”的儿童文学观,都表明了“童年”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意义。关于“童年”的创作也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以儿童或童年生活为核心,表现童年世界,这类创作称之为儿童文学,如叶圣陶的《稻草人》、曹文轩的《草房子》、黄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等;二是以儿童为视角或叙事人,表现成人世界,这类小说则已经是所谓的成人文学,如鲁迅的《故乡》、方方的《风景》、毕飞宇的《哺乳期的女人》等。 余华说他之所以十分怀念过去的世界,是因为它把他的童年带走了。这句话意味深长。那被带走的童年去了哪里,成为余华之后一直在追问的创作主题。从《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小说开始,“童年”就一直萦绕脑际。在中国,“十八岁”是成年和未成年的法律界限,当一个人年满十八岁,便成为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再享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开始享有成年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特殊年龄阶段的选定,我想定然不是余华的随意之举。“十八岁”可以看作是个人“基本社会化”的完成:“所谓基本社会化,就是‘生物人’通过社会文化教化,获得人的社会性,取得社会生活资格的过程。基本社会化可以简括为两个方面:一是生理性成熟,即通过人化的生理发育过程,形成完善健全的身心基础。二是社会性成年,即通过社会文化的教化与自我内化,成为具有独特个性与行为能力的社会成员。基本社会化的完成并不意味着个人社会化的结束,特别是现代社会,一个人从青年到老年,还要不断地社会化。这是因为,环境在变,个人也在变。”②但这个“基本社会化”的完成仅仅是一个政治或社会意义上的成年仪式,“继续社会化”才是一直持续下去的人生真实状态。 “是的,你已经十八了,你应该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③这是一个自由禁闭期的结束,也是一个噩梦般世界的开始。那个随身携带的“漂亮的红书包”里装满了衣服、钱、食品和书,但它并不能为我沮丧的遭遇提供些许的帮助和温暖,相反,它成了我被打劫的具象见证,以及变得遍体鳞伤的抽象嘲讽。不过是刚刚出门,我就从一匹兴高采烈的马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失败者。青春的乏力和生命的虚妄犹如汹涌的海浪一样扑面而来,让人觉得恐怖、凄凉。更凄惨的是那种束手无策的茫然之感,因此,远行的代价只能是痛苦的回归,回到内心,回到记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