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围绕“承认”新中国问题,即是否承认,以及在何时、何种条件下承认或不承认新中国,美国政府推出了鼓噪一时的“共同阵线”政策。美这一政策不仅涉及新中国与美初期关系,也涉及当时数十个西方国家的对华政策,因而对当时中美关系及新中国与西方国家关系均产生过影响。国内史学界在研究中美关系时,对美“共同阵线”政策虽多有涉及,但尚缺系统考察。本文拟以当时中美关系历史和冷战格局为总背景,回答这样几个问题:美“共同阵线”政策为何推出?何时推出?又如何贯彻?其实质内容与其所追求的政策目标是什么?以及结果如何? 一 1949年春夏之交,中国内战结局日见明朗。中共军队继解放长江以北广大地域后,又于4月下旬强渡长江,夺取南京之后分兵东取沪杭、南取两广、西取川甘。中共替代国民党执掌全国政权已势在必然。中美关系的主体朝中共与美关系的总方向急剧过渡。如何适应中国内战结局和中美关系主体的质变,是否承认即将问世的中共新政权,以及何时承认,予以何种形式的承认,便提上美对华政策日程。这导致美推出有关承认新中国问题的“共同阵线”政策。 率先主张推行“共同阵线”政策的是当时美驻蒋政权大使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1949年4月29日,他从南京致电华盛顿,就美承认新中国问题发表意见,电文大意为:依据固有传统和公认的国际法标准,在承认问题上,是中共“处在被告席上”,美应推动“尽可能多的国家”,主要是北约、英联邦、拉美及东地中海各国,采取联合行动。5月初,司徒雷登又两电华盛顿,更明确建议:“基于策略原因”,美主动承认新中国“不明智”,应“等新政权迈出第一步”。为达此目的,最少要争取北约各国,尤其是争取美英法意四国一致支持。后两封电文还正式使用了“统一阵线(united front)这一提法。[1]综合这三封电文,在司徒雷登建议中的“共同阵线”政策,就有了大致轮廓。即在是否承认新中国问题上,美不应主动行动,应留待中共走“第一步”;同时美应推动西方各国与美联合行动,建立“统一阵线”(即“共同阵线”的原始提法)。 司徒雷登的建议立即得到华盛顿认可。5月6日,美国务卿艾奇逊依据司徒雷登之意,同时致电美驻中、英、法、意、比、葡、荷、加、澳等9国大使馆,表示国务院赞成司徒雷登建议,授权上述各处使馆官员就“共同阵线”问题与各驻在国政府会商。电文把司徒雷登建议中的“统一阵线”(United front)一词,改为“共同阵线”(common front)。此后,“共同阵线”便成为对这一政策的标准表述。关于“共同阵线”内容,艾奇逊概述为两点:(1)西方国家主动承认新中国或作出欢迎中共谋求承认的表示,都对西方国家没有好处;(2)西方国家应结成“共同阵线”。艾奇逊5月6日电表明美决策层正式接受了“共同阵线”政策并立即予以贯彻。 司徒雷登为何主张奉行“共同阵线”政策?华盛顿又为何作出积极反应?从相关各力量相互作用的观点考察,有两个因素值得强调:其一是美政策与中共政策的相互作用。其时美面对中国内战结局。正考虑如何从蒋政权这条沉船“脱身”,进而不得不认真考虑对新中国政策。当年2月问世的NSC34/2和41号文件提出,美对新中国的政策目标是“防止苏联为战略目的控制中国”,并规定相应的政治手段是与中国各方面维持“积极可行的官方接触”。艾奇逊据此指令司徒和驻华官员们“设法接近中共”,尽可能维持美在华外交存在。[2]美驻沈阳、北平等地的官员根据这一指示,先后与中共地方当局进行过不同层次的接触。南京易手后,司徒雷登未依惯例随接受国政策迁往临时新都,而是留驻南京并与中共方面秘密接触。这些做法分别被认为是美走向承认新政权的“第一步”,[3]或干脆被解释为是对新政权的“默示承认”。[4]综而观之,不论其动机如何,当时美决策人还不认为拒不承认新中国符合美国整体利益,还没有排除承认新中国的可能性。不过,美决策集团自上而下,都认定美承认新中国不是双方对等往来,而是美对新中国的“恩赐”及美在政治上与新中国讨价还价的“杠杆”。在获得满意条件前,美不打算轻易承认新中国。[5] 另一方面,基于中国长期受列强凌辱的痛苦历史,中共推出了民族独立至上的外交原则,具体执行时,便有“另起炉灶”,“打扫干净房间再请客”之说。[6]毛泽东明确提出新中国“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一切卖国条约的存在,取消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开办的宣传机关”。[7]根据这些原则,中共不承认美驻蒋政权领事人员的官方地位,将其一概视为侨民。又基于对美反苏反共世界政策及其支蒋反共历史的认识,在承认问题上,中共的立场是不急于谋求美承认。毛泽东又说:“关于帝国主义对我们的承认问题,不但现在不应急于去解决,而且就是在全国胜利后的一个相当时期内,也不必急于去解决”。[8]中共决不会为取得美承认而放弃原则,迎合美方要求。于是,司徒雷登在南京以承认为“杠杆”,对中共进行的一系列政治试探,一一碰壁。 促使司徒雷登提议实行“共同阵线”政策的第二个因素,涉及美与其西方盟国的关系。在承认问题上,美与其盟国有明显分歧。早在3月19日,英国就向美表示,基于英在华拥有巨大商业利益及香港问题,英打算尽早承认新中国。[9]英联邦成员印度和澳大利亚也作过同样表示。司徒雷登担心英等率先承认新中国,会促成中共“以夷制夷”,破坏美“杠杆”战略,因而要求华盛顿采取措施,约束它们的行动,阻止它们“见利忘义”,因短期商业利益破坏美对华政策大计。[10]他留南京的基本意图之一,便是为协调西方各国对新中国的政策。[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