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6日,也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不久,胡乔木在中国社科院作报告时,在列举了三中全会以前我们把一些本来属于社会主义的东西硬说成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加以禁止或批判的错误后鲜明地指出:“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首先要分清。”“如不把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界限分清楚,那么农业经济就很难发展。”在这之后,他又多次向理论工作者提出要研究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并且身体力行,始终把这个问题当作自己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据他的夫人谷羽回忆:1992年4、5月间,江泽民总书记看到胡乔木1990年4月11日写给宣传口两位同志关于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的信后,打电话给乔木同志,就信中涉及的理论问题,交谈了40多分钟。乔木同志非常兴奋,感到意犹未尽,相约有机会再当面深谈。这时,乔木同志已身患不治之症,不久又因大腿病变骨折卧床,但他并没有忘记与江总书记的约定,在病榻上不断地思考着,梳理着他的思路。遗憾的是,他还没有完成这项工作,病魔就夺去了他的生命。好在除了1990年4月11日的那封信,十多年来,他还在不少场合讲话时或与一些同志谈话时,谈到了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通过这些讲话和谈话,我们既可以发现一些重要的有价值的认识成果,更可以了解获得这些认识成果的方法论: (一)认识是一个曲线,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现在也没有完成,需要我们继续认识。这是胡乔木一贯的思想。1981年4月16日,他在同中央书记处研究室部分同志谈话时说:“什么是社会主义?从一些方面来说我们是清楚的,从另外一些方面来说,由于社会主义本身是发展的,有些问题需要随着历史的前进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包括好几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今天世界上有各种社会主义的流派,或者是学术上的流派,或者是实践上的不同的模式、样式。再一方面,社会主义这个词的含义,在历史上本来就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说法。”这年9月14日,他在中共江苏省委举办的一个学习班上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样的,这是许多国家的共产党必须仔细地重新认识,要用一种学习的态度来认识的一个问题。这个学习也是一个艰苦的过程。自己建立起来一种社会制度,建立起来一种新的社会,但是,不等于自己对它有充分的了解……以往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个最理想的社会,应该一切都是和谐的,都是合乎理想的,所以才有社会主义运动,所以才成立共产党。都以为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一帆风顺地前进。假如有困难,那是天灾或其它物质方面的困难所造成的,而不会在人与人之间发生像社会主义以前那样的冲突”。另一方面,即使“已经认识了的事物,不一定就能够永远正确地认识它。在另外一个情况下,本来已经认识了的东西,又不认识了,又发生了错误的认识。所以,认识是一个曲线,不是那样很容易达到目的的。”还是在这个学习班上,他在答复一些同志关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模式的提问时说:“中国的社会主义模式今天还在发展,要说到很远的将来,不但我答复不了,专门管经济工作的同志恐怕也答复不了。”“我们要一步一步地走着看,还要不断地学习。”1990年4月11日他再次指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或者说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决不是也不可能是一次完成的,现在也没有完成,只是已有很大的进步。” (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必须面对现实,不能用马列的言论和设想来检验社会主义实践。 所谓面对现实,第一就是要承认社会主义运动在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对社会主义所作设想的修正,反对那种只根据马克思、恩格斯或者列宁曾经说过的话来检验社会主义实践,对一切修正进行非难的“左”倾错误。1991年6月,胡乔木在《中国共产党怎样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一文中指出“成功地开创了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发展,因为改革开放政策摆脱了长期流行的一些传统影响的束缚,修正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的一些论点和设想,“在八十年代的经济发展中很快显示了举世瞩目的成功,不但使社会主义中国的地位获得了强大的基础,而且成功地使社会主义事业获得了新的生命力,走上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所以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必须面对现实,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面对改革开放的现实,承认改革开放政策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论点和设想的修正与发展,而不能用马列的言论和设想质疑和非难改革开放政策的性质。这一点是胡乔木十多年里反复强调的,可以说是不厌其烦。1981年4月16日他在同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部分同志谈话时说:在认识社会主义问题上,有人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根据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所作的描述当作定义,“认为没有达到《哥达纲领批判》所提出的设想的社会,就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只能说是一种过渡时期。如果仅仅因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讲过的什么话,就作这种选择,而把国际范围内不是一个国家而是许多国家的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实践忽略了,显然是不妥当的。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哥达纲领批判》虽然涉及到社会主义问题,但并没有作进一步的详尽的论述。马克思当时认为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有了充分发展的条件下实现的,所以他假定这个时候不需要商品生产,不需要货币,并且假定阶级已经消灭。马克思并不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在某个国家或某些国家胜利以后,马上可以做到这一步。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作过这样的设想,因为除了一些特殊的例外,多数欧洲国家存在农民,恩格斯曾明确宣布要等待农民的觉悟,不能对他们实行剥夺。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和其他一些场合谈到社会主义问题时,并不都是进行严格科学的讨论,而是进行一种推测和设想。”“后来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社会还是需要商品、货币、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至少这两个阶级,至少在大多数国家,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是存在的。这样一种社会基本上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基本上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当然还有其他的条件,我们承认不承认是社会主义?如果不能把它们叫做社会主义,就意味着我们只能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的某些著作的某些词句,而可以不顾社会实践的发展,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就不能发展了。这种思想方法根本不能称为马克思主义。”同年9月14日,他针对一些人对社会主义改革的非难和对某些改革措施的误解指出:“加强企业自主权,管理的民主化,发挥各种责任制,增加市场的作用”,“承认集体经济在非农业经济里的作用,农业部门以外的集体经济在中国会成为一个稳定的经济形式,同时还有一定范围的个体经济”,这些“都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向前进逐步趋向成熟的标志,而不是什么退回到新民主主义或者国家资本主义的表现”。1986年9月28日他又一次重申:“科学社会主义决不能一字不差地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论述去实现。否则,就不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仍然只是一种设想了。”“判断一种观点是否是真理,不是靠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最终只能依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来不断地探索和解决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新问题,从而把革命和建设一步一步地推向前进,这既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我们不可能到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找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成答案”,“无论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从来就没有向任何人许诺过这种‘现成答案’。”“要到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去找‘现成答案’,这本身就是十足的教条主义的说法。”在1990年4月11日的信中,更是直接地列举了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系列具体现实,即:“共产主义的目标由近变远,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后来被列宁称为社会主义)不仅由短变长,认识到社会主义时期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其成熟阶段现在还不能预见,而且由高变低,即由不承认商品经济到只在狭小范围内承认商品经济(限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交换,而集体所有制是按照某种经典人为地造成的),到承认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从生产的内容(《经济研究》今年第三期的第一篇文章值得重视)、生产方式(承认企业是独立经营的实体)、交换、分配(积累的随意性,个人劳动所得曾经被认为只是物质刺激)消费的各个领域都与过去的历史有很大不同”;“按劳分配由哥达纲领中的设想其实质再三改变,承认个体所有制(农民为主)和其他所有制的重要意义,即承认非按劳分配仍有存在的需要。对世界形势则多着重资本主义总危机和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斗争,而没有或很少想到相反的情况。革命(包括亚非拉的民族解放运动)由高潮转入长时期的低潮,而资本主义则转入强大的攻势”。他说:“这些是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所始料不及的,现在必须面对现实。”很明显,这里所说的面对现实,就是要我们承认这些变化,从这些变化了的实际出发来认识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