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央人民政府的筹备,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筹建新中国最重要的一个步骤,也是国史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筹备过程作一简要叙述。 一 中国共产党把建立全国性中央政府问题提上日程,是在1947年10月公开提出“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的口号之后。 全国解放战争开始后,毛泽东根据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首先在党内最高决策层中提出要推翻蒋介石的统治。抗战刚胜利时,以他为首的中共领导曾一度估计,抗战阶段结束后,中国以及全世界都将进入和平建设阶段。至1946年4月,毛泽东又对国内外斗争关系提出新的论断,认为美、英、苏大国间的妥协,并不要求各国人民随之实行国内的妥协,各国人民仍将按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斗争。同年11月21日,毛泽东在同刘少奇、周恩来谈话时对国内敌我形势进行了精辟分析,首次明确提出了要做打倒蒋介石的工作[①a]。1947年8月,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毛泽东抓住这个战略上的伟大转折,于10月10日公布了他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首次宣布:“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号召:“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②a]。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在关于颁布解放军口号的训令中明确宣布:“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③a]。在12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首次把“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确定为建立新中国政治纲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④a]。这次会议,还就何时组织革命的中央政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决议为:目前成立中央政府的时机尚不具备,必须等待解放战争取得更大胜利。 1948年初,随着解放战争不断胜利,毛泽东预料再用3年就可以完全消灭国民党军队。他总的战略步骤是:在成立全国性中央政府以前,首先必须加强全党全军在政治上的统一,并且在几个大的解放区内完成经济和行政上的统一,最后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央政府,完成全国的统一。在这个总的战略步骤下,新中国的政府应该是怎样的政府,何时成立以及怎样成立,又是毛泽东开始考虑的重要问题,并提出了基本原则: 首先,自中国共产党公开提出“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口号以后,国内一些主要的民主党派纷纷响应。在这种情况下,新中国的中央政府应该以谁为主体,由谁来领导,急需做出明确规定。毛泽东及时回答了这一重要问题。1948年1月18日,他在党内决议中深刻分析了新民主主义政权、国家、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指出新民主主义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所谓人民大众,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农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这个人民大众组成自己的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代表国家的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因此,新民主主义政权只能以工农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必须由工人阶级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及其政府的领导[①b]。这是毛泽东为建立新中国中央政府确立的最根本原则。开始毛泽东对“民主联合政府”的提法是:“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政府”[②b]。4月1日,他又做了完整地表述:“无产阶级领导的各民主阶级联盟的民主联合政府”[③b]。这样,在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基础上,“民主联合政府”这个当时各政党都在采用的口号,有了新的内容。 其次,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已向中外表明,中国共产党要建立的中央政府绝不是一手包办的政府。这又是毛泽东为建立新中国中央政府确立的另一个重要原则。1948年1月间,毛泽东在修改任弼时关于土改问题讲话时加写了重要一段话:“杜斌丞是民主同盟的人,是一个民主分子,他被胡宗南杀死了,但是类如杜斌丞这样的人还是有的。有这样的人参加民主政府,使民主政府成为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政府,而不是共产党一手包办的政府,这样对于团结中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老百姓一道奋斗是有利益的”[④b]。2月15日,他在一份党内文件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中,应当允许自由资产阶级及其政治团体派遣他们的代表参加工作”[⑤b]。 第三,关于成立中央政府的大体时间。毛泽东在3月20日的党内通报中说:“本年内,我们不准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因为时机还未成熟。在本年蒋介石的伪国大开会选举蒋介石当了总统,他的威信更加破产之后,在我们取得更大胜利,扩大更多地方,并且最好在取得一二个头等大城市之后,在东北、华北、山东、苏北、河南、湖北、安徽等区连成一片之后,便有完全的必要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其时机大约在一九四九年。”[⑥b] 4月中毛泽东进入河北后,很快又提出了建立中央政府的具体步骤。4月25日,他致电在西柏坡的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通知即将在城南庄召开书记处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为:“邀请港、沪、平、津等地各中间党派及民众团体的代表人物到解放区,商讨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并成立临时中央政府问题”[⑦b]。他认为成立中央政府须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邀请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的代表在解放区开会,商讨如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步再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政府。这里,毛泽东首次使用了“临时”二字,表明他已考虑到,战争期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未必可行,而未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政府,只能是“临时中央政府”。4月27日,毛泽东致信晋察冀中央局城工部部长刘仁,又详细说明,这个准备邀请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来解放区召开的会议,“名称拟称为政治协商会议,开会地点在哈尔滨,开会时间在今年秋季”[⑧b]。 4月3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庆祝“五一”节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①c]。筹建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正式提上了中国共产党的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