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9)02-0099-10 海德格尔作为二十世纪(即使不是整个西方传统)的伟大哲学家之一,可以说是世所公认,其思想和著作在世界范围内发生着并将继续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但那桩以“海德格尔事件”闻名的政治丑闻也确定无疑地影响着人们对海德格尔及其著作的接受,这些问题先是由法里亚斯、德里达、奥特等相关著作的发表,最近又因海德格尔“黑色笔记本”的出版问世而引起热烈的讨论与争执。我们无力也无意介入与此相关的所有问题,而只是想以海德格尔哲学中的自由问题为核心做些相关考察。海德格尔对自由问题的直接讨论不多,1936年对谢林《自由论文》的诠释已经是比较系统的了,但像他对其他哲学家的诠释一样,对谢林自由思想的诠释是和他对存在论问题的独特理解密切相关的,也是从中得到其解释原则的。因此,从海德格尔对存在论问题的长期探索中比单纯从其谢林诠释中理解其自由思想更为重要和基本。更为重要的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展示出海德格尔对自由问题的“无法理解”和“无力把握”①及其特定的政治时刻与其关于存在论问题的形上思考密不可分:“他同政治权威达成妥协正是基于他自己学说的……最深刻的缺陷之中。”② 一、此在、存在与自由 雅斯贝尔斯和理查德·沃林之所以说海德格尔对自由问题“无法理解”和“无力把握”,实际上是着眼于人的自由,着眼于人在道德、伦理以及政治生活中的个人自由选择。这是有一定道理的,特别是考虑到海德格尔的政治时刻,那就更是如此了。但同样有道理的是,道德、伦理以及政治生活中的自由问题虽然重要,但还不够源始;只有对自由之本质有了更为源始的理解,我们才能对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自由问题有更为透彻的把握。而这,可能正是海德格尔理解自由问题的思路。存在,或存在与人之本质关联,是海德格尔终生用力之处,他所理解的自由植根于他的这种存在之思。 《存在与时间》以重提存在问题为己任,其基本思路是从此在——唯一能够进行这种提问的某类特殊存在者——的生存论分析入手,展露一种解释一般存在意义的视野,在这一视野中,时间与存在之本质关联得以显现。本书给人印象最为突出的部分是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而需要说明的是,它不是人类学或人道主义的,恰恰相反,现代主体性形而上学正是其论争对象。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之后的康德研究、与卡西尔的达沃斯论辩等等无不说明了这一点。海德格尔认为,“康德的著作引发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最后一次转向”,在这次转向中,康德努力在主体性中,而且唯有从这个主体性而来为形而上学重新奠基;但与此同时,康德却没有深究主体之有限性的存在论后果,从而并没有真正实现这一任务,而《存在与时间》正是接着康德的思路往下做的,它因揭示出“唯从人能够进入其中的那个此之在而来,历史性的人才得以临近于存在之真理”而完成了这一任务,但这已经是属于“对形而上学的克服”了,因为在其中,“一切人类学和作为主体的人的主体性都被遗弃了”。③ 此在的在世结构,即“在世界之中存在”构成了《存在与时间》中此在的生存论分析的核心所在。就此在与世界、此在与他人关系而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这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作为现成存在者的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一个没有预设任何存在者现成存在的完完全全的相互构成关系。就此在与其自身的关系而言,本质上就是此在本身与它的“此”之间的关系:此在“这个存在者在它最本己的存在中秉有解除封闭状态的性质。‘此’这个词意指着这种本质性的展开状态。通过这一展开状态,这种存在者(此在)就会同世界的在此一道,为它自己而在‘此’。”④也就是说,此在以是它的“此”的方式存在,“此”本身就是澄明,唯在这一澄明之中,现成的东西在光亮中通达、在晦暗中掩蔽,一句话,此在携带着它的“此”而存在。此在去是它的“此”的两种同等源始的组建方式是“现身”和“领会”。因为此在既然是敞开和掩蔽了什么的存在者,那么此在就总是会发现自己处在某种现身情态之中,而且总是以某种非反思、非认识的方式对自身的这种现身情态有所领会。这就引出了海德格尔对“怕”作为现身情态,领会、解释和人的其他各种语言活动的现象学描述。而正是在这种描述中,海德格尔给出了此在日常在世的非本真状态的细致规定,如“闲言”、“好奇”、“两可”等等。对于这种此在之沉沦,海德格尔强调:“非本真或不是本真绝不意味着‘真正不是’,仿佛此在随着这种存在样式就根本失落了它的存在似的。非本真状态殊不是指不再在世之类。它倒恰恰构成一种别具一格的在世,这种在世的存在完全被‘世界’以及在常人中的他人共同此在所攫获。”⑤既然非本真状态指的并非是不再在世,而是正好相反,指的是此在的最切近的存在方式,那么从非本真的生存状态转向本真的生存状态就只能靠着此在在世的构成方式的调整来获致;而这种调整,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也就是“把此在作为整体置入先有之中”,进而揭示出“这一存在者的能整体存在”⑥。 “把此在整体置入先有之中”说的是把此在从任何现成存在者的包围中解放出来而使其自构成本性得以完全彰显,这使得此在不会被“常人”所左右,能够在“畏”、“向死存在”、“良知”和“决心”等存在方式中最终赢获自己的本真存在。死亡是此在不得不承担下来的存在可能性,是此在本身向来最可畏者。随着死亡,此在本身将陷入完完全全的存在不可能性。但死亡乃是“悬临”⑦,而且随着死亡“悬临”自身之际,此在与其他此在、与世界的一切关联都被解除了,此在之最本己的能在就被充分地指引出来了。这种被指引出来的此在之最本己的能在在世界中的体现就是所谓“良知”现象。良知乃是呼唤,而“良知的呼唤具有把此在向其最本己的能自身存在召唤的性质,而这种能自身存在的方式就是召唤此在趋往最本己的罪责存在”。⑧这种存在论意义上的有罪责存在是一切道德善恶(自由选择)之所以可能的根据,但又比它们更本源。按此分析,良知的呼唤作为一种话语方式,与常人之间的“闲言”不同,虽然不传达任何具体信息,但它并不“模棱两可”,而是清楚明白、有着明确指向的,即指向自己的最本己存在。而这种最本己的存在之所以是“罪责存在”乃是因为“首先,它参与了自身的构成,对自己的实际处境负有责任;其次,它并不完全局限于任何实际处境,而是从根底处悬欠着、有待进一步构成。”⑨而且,良知的呼唤作为此在向此在自身的呼唤,甚至不需要借助物理声音的存在而常是无言和静默的,但这并不引起“好奇”而只是需要倾听、领会和实行。“与良知的呼唤相应的是一种可能的听。对召唤的领会展露其自身为愿有良知。而在愿有良知这一现象中就有我们所寻找的那种生存上的选择活动——对选择一种自身存在的选择。我们按照其生存论结构把这一选择活动称为决心。”⑩但需注意的是,决心这一本真自身存在并非从世界的隐退或撤离,并非把自身隔绝在一个漂浮无据的“我”中;而是恰恰相反,决心之为本真的展开状态乃是本真的在世,亦即解放自己、自由地面对世界,并让与其一道存在的他人也在他们自己的最本己能在中存在,即本真的共处。也就是说,此在的本真存在也是一种“为它自己而在‘此’”,只不过此种境遇下的“此”已然不再是常人中的“两可状态”,而是被断然朝向其自身的决心打开为“处境”了。正是通过对“处境”的分析,海德格尔抵达了“理解存在的视域”的边缘,并由此展开了他那著名的“时间性”分析,此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