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2.233 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中,最著名的命题无疑是“人依据自然是政治的动物”(
)。①这个命题被认为设定了古典政治哲学的基本方向,直到霍布斯才出现了彻底的转向,人在“自然状态”下不再是政治的动物,“政治”毋宁是被人“创造”出来的,这个转向也标志了对“古今之争”的一种理解方式。这个命题也是以阿伦特为代表的共和主义的核心命题,因为如果人本质上就是政治的动物,那么每个人的政治参与就是天然具有规范性的。 但是亚里士多德这个命题的意思却远不是那么清楚。有人认为这个命题给出了人的定义(cf.Arendt,pp.23-28);有人认为它不可能成为人的定义(cf.Kullmann)。对于这个命题里面的两个核心要素,即“自然”和“政治”,到底是什么意思,学者们也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这里的“政治”指的是“城邦”甚至“公民”(cf.Keyt;Saunders;Simpson);有人认为这里的“政治”指的要比“城邦”宽泛很多,更接近“社会”;②还有人认为亚里士多德混淆了“政治”的不同含义(cf.Mulgan)。有人认为亚里士多德说的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cf.Cooper;Kullmann;Depew);有人认为亚里士多德讨论的是目的论意义上的“自然”(cf.Barker;Miller;Reeve;Pellegrin);也有认为亚里士多德有意利用了“自然”的不同含义(cf.Kraut,2002,pp.247-253;2007)。 本文试图重新审视亚里士多的这个命题。通过细致分析《政治学》I.2的文本,反对两种对这个命题的常见误解:第一,将“政治的动物”理解为“城邦的动物”,从而认为“政治的动物”是人的定义;第二,认为亚里士多德主要在“目的”的意义上理解“自然”,城邦在“自然实体”的意义上优先于个人。本文力图澄清亚里士多德这里说的“政治”并不是狭义的“城邦”,而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分工合作。在这个意义上,“政治的动物”并没有揭示人的本质,因而不能成为人的定义。本文还会论证,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I.2里说的“自然”,其主导含义是人类趋向美好生活的自然冲动,因此更接近“动力因”而非“目的因”;我们不应过分强调这个命题的目的论意味,更不应该认为城邦作为“自然实体”有自己的目的。这些讨论除了有准确理解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这个意义之外,还可以帮助我们看到以阿伦特为代表的共和主义对亚里士多德的误用,并给我们提供不同的视角看待所谓的“古今之争”。 一、作为本能和冲动的“自然”与“政治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开篇是从共同体、城邦和好的关系说起的:“我们看到每个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
),而每个共同体得以组成都是为了某种好,因为每个人做每件事都是为了某个看起来的好(
)。”(《政治学》I.1,1252a1-3)③说到底,城邦的起源是人们对于某种“看起来的好”的追求,这是所有人做所有事的基本动机。④亚里士多德随后在《政治学》I.2,“从头(
)”讨论了各种共同体的“自然起源(
)”问题。他在这里的讨论一共涉及五种共同体:夫妻、主奴、家庭、村落、城邦。我们在梳理这个发展过程时,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亚里士多德是否用同一个“自然”的含义贯穿所有这五种共同体? 亚里士多德整个讨论的起点是两种最基本的人类共同体——夫妻和主奴,而它们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人的两种自然需要: 【T1】首先,那些没有彼此就无法生存的人必然结成一对,正如女性和男性为了生育之故所做的,这不是出于决定,而是像其他动物和植物一样,渴望留下另一个和自己相同种类的后代是自然的(
)。另一方面,依据自然(
)的统治与被统治是因为要获得保全。因为一方能够利用思想而有远见,所以是依据自然的统治者和依据自然的主人,而另一方能够利用身体制造东西,所以是被统治者和依据自然的奴隶。(《政治学》I.2,1252a26-34)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