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觉、味觉、语言 虽然从费诺罗萨到本雅明都在试图寻找“原初语言”(Adamic language)①,但依海德格尔之见,在古希腊的词典中向来没有表示“语言”的词汇;古希腊人更愿意赋予逻各斯(logos)以“话语”的含义,进而促使它成为“语言”的代用品。海德格尔认为:早在苏格拉底于街头讲学、布道之前,作为语词的逻各斯就被赋予了多重意义,正所谓“理性、判断、概念、定义、根据、关系”等,但在更多的时候被直接认作理性②。这在有关西方文明的诸多论述中,似乎早已成为共识,成为不刊之论③;海德格尔为其哲学进路考虑,也为其念兹在兹的“存在”问题精打细算,既倾向于并且乐于突出逻各斯的原始意义,也就是跟语言位居同一层面之上的话语(Rede)和言说。海德格尔对此有过抱怨:逻各斯的本义是把言语所指涉之物展现给人看,却在拉丁语里被转译成理性、逻辑或定义;由此,人类从言谈的动物,“进化”为理性的动物,逻各斯则被贬值为——或变质为——一种现成事物的逻辑④。“在他(即海德格尔——引者注)看来,logos之所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被看作人的基本规定性,首先是因为人有说话的能力……人的话语在本质上被理解为命题和判断,只有命题和判断才是最恰当的话语。”⑤命题、判断作为话语(或语言)的本质,语言(或话语)始终不离理性,并乐于充任理性的马前卒,直至被理性宠幸、被判断和命题垂爱……这传自亘古的一切,似乎都跟源远流长的视觉中心主义(ocularcentric或ocularcentrism)关系甚深;而“主义”这个后缀(-ism)“意味着非理性地坚持某种狂热崇拜的各项原则”⑥。要知道,上帝首先创造的是天地,紧接着创造的就是光⑦。但也有人很执拗地认为:从根本上说,唯有光才算得上“造物主所创造的第一种存在”⑧。人因光照而有视觉⑨,伊曼努尔·列维纳斯因之有言:“由于光的存在,世界才被给予我们,才能够被领会。”⑩有鉴于此,深受西方现代文学影响的中国诗人才更愿意写出如下诗句——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顾城:《一代人》 当然,也可以去寻找另一种更肉感,或另一类更形而下的东西—— 翌日她起身,开门见山,她将目睹…… 北方闪烁,太阳带着远在长白山头的积雪 照亮了一个四川嫖客苍翠的面目。 ——宋炜:《燕歌行》 视觉中心主义一向被认作整个西方文明的主要基石,被视为全部西方智慧的建筑基址(11)。所谓视觉中心主义,“即视觉既是理性的载体,也是理性认知的工具,还是认知活动达成理性真理的必经之途”。(12)柏拉图特意将人的眼睛区分为心灵之眼(对应和作用于纯粹的理念世界)和肉体之眼(对应和作用于凡俗的现象界)(13),实在是大有深意存焉;就这样,三度出入叙拉古(Syracuse)的哲学家给西方文明指定了行进的方向,准确而简捷。据开了“天眼”的柏拉图保证说:肉体之眼和心灵之眼将以“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为准则,悉绝交通,互不干扰;在此基础上,柏氏才颇为笃定地认为:心灵之眼必将以理性、本质和真理为其根本内涵,甚至干脆就是它们不可更替的代名词(14)。柏拉图对视觉的开创性工作影响至为深远并且无比坚固,堪称一锤定音:它开启了西方思想史上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绵延数千载至今未曾真正止歇;它突出了西方智慧中理性至上的观念,根深蒂固,至今难以被撼动(15)。这一切,终将落实于既可被释义为“理性”,又可被释义为“语言”的逻各斯身上。 和其他生命形式迥然有别,唯有人类以语言为工具认识世界:语言将万事万物纳于自身,使之凝结为语言空间之中的事与物。它们浑身上下打满了符号的烙印,它们全身心地浸泡在符号的溶液之中,以至于乐不思蜀;物与事则失去了它们在语言侵扰之前各自认领的自在性、各自拥有的自治性和自明性。而唯有以吸纳万事万物为方式,语言方有能力让人类获取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无论正确与否)。在所有感官中笃信视觉、推崇眼睛的西方文明,更倾向于语言——亦即逻各斯——对万事万物进行视觉性的吸纳、视觉性的凝结。这种凝结和吸纳的态度既无比严肃,又果敢、坚决:“对进入它视野的一切事物,包括烟云、山水、始祖鸟和世道人心,进行自称一视同仁的焦点透视,而不是兼具美学与伦理学色彩的散点透视,却拥有‘推理的缜密和巧妙’,就像法语里所说的‘优美’(élégance)。”(16)对此,早在18世纪,意大利人维柯就给出了十分形象化的论证,做出了极为具象性的说明:“用‘头’来指‘人’在拉丁俗语中很普通,是因为在森林中只有人的头才能从远处望到。‘人’这个词本身就是抽象的,因为作为一个哲学的类概念,‘人’包含人体其他各部分,人心及其他一切功能,精神及其一切状态。”(17)此处至少有三点特别值得注意:第一,是视觉(亦即眼睛)而非其他感觉器官,将具象的“头”抽象为观念的“人”;第二,凡被视觉经验到、被眼睛扫视过的所有细节,比如“头”以及衬托和修饰“头”的树木、森林、云雾,甚或其他可视的东西,都将被维柯称颂的拉丁俗语纳入自身,并且无所遗漏——看见多少,拉丁俗语就得纳入多少,也必将纳入多少;第三,无论是作为动词,还是作为形容词或名词,“抽象”都是视觉的派生物,是眼睛的战利品,但它归根结底不过是逻各斯胸前的勋章,骄傲并且醒目。 所有形式的“语言当然都是为了‘切中’世界、把握世界而被创造出来的”(18),但以逻各斯——亦即命题和判断——为要义的语言,自有其特殊性和特异性:它认领了一种独有的“切中”(treffen)(19)方式。陈嘉映对此的观察尤其值得器重:语词“不是造出来和自然界里已经一一排列妥当的实体、属性、活动和关系一一对应的,它们是功能各异而又联合配套的设施,我们依赖这些设施而能够把各个相异的整体事境分解为一些固定因素的组合,作为因素的组合来看待来述说来处理”。在此,说“眼睛看见万事万物或视觉经验万事万物”,和说“语言纳万事万物于自身”乃是同一个意思;源自古希腊的逻各斯(语言或者理性),就如此这般,必得建立在视觉(亦即眼睛)的基础之上。有鉴于此,陈嘉映才愿意紧接着上文继续申说:这种性质和这种样态的“语言在本质上是分析性的,特定的整体的情景被分析成了由元素组合结合而成的整体,事件被分析成了物体、形式、举止行为、关系等。这些类别当然反映在语法范畴中,但它们首先是哲学范畴。事境被分解成物与物、物与属性、物与动作的关系。这就是说,通过语言,事境被看作这些单元的联系。并非先有主体才有行动,而是我们把事件分解为、理解为主体和他的行为举止”(20)。丝毫不用怀疑:在视觉的精心关照下,整体的世界必将以“物体、形式、举止行为、关系”为基本要素,而原形毕露;它们的每一个细节,都必将在语言的“条‘分’”和“缕‘析’”中,被语言耐心地吸纳,直至被语言完全、彻底地凝结,无所遁形于眼睛借助太阳放射的光芒。视觉中心主义对此深信不疑:和视觉自身的主体身份相对照,万物顶多是客体,万事最多是对象;对象或客体之所以得以存在,尤其是居然能够存在,端在主体的扫视功能急需要用于被扫视的目标或靶子,宿命而无可脱逃。由此,逻各斯从其起始处,就是一种被视觉中心主义高度定义过、首肯过的语言;或者:逻各斯干脆就是一种视觉中心主义的语言(21)。对于它来说,语言即面对,即远距离地看见(22);足够远但又堪称恰如其分的距离,始终是其要害所在。正是恰到好处的距离,导致逻各斯拥有“条‘分’”的能力,促使它接管“缕‘析’”的功用。这种功用和能力坚挺、霸道,无孔不入,始而缜密异常,继而精细无比,有着近乎无坚不摧的能量,甚至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