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华语世界的山鲁佐德,严歌苓(她那么勤奋、高产,好像每夜都能编织一个新故事,她的故事又是如此引人入胜,使人忘却了伤痛和忧愁,虽然这些故事所说的无非就是伤痛和忧愁)理所当然地受到影视圈的青睐,根据她的小说改编成的电影周期性地引爆舆论,她也随之被过度曝光成公众人物。不过,在从文字到影像的文本旅行中,她的小说往往经历了致命的“损耗”,比如《归来》把《陆犯焉识》中陆焉识有首有尾、有起有伏的漫长一生不由分说地删繁就简成两次“归来”;又不得不接受一些太过突兀的“增殖”,比如张艺谋没有让陆焉识带着冯婉瑜(小说作婉喻)的骨灰回到大草漠,而是让他每逢五号陪着她的肉身去车站等待一个永远悬欠的到来。“损耗”当然有篇幅、禁忌、趣味等方面的原因,但必得“损耗”到伤筋动骨的程度,说明严歌苓小说的“核”吸引并灼伤了导演,他们只能以“损耗”的方式象征性地占有其实是错失了它们。“增殖”则多半是导演朝小说的腔子里填充电影香料,他们知道,没有这些香料,电影就不那么电影了。①这些“损耗”与“增殖”如果存在一些重要的甚至是本质上的共性的话,我们大概就能从中窥见严歌苓创作的核心秘密以及电影迥异于小说的体裁特征(起码是这些导演对于电影体裁的自觉或者不自觉的认知)。 本文的讨论主要集中于《陆犯焉识》与《芳华》的文本旅行。 一、“耗费”与“弱者”为神 严歌苓说:“我认为《陆犯焉识》这部小说包括了好几个故事,我自己最喜欢的是监狱中犯人和劳教干部的关系,以及陆焉识看电影那个故事。”②这段自道含义颇丰,试为剖析如下。这部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精彩、繁复如一幅“百蝶图”,任一只蝴蝶的翔舞都震颤出一整个世界,严歌苓却偏偏喜欢监狱里的那几只,这一偏爱表明她理想的小说环境是一种类似于监狱的极致境遇。这样的境遇里有规训与反抗,有禁忌与越轨,有墙如大山般矗立,更有哪怕撞得鲜血淋漓也要狠狠地向墙撞去,说不定就能撞出一小块缺口从而吹到一缕新鲜的风的桀骜的头颅,就是没有一丝半毫日常生活的逻辑以及这一逻辑必有的琐屑和体臭。“有问题的人”的“问题”正是被“撞墙”这一决绝的行动凸显的,如果没有墙,“问题”就包裹着、沉睡着,他们无非是一些常人。或者说,哪个常人没有“问题”,常人只是没有被抛入极致境遇,被墙撞开或者被墙上的荆棘刺穿潜藏于他们体内的“问题”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常人都是携带着“问题”前行的。严歌苓说《扶桑》:“谁都弄不清自己的人格中容纳了多少未知的素质——秘密的素质,不到特定环境它不会苏醒,一跃而现于人的行为表层。”③正因为痴迷于人物的“秘密的素质”(不就是“问题”以及“问题”被划开之后的疼),她就必须为他们寻找和创造出“特定环境”来,这样的“特定环境”只能是一些超日常、反日常的极致境遇。在极致境遇中凸显并刺穿“问题”,就像从黑暗中打出火来,一定是骤然的,它的节奏就是“咔嚓”一声撞击,所以,严歌苓最好的小说都是短的,比如《天浴》。《陆犯焉识》太长了,打了无数次火,后面打的火成了第一次——看电影上的女儿的回响,杂沓的回响。 《陆犯焉识》打的第二次火与第一次是断裂的,从无论如何都要看女儿怎么都过渡不到不管怎样一定要看妻子的,它们都太紧张、饱满,留不出一点缝隙作衔接,它们原本可以成为两个跋扈的故事的。不过,正是第二次打火点亮了张艺谋。一个重刑犯从西北逃回上海,只是为了看一眼妻子,此一极致境遇穿透了这个逃犯的深重的“问题”:“婉喻是他生命中最软弱的一部分,就像这被磨掉了皮的嫩肉。”有理由认定,陆焉识此次“归来”的灵感源出于杨显惠纪实小说集《夹边沟记事》里的《李祥年的爱情故事》。④但是,由纪实而虚构的提炼过程中,严歌苓做出重大改写:李祥年与爱人相见,因自惭而流浪,后被公安抓捕;陆焉识看到(他以为她没有看到他,所以绝不是相见)妻子,却不忍打破她的平静,向公安自首。豁出命逃了出去,怎么可以不相见?相见后越发知道不能厮守,只能流浪以苟全性命,这是实生活的逻辑。严歌苓的逻辑却是,真实的拥抱是残缺的、破坏性的,看到并转身离去才是最整全、最销魂的拥抱,这样的拥抱甚至能够跨越生死,就算他挨了枪子,非物质的他照样分享、参与着她的日子,这才是树缠藤、藤缠树的终极缠绕。这样的他当然可以坦然自首,因为无论他身在何处(诡异的是,只要不和她在一起),灵魂都和她厮守在一起——终极厮守只能是属灵的厮守。⑤如此一来,我们便能理解她为什么必须在他即将“归来”之际失忆,因为“归来”这一行动把两具肉身捆绑在一处,太“腻滞”了,必将杀死终极厮守,失忆的眼神朝向空雾里幸福地凝望,才是终极厮守唯一贴切的姿态。实生活里,度尽劫波的他却是要跟她没日没夜地做爱的,好像非要把延宕了十九年的爱全部做回来,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结尾处阿里萨和费尔米纳的疯狂性爱。不过,马尔克斯笔下的疯狂性爱就是那艘永不靠岸的船,实生活里却是连性爱都不会彻底的,该靠岸时船就得靠岸,因为她早有了她的丈夫和儿子,靠了岸还可以一再起航嘛,他说:“后来她又借口旅游和学术交流来过两次,每次都是发电报叫我在兰州等她……”实生活的爱情就处于这种既灵且肉所以不得飞升亦无法酣畅的暧昧状态,这样的状态被纪实小说有一说一地呈现出来,却是严歌苓和她的小说诗学所深恶痛绝的,她一定要让她的人物绝对地失去,从而终极地拥有。至此,我有理由推测:严歌苓以极致境遇逼迫出来的境界是至灵、唯灵的,灵对于肉的绝对优先性是她小说的盐中之盐。 这一推测看起来并不周延,因为《芳华》里的刘峰哪里至灵、唯灵了,他这具偶像不正是因为一记探向林丁丁内衣的似有若无的“触摸”而瞬间坍塌的吗?让我从《芳华》所设置的情境说起。故事开始于“文革”后期,绝对禁忌桎梏着每一个人,不过,故事又是发生在省军区文工团的,一大群“矫健稚嫩的大牲口”麇集在一起,他们一举手、一投足就是明媚的春光,就是嚣张的荷尔蒙,荷尔蒙狂潮持续冲刷向绝对禁忌,于是,这里注定是一个最酷烈也最妖娆、最窒息也最汹涌的极致情境,这样的情境怂恿并摧毁它的每一个子民。具体到刘峰,如果没有绝对禁忌如剑高悬,“触摸”事件就连被人们谈论一秒钟的可能性都没有,他顶多是一个口碑还算不错却不会给人们留下多少印象的老好人,更不可能有资格成为一个“有问题的人”。他被极致情境激发出来的“问题”在于,他被绝对禁忌的时代架上了大理石基座,成为“雷又锋”,成为圣徒(圣徒之“圣”就是剪除自身欲望的狠,用叙事人的话说,就是“做雷锋当然光荣神圣,但是份苦差,一种受戒,还是一种‘阉割’……”),这个圣徒却又明明是一个被荷尔蒙激荡得失魂落魄的雄性,他既沉着又心痒难熬地等待着林丁丁入党,然后一把搂过她的细嫩得好像是“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的身体。这个“问题”设置得实在促狭、刁钻,因为他竟是一具作为雕像(冷的)的肉身(热的),一个痴迷、饥渴于娜斯塔霞的身体的“白痴”梅什金公爵,或者说,他应该是一副扁平的圣徒像的,却鬼使神差地听从了荷尔蒙的嗾使。不过,“触摸”是终点,在她大喊“救命”的刹那,他的求死渴望就已萌生,他活着,其实已经死了;更是起点,因为这是一个刚启动就被喝止的动作,它的肉性被它令人绝望的未完成性删除,它将作为他与她之间属灵的关联,永远地烙在他之后的生命里。叙事人说:“会爱的刘峰,只在他想起他的小林,梦见他的小林的时候才复活一下。”想起或者梦见一下她就能复活一次的会爱的他其实是永生的,永生的起点就是那一记“那么销魂,那么该死,那么值得为之一死”的“触摸”。怎么可以设想这一记“触摸”假如成功了,就像阿Q在小尼姑脸上蹭出一点“滑腻”?⑥这样的设想太秽亵、太恐怖了,他朝质问他是否是要解开她的乳罩纽襻的保卫干事怒吼一声:“没有你那么下流!”只有一记与“下流”以及引发“下流”的肉性彻底绝缘的夏夜里的“触摸”才能成为他“一生的全部情史”,也只有这样的“触摸”才能把她点化成他的绝对的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其后,他跟前妻、小惠做爱,这些性爱只是要保证他对她的无性之爱的纯粹性,他和她们越癫狂,他和她就越纯粹。他真是严歌苓属灵之爱的谱系里的一个“旷世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