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文学”到“人民文学”的历史演进中,赵树理文学以通俗化的叙事和语言弥合了“新文学”与下层民众的隔阂,又凭借对“民族形式”的创造性转化和对农民主体性的塑造,一跃成为“新的人民的文艺”①的典范。然而,在1949年至1966年的“十七年”期间,随着意识形态的紧缩和批评话语的变动,自觉投身社会主义想象和实践体系的赵树理却遭遇了诸多挫折。1960年代,经受了系列的批判和挣扎后,赵树理重新聚焦农村社会问题,将其对合作化运动、劳动价值和青年人思想问题的思考付诸小说。他在这一时期文学实践和话语方式的变革,更凸显着“人民文学”的规定性和限度。 自1957年对旧作《金字》进行重写,到1964年发表最后一篇小说《卖烟叶》,赵树理借助作者、说书人的声口逐步介入叙事,使得虚构与真实、文学与政治、作家主体与社会主义实践等关系进一步复杂化。可以说,赵树理文学的生产机制和文本结构,从一开始就潜伏着危机和不确定性。学界目前的研究已经留意到赵树理晚期小说的异质性。问题是,这一异质性是如何生成的?它们与赵树理1940年代和1950年代的“问题小说”有何关联?赵树理晚期的小说具有怎样的叙事风格?这一风格和社会主义的实践又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关联? 一、故事“重写”与“暮年的事” 作为当代文学“一体化”进程中的“方向”作家②,赵树理在文学史中评价的演变与地位的变迁,彰显出“十七年”时期诸多的文学、政治和思想问题③。以赵树理和柳青作比较,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参照坐标中,柳青的《创业史》以其史诗性和对社会主义新人的成功塑造,表现出一种“总体性世界”的文学书写④,而固守中国传统社会和民间文学立场的赵树理,反而偏离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然而正是这一“偏离”,反而为我们重估赵树理文学打开了新的讨论空间。实际上,1950年代末到1960年代初,赵树理的小说在叙事风格和叙事立场上都发生了重要的转折,这一转折并非凭空而来,而是与作家1940-1950年代的创作有着或明或暗的延续性。所谓的延续性,具体体现为赵树理对旧人物(老年人、劳动模范、手艺人等)形象的出色塑造;同时,当他试图在1960年代以小说的形式“诊疗”社会主义青年人的思想问题时,其叙事又出现了某种“断裂”。换言之,“延续性”和“断裂性”的并存,共同造就了赵树理晚期小说的叙事特征。 作为一个回顾性和重估性的概念,这里的“晚期小说”,首先指向创作的时间分期,它涵盖了赵树理1957-1964年一系列的话语实践和文学行为;其次,“晚期小说”又是由作家本人和批评话语共同定义的一项文学和美学的遗产,并最终以独特的叙事风格为表征。从时间划分看,“晚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倘若没有受政治运动的影响,我们有理由相信,《卖烟叶》不会成为赵树理创作的最后一篇小说。进入1960年代,按发表顺序的先后,赵树理只有6篇小说:《套不住的手》(《人民文学》1960年第11期)、《实干家潘永福》(《人民文学》1961年第4期)、《杨老太爷》(《解放军日报》1962年第2期)、《张来兴》(1962年5月19日《人民日报》)、《互作鉴定》(《人民文学》1962年第10期)、《卖烟叶》(《人民文学》1964年第1、3期)。从叙事风格上界定,如果说赵树理“早期”(1930年代)的小说如《悔》《白马的故事》等尚未脱离“五四”新文学的痕迹——它们受西欧文学影响,注重心理描写和意识流,以欧化句式为主,那么晚期的这批作品,似乎又重回以心理分析和时间倒错为特征的现代小说风格中。然而这种“重回”并非简单回归和还原,而是有着复杂的文学症候。 如何解释这一文学症候,关系到如何理解1960年代的社会主义实践。本文的论述将主要聚焦于赵树理1960-1964年的小说,并将这一阶段的作品视为作家“诊疗”社会的集中表述,其中所蕴含的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现实关切,早在1957年前后便初显端倪。之所以将1957年作为赵树理晚期小说的分水岭,出于以下考虑:首先,随着文艺政策的紧缩和“反右”运动的展开,“当代文学”的规范和“一体化”在1957年基本成型,赵树理也在此时深切体认到知识分子命运的脆弱,并进而对文学存在的合理性生出质疑。其次,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赵树理在目睹农业集体化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看到了农村社会存在的隐忧,他的所思所考均反映在1957-1960年的书信和政论中。再次,如果说1950年代赵树理在《三里湾》中对农村集体化运动持认同态度,那么到了1960年代,中国社会日益扩张的城乡差别和青年人的思想问题则尤其使他忧虑。1957-1960年,赵树理写了7篇(封)谈“青年出路”问题的杂文和书信⑤,严厉批评接受社会主义教育的农村知识青年脱离农村的行为。复次,最明显的标志是,1957年赵树理写下为农业生产建言献策的《进入高级社,日子怎么过》一文,并重写其1930年代的小说《金字》。前者是他对农业集体化危机的直接发声,后者的“重写”行为则可视为特殊时代氛围中作家心声的曲折表达。二者在时间上的重合并非偶然。因此,将1957年当作赵树理晚期小说的分水岭似无不可。 1966年年末,赵树理在全面“检讨”既往创作和思想的《回忆历史,认识自己》⑥一文中,多次用“半自动”“响应”等词形容“这八年中想的起来的作品”⑦,“这八年”指1957年到1964年,“想的起来的作品”共有10篇(部):除《十里店》是剧本外,余下9篇均为小说(包括传记体小说《实干家潘永福》)。但是仔细比对“赵树理年谱”和“作品系年”后,我们发现还有一篇是赵树理“想不起来的”,这就1957年重写的《金字》⑧。无论这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忽略”,《金字》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金字》叙述了“我”(王店镇小学教员)受镇长所托为高升的区长写“帐子”的故事:区长与镇长勾结,在粮秣借款问题上鱼肉百姓,因此,面对写“帐子”的问题,身处贫苦乡民和上层统治者之间的“我”左右为难。小说生动摹写了位居“中间”状态的知识分子的心迹。发表时《金字》附有小序:“整理旧作应该是暮年的事,我现在能跑能走,自以为还未到那等年令,不过在一个新的作品还未形成的时候,偶一为之也未尝不可。”⑨“旧作”“暮年”暗含了时间的终结,“偶一为之”的背后藏着言外之意。这是因为,1957年后的现实远比《金字》中那位小学教员的处境更为严酷。从发表《三里湾》的1955年到重写《金字》的1957年间,赵树理奔波在山西沁水和高平两地调研,文学写作几近停滞。这两年间,他心系农村合作化运动,目睹了高级社迅速发展带来的隐患,这些都直接反映在1957年6月25日《河北日报》上的《进入高级社,日子怎么过》⑩一文中。在《回忆历史,认识自己》中,赵树理坦言公社化前后是他“思想和农村工作的步调不相适应”(11)的时期。所谓的“不相适应”,具体是指赵树理在“为农民争口粮”和“关心国家”(即农业合作化时期国家实施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之间面临的矛盾:“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思想是矛盾的——在县地两级因任务紧张而发愁的时候我站在国家方面,可是一见到增了产的地方,仍吃不到更多的粮食,我又站到农民方面。”(12)这一矛盾被赵树理归结为农民与国家集体的冲突:农民认为“既然把生产资料交给了社,就应该靠社过日子,因此根本不作收支计算,缺了钱随时向社支取,甚而支了多少都不管,社里不支给就闹”(13)。实际上,赵树理关心的是在新的生产关系(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下农民如何生活的问题。钱理群指出,“‘怎样生活’的背后,显然有一个农民精神、心理、价值观念的变化。……赵树理的这些思考都是相当超前,具有一定预见性的。这其实也是预示着赵树理在农村角色的某些变化:他已经很难对实际生活发生影响,而愈来愈趋向为一个农村问题的观察者与思考者了。”(14)作为“一个农村问题的观察者和思考者”,赵树理在《进入高级社,日子怎么过》一文中集中表达了他对农民与国家、集体关系的省察。他曾在不同场合三次提及这篇文章(15),其念兹在兹的程度可见一斑。此文与他1956年《给长治地委××的信》、1959年《致邵荃麟》《致陈伯达(二封)》以及写给《红旗》杂志的《公社应该如何领导农业生产之我见》等同属一脉,都是作家深入农村生活,深度参与农业生产之后反思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结果;这种反思落实到文学实践里,就有了《“锻炼锻炼”》《灵泉洞(上部)》和《老定额》等作品。这批作品以小说的形式,再次表达了身处农业合作化运动复杂历史中的作家强烈的现实关怀。进入1960年代,这种对农村现实的焦虑,开始改头换面,以另外的叙事风格呈现出来,此时的赵树理小说正如孙犁所言:“个人风格发生显著的变化,它的主导面由明朗隽永转向含蓄沉郁”(16),“实干家”潘永福的实干精神(《实干家潘永福》)以及陈秉正老人那双“套不住的手”(《套不住的手》),某种程度上成了作家个体与意识形态规训之间关系的隐喻(17)——现实境况愈是严苛,作家愈是想借镜文学曲折地针砭时弊、抒发己怀。也正是在这里,1957年重写的《金字》中提到的“暮年的事”正式拉开了帷幕。此后,不管是《“锻炼锻炼”》(1958),还是“我写的作品中最坏的一篇”(18)的《卖烟叶》(1964),它们所受到的待遇都与1940年代的“赵树理方向”相去甚远。这种巨大的落差,在赵树理1960年代的6篇小说中体现得更加彻底。当然,我们不能单纯遵照当时“主流”的批评话语对其盖棺定论,而应当进入文本的细部和深处,廓清赵树理晚期小说复杂的叙事层次,从而为我们观察1960年代的文学史和社会史打开一扇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