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2019)02-0138-010 1918年5月,鲁迅发表白话短篇小说《狂人日记》、登上中国新文坛,而《狂人日记》是以“救救孩子……”一语结尾的。这个结尾,表明了“孩子”对于“狂人”的重要性,意味着《狂人日记》的终极主题并非“狂”,而是“救救孩子”。换言之,鲁迅是带着“孩子”问题登上中国新文坛的。对于鲁迅来说这并非偶然。限于其小说创作而言,6年前的文言小说《怀旧》(1912)即呈现儿童世界与成人世界的差异与冲突,强调儿童①的主体性。就是说,鲁迅的小说创作——无论是文言小说还是白话小说,都是以儿童问题为起点的。于是,创作《狂人日记》的第二年即1919年,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阐述了“幼者本位”的观念。对于鲁迅来说,“幼者本位”是根本性、原理性、结构性的观念,与“立人”、“中间物”、“进化论”、“革命”等重要命题直接相关,深刻地影响着其各类话语活动。本文基于相关文本与鲁迅身处的文化环境,从内涵、与进化论的关系、文学呈现等三个方面,阐述鲁迅的“幼者本位”。 一、“幼者本位”的内涵与成因 鲁迅提出“幼者本位”的观念是在1919年10月所作《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因此,完整地理解“幼者本位”,须将其置于文章的整体脉络之中。鲁迅撰写此文,是参加当时《新青年》的家庭改革讨论。他对中国传统的父权制家庭持鲜明的批判立场,文章开宗明义,曰:“我作这一篇文的本意,其实是想研究怎样改革家庭;又因为中国亲权重,父权更重,所以尤想对于从来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父子问题,发表一点意见。总而言之:只是革命要革到老子身上罢了。”[1](第1卷,P134)这样将“老子”(父亲)作为革命对象之后,鲁迅对“伦常”、“旧思想”展开批判,曰:“中国的‘圣人之徒’,最恨人动摇他的两样东西。一样不必说,也与我辈绝不相干;一样便是他的伦常,我辈却不免偶然发几句议论,所以株连牵扯,很得了许多‘铲伦常’‘禽兽行’之类的恶名。他们以为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1](第1卷,P134)“论到解放子女,本是极平常的事,当然不必有什么讨论。但中国的老年,中了旧习惯旧思想的毒太深了,决定悟不过来。”[1](第1卷,P135)等等。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幼者本位”的主张,曰: 此后觉醒的人,应该先洗净了东方古传的谬误思想,对于子女,义务思想须加多,而权利思想却大可切实核减,以准备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1](第1卷,P137) 可见,鲁迅的“幼者本位”是一种新的伦理观(道德观)。这种伦理观被作为“东方古传的谬误思想”的对立物而提出,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与批判性。 那么,“幼者本位的道德”具体内容为何?鲁迅说那就是“爱”——特指长者对幼者的“爱”,这种“爱”通过与传统的“恩”相对立而获得意义。鲁迅阐述道:“自然界的安排,虽不免也有缺点,但结合长幼的方法,却并无错误。他并不用‘恩’,却给与生物以一种天性,我们称他为‘爱’。”[1](第1卷,P138)“这离绝了交换关系利害关系的爱,便是人伦的索子,便是所谓‘纲’。倘如旧说,抹煞了‘爱’,一味说‘恩’,又因此责望报偿,那便不但败坏了父子间的道德,而且也大反于做父母的实际的真情,播下乖剌的种子。”[1](第1卷,P138)进而,他主张:“所以觉醒的人,此后应将这天性的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新人。”[1](第1卷,P140)那么,如何“扩张”、“醇化”这种“天性的爱”?鲁迅提供了三个途径——理解、指导、解放。“恩”向“爱”的这种转换,是长幼之间伦理关系的方向性转换——由长者对幼者的“恩”转换为长者对幼者的“爱”。在孝道传统悠久的中国,这种“下对上”(报恩)向“上对下”(给与爱而非施恩)的转换具有革命性和颠覆性。这样,通过提出“爱”的范畴并将其与“恩”对立,鲁迅的“幼者本位”伦理观与“东方古传的谬误思想”的对立获得了具体内容。 “幼者本位”尽管是以“幼者”为“本位”,但鲁迅是将这种观念置于生命延续的动态过程之中论述的,因此,“幼者”与“长者”两种身份同时被相对化。鲁迅使用了“经手人”的概念,曰:“所生的子女,固然是受领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占领,将来还要交付子女,像他们的父母一般。只是前前后后,都做一个过付的经手人罢了。”[1](第1卷,P136)“况且幼者受了权利,也并非永久占有,将来还要对于他们的幼者,仍尽义务。只是前前后后,都做一切过付的经手人罢了。”[1](第1卷,P137)同一语句的重复,强调的是生命的循环,这种循环赋予“长者”和“幼者”以相同的“经手人”身份。在鲁迅的话语体系中,这里所谓的“经手人”本质上也是一种“历史中间物”。 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幼者”另有一个相关性概念,即“弱者”。文中的“弱者”包括“幼者”,但主要指女性。文章曰:“人类也不外此,欧美家庭,大抵以幼者弱者为本位”[1](第1卷,P138)。又曰:“便是‘孝’‘烈’这类道德,也都是旁人毫不负责,一味收拾幼者弱者的方法。”[1](第1卷,P142-143)这都是将“幼者弱者”作为一个词来使用。从与“孝”、“烈”的对应关系来看,这里的“弱者”即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