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类思想中有些概念是基本的,也就是不可或缺的,或用尼采的话说是,没有它们我们就无法生活的,超越概念当属其中。超越是一个意义、用法非常复杂的概念。之所以复杂,是因为这个概念涉及我们存在与思维一些最基本的方面。首先,存在不仅仅是存在,它必然包含差异。差异和不同的前提是界限或边界,没有一定的界限或边界,我们就无法辨识差异或不同。但边界或界限也隐含着超越。无超越则边界就没有意义。因此可以说,边界系于超越。另一方面,没有边界,事物就没有规定,因而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推论说,没有超越,事物就无法得到规定,就是无。一望无际的大海之所以是大海,是因为它是可以被超越的,它有其“那一边”,即其超越者——陆地。否则,它什么也不是。人生在世,就有身外的世界作为超越者存在,并且这个超越者是人自身存在的前提条件。有意识,就有超越意识者,即意识外的东西。只有心智低下者才会否认这一点。总之,世上任何存在者只要存在,就有其他者,这个他者,就是超越它的存在(它之所是)者,即在它的存在规定性之外,超越它的东西。“超越”概念的原义——“超过”、“越过”都是存在最基本的现象。 “超越”不是单纯的物理空间或地理区域的越过或超出,从哲学上看,超越首先与他者或他性有关。“超越和相异性是某个正常事情的两个密切相关的要素。”①以我们的知觉为例。知觉对象超越知觉行动。我所知觉到的对象与我的知觉行动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虽然是知觉行动使我们发现我们的知觉对象,不管它们是意谓对象还是意向对象。再以伦理学意识为例。伦理学主张都是要通过道德行动超越我们的粗鄙欲望和喜好的。哲学史上提出的种种伦理学理论以各种方式承认超越的各种特征。目的论伦理学设定一个超越的目标作为终极规范,指导自我和社会的实践。义务论要求的种种道德义务根植于某种超越的“应该”,这种超越的应该朝向现实存在的另一边。康德就明确说我们无法从“是”得到“应该”。功利主义者虽然在思想上要比目的论和义务论者现实得多,但仍然坚持某种预想的规定,即规定“何者对于个人与社会都为善状态或条件”。伦理学意识无论在其形式与功能上如何表述,都证明了一个超越所予事态的领域。② 但是,从上述例子也可以看到,超越所蕴含的相异性或者说超越涉及的超越和被超越者两者有时并不是像白与黑,或牛与马那样同一个平面上的相异或量的相异,而更可能是等级秩序意义上的质的相异。例如伯克和康德都讨论过的崇高感就是在超越的意义上不同于美的特殊例子或情况。我们可以有许多特殊的美的例子或事物作为审美意识的对象。但是崇高感却在感性和视觉事物的另一边,即超越了感性和视觉事物,由于其不可方物,我们无法用知觉或概念来规定它。这里需要的是审美想象的创造性,才能模仿和暗示在知觉把握和范畴规定范围之外的崇高性与相异性。 当然,超越概念的否定者不会否定这些现象,他们要否定的是作为哲学概念的超越。的确,作为哲学概念的超越不能混同于普通的“超越”这个词,虽然它的基本语义是源自作为普通语词的超越。而其种种复杂内涵,也与上述现象不无关系。在《剑桥哲学辞典》中,“超越”具有一种非同寻常的突出意义,“在某种程度上是某种高阶秩序的存在属性”。例如,“像上帝这样的存在者,在其任何一种完善上都不仅优于,而且无比优于其他事物的意义上,可说是超越的。”③这表达的是严格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超越意义。这种形而上学的超越意义的突出特征就是以超越与被超越者的等级秩序为基础。然而,超越的相异性内涵,使得这种等级秩序是一个断裂而不是贯通的等级秩序,尤其是在西方神学思想传统中。根据西方古典神学,上帝是超越了在时间中生成的有限世界的绝对的他者。它被认为是最高意义上的超越。这种超越在范围与强度上都无与伦比。上述知觉、伦理、审美意义上的超越只是在较低水平上与之相似,却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因为那些超越还是相对的,而上帝的超越是绝对的。 超越的基本语义也决定了除了与相异性结下不解之缘外,它也与内在性构成了一种紧张关系。但是,在西方思想传统中,这种紧张关系经常导致意向所指的是彼此的断裂。因为在西方形而上学思想中,超越与内在经常是一对对立的概念。早在13世纪下半叶,超越与内在便作为一对固定的概念出现在经院哲学的术语中。当时这对概念有四个主要义涵:1.上帝作为圣父、圣子、圣灵与自身有一种内在关系。作为有限的、非神圣的世界的造物主,祂越出祂的自我关系,执行了一个超越行为。2.从人的眼光来看,有限的世界是内在;但作为被创造者,它指向造物主作为它的超越。泛神论的上帝概念与此种把上帝理解为超越的观点相反。而万有在神论(Panentheismus)则处于上述两种立场之间。3.如果理性的上帝知识有争议,那么上帝就可以被描述为是在形而上学和知识论意义之外超越的。在此意义上,当某物在可理性认识的事物范围之外,它就是超越。4.先验的东西也可以被说成是超越的,只要它们越出范畴之外。④但是,无论在哲学记录中还是在神学记录中,超越和内在并不总是得到明确规定的。但这对概念的主要意思不外乎上帝是超越的,我们生活的此世界就是内在的;意识经验是内在的,意识经验之外的物质世界就是超越的。自我是内在的,非我就是超越的;普遍、永恒、不变的东西(如柏拉图的理念)是超越的,特殊、暂时和可变的东西就是内在的;造物主是超越的,被造物就是内在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