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9)02-0041-0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逐步形成农村“乡政村治”的治理结构和农户“半耕半工”的生计结构,随之而来的制度供给不足导致乡村治理和发展的诸多困境,成为制约我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原因。实际上在我国社会转型期,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对农村资源不断“抽离”与“输入”交互作用,乡村治理与发展问题已经处于由变迁中的权力格局、要素重组与价值创造、传统文化与现代理念等因素所构成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之中,适应新阶段、新战略的需要,乡村治理与发展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开拓具有更具合理性的解释框架,以总结并指导具有生命力的制度创新与实践。基于此,本文根据乡村振兴的未来取向和多维复合性,在“权力的文化网络”基础上,尝试提出对策性、建构性的“资源的文化网络”分析框架,以重构乡村治理体系。 一、“权力的文化网络”:乡村治理分析框架的学术回顾 “权力的文化网络”一词是由美籍学者杜赞奇提出的关于中国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形态的一个分析框架。杜赞奇在研究20世纪上半叶国家政权的扩张对华北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影响、探讨中国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的过程中,基于福柯“知识—权力”关联理论以及有关解构分析和后现代主义的影响,①提出日常生活中诸如“象征符号、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本质上都是政治性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们或者是统治机器的组成部分,或者是反叛者们的工具,或者二者兼具”②。因此,乡村社会中各种势力之间,对这些文化符号的争夺和利用就成为能否实际获得权力,进而控制社会基层的关键。正是针对乡村权力这样的构成形态,杜赞奇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分析框架。 1.“权力的文化网络”分析框架的涵义 所谓“权力”是指个人、群体和组织通过包括暴力、强制、说服以及对原有权威和法统的继承等各种手段获得的使他人服从的能力。在乡村社会中,文化符号本身是不能够“单独”存在的,而是依附于一定的组织及其活动。因此政治权威的形成与作用从表象上来看就处在了由不同组织体系和象征规范所构成的框架“网络”之中。③这里的“组织体系”包括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参与、依赖并形成的有关市场、宗教、宗族和水利控制等方面的组织以及各种非正式的人际关系网络,比如血缘姻亲、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传教者与信徒等所形成的各种关系体系。这里的“文化网络”是指各种“象征性规范”中的“文化”,是嵌入并内化在了乡村社会组织之中而被人们实际认同并遵守的象征性符号和规范,一般体现在宗教信仰、家族条规、乡村规约、亲戚纽带以及是非标准等内容中。“这种象征性价值赋予文化网络一种受人尊敬的权威,它反过来又激发人们的这种责任感、荣誉感——它与物质利益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从而促使人们在文化网络中追求领导地位。”④ 因此,“权力的文化网络”分析框架有助于从两个方向,即“由内而外”和“由外而内”来认识和把握乡村的权力结构形态。“由内而外”即从乡村社会内部自身的权力结构来看,这一“权力的文化网络”在乡村秩序的生成中提供了包括宗教信仰、家族情感和乡村人们所承认并受其约束的伦理标准和规范,并由此形成村民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反过来说,“权力的文化网络”的存在也就意味着村庄权力的构成及其作用的发挥,实际上是在借助于这些特定的文化网络才能够实现,离开了这些文化网络中的组织及关系,权力便不能实际构成并发挥作用。⑤杜赞奇进一步认为,乡村中存在的组织关系很少是由同一性质的组织所组成的,而是通过各种性质和形式的组织错综交织而形成的一个个权力关系的“网结”。在现实表象上,这些权力关系的“网结”客观上汇聚了包括地方政权、家族、姻亲、宗教、民间组织等各式各样的利益主体,它们关于村庄权力层面上的斗争和竞争都是以这些“网结”为中心而展开的。 “由外而内”即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权力的文化网络”也是国家正式权力试图深入到乡村社会内部来加强社会控制和资源汲取的需要。杜赞奇指出:“谈到文化,我们不能只讲孔教、绅士或由绅士操纵的体制。国家利用合作性的商人团体、庙会组织、神话以及大众文化中的象征性资源等渠道深入下层社会。权力的文化网络正是要揭示国家政权深入乡村社会的多种途径和方式。”⑥传统乡村秩序中乡村权威产生于代表各宗派、集团以及国家政权的具体代理人的相互作用之中,于是便可以并需要产生村庄社会的“保护型经纪人”。而20世纪初追求“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政权,撇开了文化网络中的各种资源,另外建立起新的政治体系以便于从乡村“汲取”资源和“动员”力量,于是就产生了“赢利型经纪人”⑦。这为我们理解20世纪前半期国民党政权关于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努力在乡村底层遭到失败提供了很好的依据,也为今天乡村振兴有效推进中乡村秩序的有效构建提供了镜鉴。 2.“权力的文化网络”分析框架的学术价值 从实践来看,文化网络模式兴盛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期,消亡于我国近代乡村政治现代化的过程中。从我国近代历史看,文化网络模式因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无力而生成,又因“规划性社会变迁”的现代化模式所导致的国家政权控制力增强而逐步走向消亡。⑧但是“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的提出,无疑成为描述和解释中国乡村治理权力结构的重要分析框架,并在一定意义上影响着乡村研究的范式与方向。首先,作为分析乡村社会与国家政权关系的新视角,它弥补了以往只注重乡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变迁及其影响而较少关注农民社会生活中诸多象征性文化因素影响的不足,凸显出了文化方面的作用,从而拓展了村庄分析的视角。⑨其次,“权力的文化网络”较之于费孝通关于“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的解释,从关注主体上在乡村和国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现了“市场”“宗教”的作用,从而在多样主体的互动交往层面上,进一步清楚地展现出了传统乡村社会内部权力结构的构成样态与运作逻辑。再次,“权力的文化网络”概念矫正了以往有关清末民初农村基层政治研究中关于“绅士统治”“乡绅社会”范式中存在的过于整齐划一、缺乏差异性和独特性解释的问题。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