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从午夜至早上6点,特拉维夫市中心的双向六车道通衢罗斯柴尔德大道禁止车辆通行,只对各色狂欢的人等开放。这就是一年一度的“白夜节”(White Night Festival),它让整个城市热闹个通宵达旦。特拉维夫博物馆、鲍豪斯博物馆,还有各类画廊、商场店铺整夜不歇,满足观赏街头爵士乐会、摇滚音乐会、演唱会、沙滩排球、时尚活动和俱乐部派对的民众的需要。2003年,特拉维夫“白城”被指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自那以后,“白夜节”便成了每年一度的庆祝活动。 特拉维夫,这个自封的“第一座现代希伯来城市”,城内汇聚众多的住宅和商业建筑,被认为具有鲜明的早期现代主义“国际风格”审美特征——平顶、曲线、圆柱,而且建筑面积最大(Levin 1984)。不过,有关“白城”的叙事的比喻和文字内容最近受到了历史学界、建筑学界、艺术界以及社会活动家的仔细审视,他们认为,这种叙事是空洞的(Levine 2005;Rotbard 2015;Shapiro2012)。本文从围绕保护特拉维夫“白城”展开的政治斗争入手,探讨“遗产”的概念问题,以及更广大的“世界遗产”制度(World Heritage regime)中的紧张关系。笔者借助以下几个问题对这些紧张关系作了考察:国家是如何在“世界遗产”制度中发挥作用的?其作用为何重要?其中的隐含意义是什么?这些意义又在多大程度上说明有必要对“世界遗产”制度作出调整? 本文的侧重点放在世界遗产委员会(World Heritage Committee)成员国、“世界遗产”制度以及实际“世界遗产地”的交接之处,认为当前的“世界遗产”制度实际上向各国当局提供了新的空间主导权、历史编纂主导权和政治支配权,并证明了其有效性。具体而言,指定“世界遗产”,使得历史叙事被利用来强化狭隘的民族认同观念,与此相伴而来的是抹除了看待遗产地的其他视角,抹除了遗产地的其他历史断层和解读。一些学者已经对成员国政府与世界遗产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作了研究(Askew 2010;Beazley 2010;Keough 2011;Labadi 2005),本文则讨论以色列国内为了巩固“白城”叙事,市级行动者、国家行动者、非政府组织、族群和政治派别的汇合情况。笔者重点关注汇合的三个后果,认为这三个后果应当令我们所有人稍作停顿,及时思考如何调整或改变当前“世界遗产”的鉴别、保存和保护工作。 本文首先探究了“世界遗产”制度,简要梳理了对当前格局的各种批评,继而研究对遗产概念的不同解释,将遗产与“世界遗产”分开。而后,本文总结了“世界遗产”制度给后续个案研究即特拉维夫“白城”的调查工作带来的三种影响。最后,是本文对“白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隐含意义的一些思考。 “世界遗产”是元政治 世界遗产委员会对“世界遗产”的确定,是一个全球元政治(meta-politics)的场所,是一处没有争议的会通融合之地(Badiou 2005;Kodat 2015)。被指定为“世界遗产”的地方“属于全世界人民,无论它位于何方领土”,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推动“对话、容忍、和平”、“在人们心中缔造和平”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Bokova 2015)。不过,“世界遗产”这种理想主义的元政治也施加了某种政治秩序,即普世主义的政治秩序(Labadi 2005;Meskell 2015a;Schmitt2010)。“世界遗产”的这种普世主义愿景是其创始文件——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基础,它将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OUV)列为指定“世界遗产名录”需要达到的标准。这份创始章程所展望的普世主义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世界遗产委员会及各成员国的实践?这正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于1972年。此后,其重要性一路高升。现在已经有193个国家成为《公约》的缔约方,入册的遗址总数也同步增加。目前,“世界遗产名录”上有1052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混合遗产(其中文化遗产814处,自然遗产203处,混合遗产35处),分布在165个国家(WHCd)。也就是说,地球上83%的国家都至少有一处被指定为“世界遗产”。但是,像所有其他国际组织一样,“世界遗产”制度的核心信条常常与《公约》的缔约国相冲突。 “世界遗产”制度虽然怀抱普世主义愿望,但也本着开放态度看待人们对“世界遗产”的不同解释。施密特(Schmitt 2009,p.104)认为,文化“世界遗产”的提名,是社会建构的主题,因为它们体现着“对取向体系(orientation systems)、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社会行动与政治行动之间的各种构想关系的重建”。拉巴迪(Labadi 2005)也把社会建构过程与为“世界遗产”确定的基本标准——突出的普遍价值——联系在一起。她分析了114份提名的档案资料,得出的结论是:各国均将“突出的普遍价值”概念用于“构建与体现其历史和民族国家”(Labadi 2005,p.8)。人们对“突出的普遍价值”和遗产空间的不同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解释,导致施密特(Schmitt2009,p.105)强调指出,设立集中化的社会机构“世界遗产委员会”来管理、调节国家和全球范围的“市场、文化经济、大众品味和文化生产”之间的相互影响具有重要意义。不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存在和作用,还是取决于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