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战略的“四个现代化”发展目标是一项长久的制度安排,深刻地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对此,学界从宏观层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工业化领域,对相关政策的探讨也比较充分。实行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在党内高层达成共识,并得到长久贯彻执行;而之后科技现代化战略得到重视,成为重要的政策选项,这些都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①。不过,对于“一五”时期交通发展战略的研究相对薄弱,较早和新近出版的著作并没有对交通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进行系统梳理,只是涉及到某一方面②。在当时的情况下,将需要巨大资金投入的交通上升为国家战略,不仅需要勇气和智慧,还与国内外环境及发展形势息息相关,这些都需要深入研究。初掌政权的中共对于现代化、工业化以及交通发展战略的认识并不像人们印象中的摸黑行进,其实他们还是有着一定的理论积淀,在战争过程中也有一定的实践。挖掘史料背后的因应成败,确有很大必要。 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凸显交通工作的重要性 在1949年前后,以毛泽东为首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对交通工作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1945年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会议上说,“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如无巩固的经济做它的基础,如无进步的比较现时发达得多的农业,如无大规模的在全国经济比重上占极大优势的工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贸易、金融等事业做它的基础,是不能巩固的。”[1]1081毛泽东强调,恢复和发展经济“首先是解决交通运输和修理铁路、公路、河道的问题。”[2]1348解放战争前夕,在极为重要的华北财经会议上,军工会议之后接着开交通会议,重点讨论了交通事业的统一管理和铁路、公路的恢复与建设问题。[3]131949年5月31日,中央发出《关于建立中央财政经济机构大纲(草案)》,以华北人民政府各财经部门为基础,陆续建立中央财政处、交通处和中央铁道部等各中央财政经济部门。[4]501949年7月9日,毛泽东就中国铁路有关问题发表讲话:“我们这样大的国家,现在还只有二万多公里铁路,这太少了。我们需要有几十万公里的铁路。要修成几十万公里铁路。”[5]3067月23日,周恩来在谈到恢复交通的重要性时指出:“中国两万多公里铁路,今年要恢复百分之八十,明年不仅要恢复余下的百分之二十,而且还要有新的发展。我们要恢复生产,必须靠交通运输畅通。”[6]4561950年9月3日,周恩来在政协会议上指出:“交通运输是建设中一种先行部门”[7]325,“以中国之大,只有二万多公里铁路,与工业先进的国家不能相比。这件事也必须在恢复工作中大力来做”[8]25。恢复国民经济以及面对即将到来的经济建设,都离不开交通的恢复和重点工程的上马。 1949年11月30日,重庆解放仅仅一个星期之后,修建成渝铁路就被提上日程。邓小平提出“以修成渝铁路为先行,带动百业发展,帮助四川恢复经济”,并制定了详细的修建计划。该铁路的上马为第一个五年计划揭开了序幕。1950年5月中央下达16号文件,对兰新铁路建设作了具体部署,目的是发展西北,并与新疆联通,贯穿内蒙古。对于兰新铁路的重大意义,1955年的《人民日报》有过深刻阐释:“兰新铁路同陇海铁路相接,成为横贯我国东西的大动脉……从兰州到西部国境,共长两千八百多公里。从这里再往西去,便到了苏联哈萨克共和国的首都阿拉木图,在那里就可以同去莫斯科的铁路接上了。从北京到莫斯科,经兰新铁路比经过东北绕道西伯利亚要缩短两千公里。”[9]1951年,中央决定修筑鹰厦铁路,它是华东地区出海的一条铁路干线。1955年2月开工。这条铁路对于发展国民经济和巩固海防,具有重要的军事与经济意义。 1950年2月14日,中国同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及《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交通主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苏联分阶段逐步移交中长铁路。4月25日,中苏共管的中国长春铁路公司正式成立。双方同意任命余光生为理事会主席,姆·斯·叶洛果夫为副主席。10月5日,政务院批准中苏铁路联运协定,打开交通国际通道。1951年3月14日,中苏签订《中苏铁路旅客、行李和货物联运协定》和《中苏国境铁路协定》,为交通服务贸易提供了政策支持。1952年9月25日,中长铁路正式移交中国;31日,周恩来总理、铁道部部长滕代远参加移交仪式。中长铁路的移交不仅全方位提升了我国交通现代化管理水平,而且对今后独立自主地开展现代化交通事业影响巨大,意义深远。 二、发展交通上升为国家战略 新中国成立之初,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破坏严重③,全国性的交通系统没有形成,修复和改善交通成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首先着手解决的问题。铁路方面,从1948年夏到1949年底,铁道部队与铁路员工共修复线路1629公里,桥梁976座,以及其他基础设施,为解放全中国提供了运输保障,并为战后全国经济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10]1949年11月,交通部部长章伯钧主持召开了第一届全国航务公路工作会议,讨论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交通工作任务,朱德副主席和陈云副总理到会做了重要指示。1950年3月,政务院作出《关于1950年公路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公路工作的方针是继续支援解放战争,恢复生产。要求各地组织力量,修复原有公路,提高运输能力。《决定》对公路交通管理体制、民工建勤、用路者养路等问题都作了规定,为新中国的公路交通工作指明了方向。[11]14随后,在修复包括西安经兰州到塔城等6条主要干线公路外,又修建了以福州为中心的12条华东支前公路和康藏公路,在西南修建了成都至阿坝、黑河至阿里等线路,中南地区建成了海口至榆林等10条干线公路,东北修建了沈丹线、盖平至新河等公路,到1952年底,公路通车里程达12.6万公里。恢复、整顿、修建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完成对私营运输业的改造,实现国有化,这些举措为交通现代化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