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874(2019)01-0019-26 冷战结束后,亚太地区的国际关系体系一直处在迅速而深刻的转型过程中。中美日作为亚太地区利益攸关的三个大国,对地区和平与繁荣起着关键性作用,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不仅影响着三国各自的国运发展,而且影响着亚太地区的未来发展方向乃至国际体系的重新塑造。 历经半个多世纪之久的日美同盟仍在不断强化和拓展。1951年日美两国政府在旧金山缔结《日美安全条约》时,何曾料到这对从太平洋战争中的敌人迅速转为盟友的同盟关系能够延续至今?苏联解体后,这对同盟关系不仅没有瓦解,反而走上了强化和拓展之路。在此转型过程中,中国的崛起无疑提供了相当的能量,成为影响日美同盟战略设计的关键“他者”。 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的快速崛起是日美同盟关系得以持续发展的推动力量,中国成为日美同盟需要应对的竞争对手、成为加强日美同盟关系的催化剂。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视角,从日本或美国的角度来观察的话,可以发现:中国仅仅是影响日美同盟发展的外部因素,而日本摆脱战后体制恢复正常国家地位的战略目标和美国借力日本维持其霸权体制的战略意志,才是真正推动日美同盟发展和转型的强大力量。 从日美同盟的双边结构来看,日本的大国志向和美国维持霸权的目标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和冲突,控制和反控制是日美同盟关系的一种常态。但由于中国这个“他者”的存在,日美同盟内部的结构性矛盾得以缓解,应对外部竞争对手的共同目标使其同盟关系不断维持和发展。在此过程中,日本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逐步提升和扩大,相应地诉求也不断得到回应和满足。这种同盟内部的变化使日美关系从不对称的“美主日从”转向相对平等。 本文聚焦于制度主义视角剖析日美同盟关系,从同盟维系和管理的角度洞察安全关系的持久性,对日美同盟从双边制度化建设走向多边网络化拓展的特点进行梳理,对同盟的结构性变化和日本在地区安全结构重塑过程中的角色变化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日美同盟制度化建设的理论背景 长期以来,同盟作为国际政治中的重要现象,一直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与争论的焦点之一。尽管“同盟”这一概念的定义很多,但学界基本都认为同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要素:(1)行为主体,同盟的主体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构成,因而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个人等非国家行为体被排除;(2)目标,缔结同盟的主要目标为维护国家安全;(3)形式,同盟必须有明文的正式协定。 鉴于同盟概念自带的安全属性,其作为国际关系的经典概念,更多地出现在现实主义研究和文献之中。传统现实主义者主要从权力、均势、战争以及系统结构等因素对同盟的起源和功能展开讨论。①新现实主义者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分析视角,如沃尔特的“威胁平衡论”、施韦勒的“利益平衡论”、斯奈德的“联盟困境论”、利斯卡的“制约联盟论”等。②这些理论分别从外部和内部视角对结盟的原因以及盟友之间的讨价还价进行了解释。总的来说,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诉诸国际体系、国家权力、利益等同盟之外的因素对同盟进行解释,同盟本身只是因变量。因此,在现实主义语境中,生成同盟的特定条件消失之后,同盟就将趋于解体。然而,冷战结束后,作为共同安全威胁的苏联已经消失,北约和美国的亚太同盟体系并未如现实主义者预期的那样消失,而是不断得到调整并持续发展。 于是,制度主义者对同盟和安全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有力补充。制度主义更加聚焦于制度本身及其带来的影响,以基欧汉为代表的制度主义者对包括同盟在内的安全制度存续提供了更好的解释,他们认为:“制度只要能帮助国家克服不确定性,就对国家有着普遍价值”③。 在《霸权之后:世界政治中的合作与纷争》一书中,制度主义者就提出了国际机制的持久性问题。在他们看来,国际制度是国际范围内运行的一系列持续性、相互关联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因为建立新机制的成本要远远高于维持和改造原有机制,国际机制具有提供信息和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并且可以通过正式、非正式的接触和交流形成沟通和友好网络,④制度形成的惯性和黏性有效地维护了同盟,同盟因制度化而产生的官僚和精英联系增强了应对危机的能力。⑤在《不完美的联盟:时空维度的安全制度》一书中,制度主义者进一步为冷战后同盟制度转型提供了理论和实证的解释。他们从制度化程度、排他性和包容性、应对威胁和风险的角度对安全制度进行分类,并提出当促使同盟形成的主观“威胁”消失时,只要转变它们的功能以应对“风险”等更具广泛性的安全问题,就能使同盟延续其价值,降低安全不确定性。这不仅能应对非同盟成员的威胁,而且能处理同盟成员之间的冲突风险。⑥因此,具有共同目标、明确规则和差异化任务的安全同盟,与历史上一纸盟约的同盟之间已经存在很大区别,它们能够根据形势调整制度的功能,使其规则和做法具有可“移植性”。⑦ 总体来说,可以从外部和内部两个维度概括制度在同盟关系中的维系作用。从外部而言,盟友各方通过系统化的力量聚合实现对外部对手的制衡和威慑。通过层级和领域不同的制度设置持续释放威慑信号,不仅能明确外部威胁和防卫任务,获取稳定的利益、偏好和意图的信息,而且能够从各个渠道对盟友的安全外交战略施加影响,促进立场接近和合作,使得制度在不同情况下延续既有的路径,保持延续性。从内部而言,制度则提供了稳定的利益协调平台。同盟就安全困境、成本任务分担以及盟友内部的风险和异见进行持续协商,发展出相关的规范、规则和程序,缓解同盟安全困境,监督承诺履行,影响盟友的安全战略和选择,管理盟友的行为,防止国内政治风险上升,促使同盟在国内政权更迭的过程中保持长期合作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