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45X(2018)06-0019-11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高等教育正朝着普及化阶段昂首迈进。2017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超过45%[1]。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首要任务,质量是人才培养的生命线。其中本科教学评估作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将系统梳理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发展脉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取得的成就,并进一步分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挖掘改进的空间,以期推进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科学化、合理化,突显评估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我国本科教学评估发展历程 20世纪后半叶,欧美等发达国家不断强化高等教育评估等质量保障工作,以解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下滑等问题。我国由于教学经费投入不足,高校领导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不足,学生学习投入不足等,本科教学质量同样面临一系列问题。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也逐步开始开展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各项教学评估研究和实践活动,希望通过本科教学评估来确保并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本文将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的发展历程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985-1990年) 我国本科教学评估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要整顿以至停办。”这标志着我国首次引入高校办学水平评估的思想,并进入了准备阶段。 198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一些省市启动了高校办学水平、专业、课程等评估试点工作。就本科教学评估而言,期间主要进行了高等工程本科教育评估和高等学校内部教学评估两个方面的评估试点实践[2]。198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高等教育评估试点工作要在本科教育中开展。这个阶段的本科教学评估试点工作为接下来的正式立法和逐步推广做好了铺垫和准备。 (二)第二阶段:探索试点阶段(1990-2001年) 在第一阶段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原国家教委于1990年10月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关于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即《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这是高等教育评估的一般规律同我国的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取得的成果,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暂行规定》对高校教育评估的主要目的、基本任务、评估机构、评估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提出要开展“合格评估(鉴定)、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三种基本形式的评估,并规定评估“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1993年出台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把开展高等教育评估作为进一步建立新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的重大措施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2]。1994年颁布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教育评估机构”“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决策和管理的作用”[3]。同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研究分会成立,推动了高等教育评估的研究和学术交流。同时,我国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进入以高校教学评估为主的经常化和正规化轨道。 之后几年,我国根据不同类型的学校及其特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政策文件,为大面积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提供法规依据[4]。例如,原国家教委于1995年颁布《首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实施办法》,1998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的若干意见》;1999年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专家组工作指南》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考察要点》。 1995年、1998年相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把评估制度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建设进入法制化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开展的评估”。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1994-2001年间,合格评估(1994年)、优秀评估(1996年)和随机性评估(1999年)等形式的评估在我国相继开展[5]。这一时期的本科教学评估经历了由开始时强调教学条件、注重真实和数据达标的阶段,转向强调教学目标性、注重教学效果,再到对目标合理性的探讨[6]。 在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合格评估包含领导投入、经费投入、师资队伍、教务管理、教学装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学风建设、课程测试、综合素质等11个一级指标。优秀评估也包含11个一级指标,延续了合格评估指标中5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师资队伍、教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实践教学,另外6项指标分别是教学指导思想与思路、教学条件、教学改革、学风与环境、教学效果、社会评价,这6项指标内容的改变突出了教学效果、办学特色以及教学改革、建设与创新的成果。随机性评估包含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等7个一级指标,外加一个特色项目。截至2000年底,共有171所新建本科院校参加了合格评估,16所重点院校参加了优秀评估[7];至2001年,有26所高校通过了随机性水平评估[4];到2002年,共有254所高校进行了这三种评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