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会学”(cultural sociology)被称为社会学领域的“文化学革命”。它因20世纪八九十年代间的“文化学转向”(cultural turn)而启动,至21世纪的最初10年才宣布形成,既不同于近年来在汉语学界扩散开来并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也有别于相对滞后的“有关文化的社会学研究”(sociology of culture,汉译文献往往译为“文化社会学”,极易混淆),彼此并不是一回事,虽然发展过程中也受到过后两者的启发。比较而言,“文化研究”更具政治色彩,其方法论是符号学,所谓的文化分析即等于符号分析,并喜欢将文化划分为不同板块进行研究,如高端文化、低端文化、大众文化、流行文化、后现代文化、后殖民文化、青年文化、女性文化、黑人文化、同性恋文化、电脑文化,等等。“有关文化的社会学研究”则将某些主题与对象置于同文化因子相关的联系中进行探究,把社会现象结合于文化现象,但仍把各种不同的文化现象解释为社会进程的次生物,文化继续被当作更基础的社会结构的折射。文化社会学不一样,它将绝大多数社会现象视为与生俱来的、内在的文化现象(尽管程度有差异),把文化视为社会现象的动力因,并从一开始就认定观念和信仰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文化即便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结构有联系,作用也是双向互动的,甚至更为主动积极。 2007年英国社会学学会推出《文化社会学》杂志,可视为这一学科正式成立的标志。在美国的领军人物,有杰弗莱·阿历克赛德尔(Jeffrey C.Alexander)等学者。①这一发展演变的结果,是正如有人总结的,“最大的惊奇不是有关文化的社会学研究,一如别的专业那样变成了公认的和增长着的从属领域,而是文化问题开始真真切切地渗透社会学所有下属领域,以致今天人们已习惯于谈论‘文化社会学’——那是一门文化处在每个前沿,每个分支学科的普通社会学”,即“渗透到社会分析的每个主题和事项的文化社会学”。② 文化社会学在方法论上,强调和聚焦于意义在文化结构里的作用,所受到的思想影响主要来自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指点人们放弃从“内心”寻找意义的尝试(那往往徒劳无功),而转向探求将不同语境中的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组织起来的规则和习惯(那些是意义生动而丰富的生成体的运载体)。这一点至为关键。另外,列维-斯特劳斯和巴尔特的结构符号学,则展示出文化和意义也可以是一个自足的语言体系(既系统关联又彼此对置)的组成部分,同样激励了文化社会学,使得它的方法论带上了后结构主义的色彩。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则更多继承了马克斯·韦伯学说中的阐释学成分。著名学者克利福特·基尔茨(Clifford Geertz)说过:“同马克斯·韦伯一样,相信人是生存在他自己编织的意义的网中的动物,我把文化当成是那些网,因而对文化的分析不再是寻找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探究意义的阐释科学。”③此可谓文化社会学的信条。它坚持认为,只有意义的内在逻辑(包括代码、叙述和修辞方式等)得到发现和被理解后,文化才可能被回置到社会结构中,并通过多种维度获致分析。这就避免了以往的做法,文化虽获重视,但仍游离在社会结构之外,或者与经济、政治并列,或者取代了经济或政治,担任了另一角色的超结构或超成分。 因此,文化社会学通过文化的视野,广泛地研究政治、宗教、社会运动、种族、文明融汇及各种社会进程与社会现象。它不会局限于凭观察和实验所得的社会事件,做一些文化学的分析和说明,而是更广泛、更深刻地探究“社会生活意义的实现如何替社会生活物质的、实践的、体制的、社群的,甚至可能生物的方面创造基础”,如何“由文化构成事物的社会世界”,而不是“由事物的逻辑决定文化的规律”。④ 这看起来同我们习以为常的思路大相径庭,但只需举一小例子即可明白其中道理。通常认为在经济领域,物质生活的需求是促进生产和消费的动力,但事实上文化意义的实现才是另一更重要的动因。无论后现代社会奢侈品的消费与生产(包括对品牌的追求),还是前现代社会宗教祭品和世俗礼仪品的消费与生产(专门标志出等级的差别),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和体现某一种文化的品格。离开了这样的文化意义,超出物质生活基本需求之外的经济活动就是无法想象的。同样,背后牵动市场交易的隐形的手,不单是劳动价值和使用价值,还有文化价值。 由上可见,从文化社会学的视角出发,重新对社会现象作一番审视,将会开拓我们的眼界。阶级的产生就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事件,阶级的现象和阶级观念也由来已久。以下就选取了古典时代和现代两个典型文本,以文化社会学为基准,对其中不同的阶级观念做分析比较,以探究它们表象成型的文化场域及不同语境中的文化意义。 首先,是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的《政治学》。这部经典著作是在广泛调查古希腊各城邦的政治情况的基础上完成的,⑤主旨在讨论实际存在的和理想中的城邦政治制度。时当公元前4世纪,城邦制度相当成熟,社会分层界线清楚,已成为普遍现象,著作中也用“阶级”(κλαση,τασξη)的概念来指称不同的社会阶层,论述中多有涉及,足以让后人了解古典时代希腊城邦制度下的阶级观念,无疑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当然,有关古代阶级状况,《政治学》并非是仅有的文本纪录。柏拉图也曾提到过古希腊的社会分层情况:“古时候波斯人进攻希腊人……当时我的同胞们生活在一种可敬的体制下,它的统治基础是一种四重的社会等级。”⑥史载公元前547年波斯居鲁士大帝征服爱奥尼亚,波斯人开始侵扰希腊人应当比这还早,说明希腊古代社会那时就有不同层次的阶级区分。这不奇怪。既然不平等是社会一旦形成即不可避免的现象,那社会分层的客观存在与阶级观念的产生肯定不会有时代的限制,并非是进入现代社会后才发生的事。不过在柏拉图那里,事例永远只是从最高理念出发的演绎结果,是辩证对话过程中的佐证,相关文字也往往较零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