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反映农业合作化中知名的6部长篇小说、5部中篇小说和20篇短篇小说为样,按照文学中的互助组阶段、初级社阶段、高级社阶段和人民公社阶段的线索,具体分析“十七年”中农业合作化题材小说的轨迹,并从文学与政治关系方面发表看法。 [关键词]“十七年” 合作化 文学轨迹 文艺与政治 “文革”前十七年各种体裁的文学创作中小说成就最大,而其中又以农村现实生活题材最引人注目,农业合作化题材更是农村题材的重中之重。正因为是重中之重,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评价上颇为分歧。究竟如何评价更符合实际,对其自身轨迹进行具体考察不失为一条可行和较为可靠的途径,并可避免空洞的争论。 一、一篇领风气之先的小说 新中国成立,翻身农民充满着幸福生活的喜悦。如何准确地认识此时的生活,特别是土改以后的中国农村往何处去,通向社会主义的步子如何迈?有一篇领风气之先的小说是值得首先予以分析的,它就是李准的《不能走那条路》(1953)。 李准当时作为业余作者并不知名,但《不能走那条路》的反响却是空前的。小说在河南日报发表后,很短时间内全国三十几家报纸和十几家刊物转载,人民日报转载时还加了编者按语予以高度评价。自然是因为它及时地回答了全国上下迫切关心的上述问题。直奔主题的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土改中的翻身贫农张拴,因一直不安心种地,一心捣腾牲口“只想吃飞利”,却连连蚀本负下一笔不小的债务,准备从自己的十几亩地中卖掉“一杆旗”那块二亩四分地,还了债务再去捣腾一次牲口。因省吃俭用生活开始富裕起来的老年贫农宋老定打算买进这块地,因为一辈子的生活经历告诉他“地是根本”,要为儿子们“买十亩八亩”。共产党员宋东山反对父亲买地:“过去地主只恨穷人穷不到底,现在大家是互相帮助。……咱不能走地主走的那一条路。”由于共产党员儿子的帮助,旧社会苦难生活的回忆,以及村里一些群众和信用社对张拴伸出了援助之手,宋老定也决心不走过去地主买地那条路,并主动借钱给张拴还债。宋老定家所在的互助组明年将转成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家决心靠今后的“机器种地”多打粮食。由于成功地堵住了自发资本主义的路,开了合作化的路,于是转变以后的宋老定“一直朝东一步一步地迎着太阳走去”。人民日报转载时的编者按语,高度评价它“表现了农村社会主义思想对农民自发倾向进行斗争的胜利”的主题。作者本人当时在《我怎样写〈不能走那条路〉》中也说:“我准备从这个问题中写出工人阶级思想和农民的自发趋势的斗争,也就是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而且从这个主题的获得过程中,“我感到从事创作的同志们学习政策的重要性。” 且不说作品中处于被人们同情地位的张拴,也是甚至更加是“自发”势力的代表,也且不说“明年”(1954年)转成初级社能否就实现“机器种地”,使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都来一个飞跃。所要说的是其中反映出来的两个突出问题。第一,小说中所宣扬的关于开了立即变更所有制的合作化道路,却是一种特定历史阶段社会性质上的混淆。十一届六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拨乱反正的角度明确指出:并非新中国成立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而是经历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又包括着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转变,这几个转变阶段都是不能人为地逾越的,否则将自食苦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为地在1953年提前结束不少于15年的新民主主义阶段,提前实行“社会主义”,全国农村1955年以初级社的统一方式宣布实现了半社会主义,1956年以高级社的统一方式宣布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1958年以人民公社的统一方式宣布实现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快速过渡,都是在生产力还很落后,远远没有达到社会主义的起码需求的情形下,认为单纯靠所有制即生产关系公有化程度不断提高提纯的超速变革,就可以大大提前实现社会主义以至共产主义。马克思说过,人们是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的。而远远脱离生产力实际水平的生产关系的如此超前变革,由于缺少物质基础只能导致对已有生产力水平的破坏,或者说导致“生产力起来暴动”。统计年鉴告诉人们,正是从1955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以后,直至人民公社化时期,农业总产值和粮食产量增长指数均呈逐年下降甚至负增长趋势。正是由于无视所有制的变革应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要求这一经济学法则的“穷过渡”才带来了“过渡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越来越穷更不是社会主义。所以小说中开始的今年互助组、明年初级社(以及延伸下去的高级社、人民公社)的超高速“路”,是否就是张拴们、宋老定们、宋东山们的坦途,有再认识的必要。 第二,小说中所肯定的关于堵住了个体农民“自发资本主义”的路,也是特定历史阶段上的主要矛盾的转移和矛盾性质的混淆。就主要矛盾来说,不但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新民主主义阶段,就是在长达百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毫无疑问地是国家要求富强、人民要求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生产的落后的矛盾,而决不是过去曾长期鼓吹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的矛盾。主要矛盾上由前者向后者的不断升级的转移,所带来的毁灭性严重后果,已人所共知。就矛盾性质的混淆来说,即使是城乡资产阶级也有其两面性,完全应该也有可能紧紧围绕着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利用其积极性的一面和限制其消极性的一面,并不构成生死对抗。至于土改后的个体农民中,资料表明,一方面确有“中农化”的趋向,即大约有半数的原贫雇农凭借土改中分得的土地和生产资料上升为中农(如小说中的宋老定),同时有约半数的原富农下降为中农,使实际的中农在农村人口中占到60%以上。另一方面,农民中也确有举债或出卖土地的现象,但为数甚少(如小说中全村只张拴一人,而且只准备卖二亩地)。这两种情形不应简单地判定为农村贫富“两极分化”了,甚至农村存在“资本主义复辟”危险。因为贫雇农中的半数上升为中农,以及中农在农村人口中超过半数,恰恰是有利于当时农村经济在一个比过去较高和较稳固的基础上发展。发家致富上“冒尖”的中农也并不就是“新富农”,很多倒是劳动致富的能人和带头人。至于极少数人的因天灾人祸或经营不善等情形又举债和出卖土地,在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和缺少社会保险的条件下,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应该也可以通过立法的和经济的手段逐步加以解决。总之,“中农化”与少数人卖地,均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无必然联系,更无必然因果。如果一定要全体农民均齐划一才算“共同富裕”,才算避免了“两极分化”,才算堵住了“自发资本主义的路”,那结果只会造成农民在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中普遍贫穷的局面——当年的初级社和高级社是这种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初级和中级典型,“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是其高级典型。所以小说中把克勤克俭,生产致富,只是在当时的土地自由买卖中曾想买几亩地的宋老定,作为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代表对待,甚至是在“走地主走的那条路”,也有再认识的必要。以上两个再认识的焦点在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正如邓小平在八十年代所回顾的,遗憾的是对于这个重要问题,我们长时间没有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