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1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3X(2018)05-0038-06 1908年发表在《河南》刊物上的《摩罗诗力说》尽管在当时没有引起什么关注与反响,却是鲁迅对什么样的文艺才能改变愚弱国民性的一次理性思考。裴多菲“誓将不复为奴”[1]100的呼声,拜伦“不满于希腊今人,尝称之曰世袭之奴,曰自由苗裔之奴”和“极诋彼国民性之陋劣”[1]82-83的愤懑,都在鲁迅内心引起了强烈共鸣。“奴性”是鲁迅改造愚弱国民性中指出的最为严重的病灶。“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1]439在这段话中,鲁迅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他认为中国国民性的病根在于他们的“愚弱”,二是文艺是改变“愚弱”国民的首要方式。不难看出,从行为目的到行为方式,鲁迅已有了十分清晰的认知与判断。“鲁迅是精英群体中极少见的具有奴隶感的人,终生都在痛苦咀嚼着奴隶的屈辱。”[2]鲁迅对国民性中奴性批判的深度超越了中西方思想与文化自由融合的五四时代的其他知识分子,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更为深入的思考。诚然,如五四时期所有先进的知识分子一样,当时中国内忧外患的社会现状催生了他们对中国独立和主权意识的思考;他们的留学经历也促使他们在丰富多元的思想文化资源中寻求新生。笔者认为,鲁迅对奴性人格的批判深度一方面源于五四时期同代知识分子共性的思想资源,更重要的是,鲁迅在西方丰富多元的思想接受中,对奴性人格的持续关注激活了对江浙一带尤以绍兴为最的堕民群体的认知和思考,并以此为奴性人格的极致与原点,展开国民性批判。 《清通志》卷八十五《食货略五》中有这样的记载,“时山西省有曰乐籍,浙江绍兴府有曰惰民,江南徽州府有曰伴当,宁国府有曰世仆,苏州之常熟、昭文二县有曰丐户,广东省有曰蜑户者,该地方视为卑贱之流,不得与齐民同列甲户。上(雍正帝)甚悯之,俱令削除其籍,与编氓同列甲户”。明清时期,北到山西,南到广东,“乐籍”“伴当”“世仆”“丐户”“蜑户”等贱民群体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在南京临时政府期间颁发大总统令,宣布废除自明朝以来列为贱民的乐户、堕民、世仆、伴当、蜑户的“贱籍”,废除奴婢制度,取消大人、老爷的称呼等,这也确证了当时贱民群体存在范围之广,影响之大。作为新思想与新文化的力推者如梁启超、胡适和陈独秀等,当时不可能不了解贱民群体的存在,也不可能不关注到这样的重要法令,但梁启超把更多目光聚焦于国家和民族的自由上,胡适致力于公民自由的追求,陈独秀致力于思想文化和政治革命,因此,他们的目光很少聚焦到贱民群体。鲁迅一生致力于国民性改造,1933年7月6日发表在《申报·自由谈》以“越客”为笔名的《我谈“堕民”》一文,虽是因唐弢在6月29日《申报·自由谈》发表的《堕民》而作,却也可以说是鲁迅长期以来对国民性思考的体现。文中鲁迅对相关文献与民间关于堕民的起源提出了疑义,堕民与生俱来的奴性是其关注的重点所在:他们“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3]228。 确实,越地堕民作为沉沦的群体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从他们的社会存在到个体心理表征,都很难摆脱奴性烙印。从堕民的社会存在而言,堕民的职业一直被世人视为“贱业”,“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3]227-228,他们被排在四民(士农工商)之外,见到所有的人,即便是农民,他们也得恭恭敬敬地叫“种田官”,而世人通过堕民所从事的职业就能轻而易举地看出他们的身份。同时,堕民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更失去了应试、取仕的资格。这一群体被整个社会压在了最底层,一代一代的堕民接受的是如何安分守己做好堕民的教育。更为关键是,民间涉及到堕民的歌谣与俗语几乎都是带着对堕民的丑化与侮辱:“烂眼堕民嫂,看见东西样样要”是讽刺堕民嫂爱占小便宜;“秋帽乌滴子,堕贫啦倪子”(“啦倪子”意为“的儿子”)是对堕民子弟的嘲讽;“人生地不熟,看见堕民喊阿叔”更是通过对外地人不懂辨识堕民的嘲笑讥讽堕民地位之低,无须给予任何形式包括称呼上的尊重。不难看出,堕民摆脱不了“堕民”的身份符号,也无法避开社会世俗对堕民的成见甚至嘲讽,于是,他们心安理得地当稳了奴隶。然而,让常人难以理解的是堕民自身并不愿意摆脱卑贱的“堕民”身份。鲁迅在文章中回忆道:“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的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3]228在堕民女人的“勃然变色”和“愤愤的回答”中,不难看出堕民对改变为奴现状的抵制与不满。 这种根深蒂固不愿改变为奴现状的现象即是鲁迅所概括的“当稳了奴隶”的心态。对堕民而言,“当稳了奴隶”不只在其心态与思想层面,也在为奴的身份层面,可以说,身份与思想的双重奴性成为堕民存在中最为可悲的事实。堕民对个体为奴身份的强烈认同,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堕民常常依附于富裕人家,且没有特殊原因这种依附关系将会一代一代传下去,“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有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儿媳妇去,传给后代,恰如遗产的一般;必须非常贫穷,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了关系。假使你无端叫她不要来了,那就是等于给与她重大的侮辱”[3]228。因此,从这一角度看,尽管堕民地位低下,但生活还算稳定,安心当着堕民意味着安稳的生活状态,堕民的身份从某种程度上说确保了他们生活的来源;二是堕民群体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天生的贱胎”身份、被四民唾弃的境遇,使他们渐渐学会在自身低下的地位与职业中寻求心理平衡,甚至因此沾沾自喜。“吃个十碗头,坐个上横头”,是女性堕民老嫚对自身在主人家红白喜事时重要地位和不一般待遇的自诩。“平民莫笑堕民低,呼马呼牛百事宜。春唱年糕秋化谷,闲来携眷钓田鸡”,这是清人王煦诗作《虞江竹枝词》(《空桐子诗草》,清道光九年观海楼刻本),诗中堕民悠闲而有规律的生活,正是王煦劝说平民不要笑话堕民的原因。越地堕民在维持平稳生活和寄附为荣的观念支配下,走进了自慰自安的误区。范寅在《论堕民》(《越谚》,清光绪八年谷应山房刻本)中分析堕民卑贱地位的原因是“不必锢而自为锢,即欲化而无由化者。非天地之有意区别,非圣王之无心拔擢,实以乃祖乃宗贪逸欲而逃勤苦,丧廉耻而习谄谀,甘居人下,安之若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