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摈弃庸众所信的神灵的人,不是不敬神灵的人;那附和庸众关于神灵的意见的人,才是不敬神灵的人。 伊壁鸠鲁,转引自马克思《博士论文》 也许,很少有哪一位作家像徐志摩这样备受恩宠和冷遇、褒奖和贬抑,大起大落、判若云泥的了。很少有哪一位作家像他仅仅以十年的创作历程如一颗流星般划过星空,却留给了后人近六十年的叽叽喳喳,反反复复,莫衷一是。虽然,徐志摩在中国新诗发展史上有他独特的贡献,但是,他毕竟不是一片浩瀚恣肆的汪洋,这道“跳着溅着”的“生命水”毕竟是细小而清浅的。大抵主要是因为他在那个急风暴雨般的时代,表现了一个自我中心的个性主义者浮浅而幼稚的摇摆与茫然,使他获得了这样一种本不应由他获得的“礼遇”。而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遭遇,及对他的种种评论,却生动具体地体现了批评界观念的变迁轨迹;在这频繁变化的底层,则又可寻见某种一成不变的思维模式。换言之,不是他一再激起了历史乍伏又起的热情,而是历史自作多情地选择了他。而这种“自作多情”,与其说是源自批评界学术思想的多元与差异,不如说是源自批评界思维模式的单一与僵化。正像长时间以来许多问题的争论不休,并非由于违反同一律,恰恰由于某种太一致的病态思维模式。且正因为思维模式的改变要比思想的解放难得多,同一思维模式,就仍会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思想观念的底层,顽强地、不自觉地表现出来。而徐志摩,作为“有争议”的作家的代表,对他的研究,恰恰成了这种表现的范例。因此,同样是,不是徐志摩研究的绚丽,更不是徐志摩本人,激起了我的热情,而是从徐志摩研究表现出来的当代的某种批评模式的痼疾,激发了我试图作一番检讨的念头。因此,本文乃意在通过这一个案剖析,对当代中国文学研究的纯粹思维方式作一反思,而无意对具体的文学现象作出价值判断。在历史面前,我们个体都是渺小的,被动的,可是,人类的可贵就在于能够反省自身,清算过去,从而走向未来。 不妨先对徐志摩研究的历史作一简略的勾勒。如果从一九二三年胡文的《徐志摩君的〈曼殊斐儿〉》算起,徐志摩研究已有六十多年[1]。一九三一年徐乘机遇难,掀起了对徐研究的第一次热潮。此时,各种观点自由争鸣,纷然杂陈,其中尤以茅盾的《徐志摩论》影响最大。抗战兴起后,由于徐诗的内容远离时代的主潮,自然受到冷落。四十年代以后,则基本上是受到一种冷淡的否定。至一九五七年初,由于“双百方针”的提倡和毛主席谈新诗的一封信的发表,徐志摩重受关注,遂有陈梦家的《谈谈徐志摩的诗》出现,他的诗集亦拟出版。随后,极“左”的思潮逐步抬头,徐志摩便一直受到了严厉的批判和彻底的否定。直到一九七九年,思想解放运动带来文坛的生机,加上新诗自身建设的需要,自卞之琳的《徐志摩诗重读志感》始,再一次掀起了徐志摩研究的热潮。此次热潮之轰烈,文章之多,时间之久,皆少有其匹。虽仍有争论或以争论的面目出现,但主调是对徐志摩重作肯定,对其艺术形式的肯定则更为一致。虽在一九八三年底、八四年初稍有反复,但主调依然。直至一九八七年,才渐渐消歇,偶有几篇,为其嗣响。至一九八八年后,总算完事。本文所要着重检讨的,便是建国后的否定及七九年后的否定之否定。 如果对这近六十年的徐志摩研究从把握方式的角度作考察,大体可分为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及近年初露端倪的系统与多维把握三类形态。 中国传统文论的路子,一是注重感受、领悟、直观把握的点评法,那些浩繁的诗话、词话即为这方面的典范;二是注重考据、索隐、训诂的实证法,众多的注释、考证、集解即为此路,至乾嘉学派而登峰造极。前者偏重于整体的、取其神似的直感把握,而后者偏重于理性的实证把握。这两种把握方式,迄有余续;从徐志摩研究,亦可寻见。前者如朱自清的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寥寥数语,即勾出了徐诗神魄。一般来说,凡徐志摩的亲友及诗人们,都更多个人的感受、领悟,这些评论虽缺乏系统性和理论色彩,但往往一语中的,得其神髓。朱湘、陈梦家、卞之琳、陆小曼等人的评论即是。后者则可差强举出陆耀东先生的《徐志摩评传》。虽然《评传》同样带有该时代的模式印迹,但翔实的材料,确凿有据的论证,较为持平公允的论断,都使之显得更可信服,不像有些评论文字,多所偏颇。只是由于论者个人的秉性素养及特殊身份才自觉不自觉地兼具了某种传统的优长;自现代以来,在一种更为剧烈的时代遭遇、文化模式的作用与轰击下,传统是前所未有地被驱遣、涤荡了。而它拂之不去的深层结构,则是在这种文化模式后来所产生的畸形儿身上,让我们看到了某些交配基因。 还是先从徐志摩研究入手。 总括这几十年来近百篇徐志摩研究的论文,大体可归结为这样一种三段论模式:评诗论人,一述简历,二论思想,三析“艺术”。当然,有的完成这“三段论”,有的则单论其一其二,有的则将一、二合并。但就其把握方式而言,则总是将诗人有机的创作个性拆成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两大部分;而思想内容,总是按当时所通行的社会意识形态标准,作左中右区分(在这里,中,实际上也是一部分左、一部分右的集合,是“一方面”加上“另一方面”,徐志摩之“有争议”正由于此),或作题材的归类;而论的方式,则总是列举诗人的部分言行或归结出部分作品的主题乃至抽出片言只语,然后往一个不变的时行的标准上靠,然后得出这样的或那样的结论,如此等等。这也正是整整一个时代的普遍的批评模式。且不论这种模式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抵近了诗人的创作个性,用这样一种模式批评一个诗人,徐志摩研究也就只有一件事情可以干了:各自搜寻罗列各自的论据,摆布徐志摩哪“一方面”的成份更多一些而已。同样,用这样一种模式批评一切作家,文学研究也就只有一件事情可以干了:把个性千差万别的所有作家放到一个先定的、千篇一律的尺度下对照、切割与划分一番而已。无庸讳言,这是文学研究的真正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