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不平等是社会分层研究的重要方面。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世纪以来,机会平等的理念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世界各国都积极地宣传和推动性别平等。女性在接受高等教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等方面与男性的差距越来越小,甚至超过了男性(Xie,et al.,2014;Treiman,2013),职业性别隔离的程度也在减弱(李汪洋、谢宇,2014)。然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女性在职业地位获得、职业晋升流动等方面依然与男性存在较大的差距,女性职业晋升的“玻璃天花板”仍然存在(Baxter & Wright,2000)。从中国的情况来,女性担任领导的比例要低于男性(许叶萍、石秀印,2009)。虽然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超过44.8%(国家统计局,2014),但其中只有2.2%的女性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2011)。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职业地位的性别不平等?什么因素影响了女性的职业地位上升? 从国外研究的发展历程看,职业性别不平等研究沿着理性主义—制度主义的脉络不断向前推进。分析重点由微观层面的人力资本向企业组织、行业结构,再向宏观的制度文化发展(Becker,1985;Bernasco,1998;Bielby,2007;Gupta,2007)。例如,不少学者进行了跨国比较研究,试图从经济发展、社会政策乃至宗教传统讨论不同国家的差异。性别与族群、性别与阶层等交叉视角的研究也逐渐兴起(刘少杰,2009;苏熠慧,2016)。 反观中国的职业流动性别不平等研究,在市场转型背景下,有的学者讨论了人力资本对性别职业地位不平等的影响(宋丽君、林聚任,2003),也有的学者探讨单位体制(秦广强,2010;李忠路,2014)、职业性别隔离(佟新,2002;李汪洋、谢宇,2014)等结构性因素对女性职业地位上升的阻碍作用。 总的来看,现有研究还存在两个方面明显的不足: 第一,从性别不平等的相关研究来看,以往的文献主要关注不同性别的职业收入差距和职业性别隔离,对于职业地位流动的性别不平等、女性的职业地位流动的研究相对较少。 第二,既有关于职业地位流动的性别不平等研究,或多或少地忽视了“家庭”内部的权力关系。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对个人劳动参与、职业流动的行为决策起到重要的作用。家庭结构对社会分层的影响是第四代分层研究的重点领域(Hout & DiPrete,2009)。在家庭中,夫妻双方的劳动力供给、事业发展的决策往往不是一个人独立做出的决定,而是一个联合决策的过程。因此,女性职业流动研究必须考虑到家庭和配偶的影响。从经验研究来看,由于数据的局限性,国内很少有从家庭出发研究职业地位流动的定量分析。虽然有的研究考察了家务劳动对职业地位流动性别不平等的作用(李忠路,2010;佟新、刘爱玉,2014),但是关于丈夫对女性职业地位流动的影响以及影响机制仍然不清晰。因此,本文将利用全国追踪调查数据,对夫妻进行配对分析,系统地考察丈夫如何影响女性职业地位流动。 接下来,本文将回顾分析家庭内部权力以及丈夫对女性职业地位流动影响的相关文献和理论,构建分析框架、提出研究假设,并利用有全国代表性的数据资料展开经验分析。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假设 (一)理论与文献回顾 围绕丈夫如何影响女性的职业地位流动,学术界的分析和讨论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丈夫抑制论”,另一种是“丈夫支持论”。“丈夫抑制论”认为,丈夫的资源和权力等因素会对妻子职业成就产生负面的影响。“丈夫支持论”认为,丈夫的收入和职业成就会对妻子的职业流动带来积极的影响(Bernasco,1998)。 支持“丈夫抑制论”的研究主要从两种不同的理论视角展开。一是功能论的视角。从功能主义出发,帕森斯认为,男性和女性由于天然的差异,在家庭中承担了不同功能。男性主要负责工具性决策,而女性主要承担情感的凝聚(Parsons,1954),“男性和女性发挥各自的特长,对培育子女,推动家庭和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沃特斯,2000)。家庭生产理论认为,人们对工作的态度取决于各自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夫妻在衡量比较优势之后,大部分妻子会从家庭整体利益出发,牺牲自己的事业(Becker,1985;李黎明,2014),她们的职业选择“始终围绕着丈夫或整个家庭的比较利益”(王毅杰、李娜,2017;许叶萍、石秀印,2009)。 另一种是冲突论的视角。冲突论反对将性别不平等合理化。从冲突论视角出发,学者们重点分析性别不平等产生的根源以及维持性别不平等的机制,典型代表是性别权力理论(刘少杰等,2009)。从性别权力的角度来看,家庭中男性对女性的影响和控制是男性权力的一部分。女性的家庭地位,对女性的职业发展和劳动性别分工“有较强的建构作用”(郑丹丹,2003)。查菲茨认为,男性对女性的控制一方面通过权力、资源分配和劳动分工中的优势,实现强制性的控制,另一方面,通过性别观念和意识,让女性自愿地接受安排(刘少杰等,2009)。康奈尔等认为,性别秩序可以通过三种关系来表现(Connell,1987;吉登斯,2009;刘少杰等,2009):一是生产关系,即劳动力市场中和家庭中的劳动性别分工。二是权力关系,通过父权制或男权制,女性从属于男性的统治。三是情感关系,是指夫妻之间情感的建构或爱恋关系(Connell.1985;吉登斯,2009;刘少杰等,2009)。 第二种观点是“丈夫支持论”。这种观点认为,丈夫的地位和成就会对妻子的职业流动带来积极的影响。研究者从社会资本理论出发,强调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对职业地位上升的促进作用。由于男性和女性拥有不同的社会网络,因此在职业地位上升中存在性别差异。与女性相比,男性在社会交往中往往具有优势,他们的社会网络的边界更广,异质性更强(周玉,2009),而家务劳动和养育孩子等家庭责任使得女性与外界信息交流不足。因此,女性在社会网络的规模、构成以及资源获取等方面均不如男性。丈夫的经济社会地位较高,可以和妻子分享社会网络资源,对女性的职业流动产生积极的影响(Bernasco,1998)。本文综合了查菲茨和康奈尔的性别权力理论,运用中国追踪调查的数据,将夫妻情况进行配对,检验丈夫究竟是会促进还是抑制女性的职业地位上升流动。同时,分析丈夫如何通过劳动分工、资源占有、情感关系和社会网络来影响女性的职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