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费孝通先生的早期作品《乡土中国》已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经典之作,初入大学的学子往往在老师的引导下通过这本书走进社会学大门;在社会学领域浸淫多年的学者也不断从中汲取学术营养,挖掘其中的“微言大义”。谈及这本书,人们熟悉的往往是费孝通先生对“文字下乡”“差序格局”“无讼”“长老统治”等问题的讨论。其中,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差序格局”概念,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乡土中国》的代名词。不过,根据费孝通(1998:4)本人的说法,这本书是“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所牵涉的内容,远不是关于差序格局的讨论所能涵盖的。 实际上,费孝通先生提出的这个问题,隐含了两个主要方面:一是侧重于“乡土”,即“乡土”社会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只有认清这一性质后,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剖析乡村问题和建设乡村。在《乡土中国》初版一年后,费孝通(1948/2009)有一篇对晏阳初的文章《开发民力建设乡村》的评论,指出晏阳初以传教的精神理解教育,把中国乡村的问题归咎于农民自身的“不足”。①费孝通认为,这种“不足”不是农民本身的“缺失”,而是乡土社会的性质使然。二是侧重于“社会”,即乡土“社会”并不是由单一方面构成的,实际上包括多个方面的紧密关联,或者说,乡土社会本身有一个内在的秩序。其实,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呈现了一幅“乡土秩序何以可能”的整体图景,如果仅从“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等人际关联的角度考察之,或有所褊狭。 细读《乡土中国》可以发现,费孝通对乡土社会的讨论至少有三个维度:一是人际纽带,二是物我关系,三是神圣体验。以往人们关注的主要是第一个方面,如家族人伦、社会圈子、血缘与地缘等,尤其是“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而对后两个方面鲜有讨论。因此,本文拟回到费孝通写作《乡土中国》的“初衷”,尝试从人际、自然、神圣三个方面考察乡土社会的多维构成,以更完整地理解这本书所呈现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一考察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基层社会的性质和社会建设的丰富内涵。为了呈现三者的密切联系,我们仍需从人际关联的层面谈起。 二、群己之间:“社会”的人际维度 众所周知,《乡土中国》由十四篇文章构成,篇名依次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从表面上看,这十四篇文章是在讨论乡土社会的不同侧面,实际上,其所涉及的内容存在内在关联。 具体地说,在乡土社会中,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这种认识上的“个别性”体现在人际关系上就是差序的“私人关系网络”,乡土道德也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差序格局中所形成的社群是社会圈子,最基本的社群是家或“小家族”,家中的代际关系、男女有别,维系着基本的社会安稳。在家之外的更宽泛的范围里,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时间上传统经验的积累,空间上稳固的社区生活,保证了礼的推行和人们对传统的主动服膺。礼治的理想是每个人自动地“循规蹈矩”,以身内的良心律己,即便有人际冲突也可以“评理”,而不必对簿公堂,于是便有了“无讼”。在追求“无讼”的礼治社会中,社会权力是发生在社会继替过程中的教化性权力,相应的基层治理便是长老统治。在乡土社会中,血缘是稳定的力量,从血缘结合转向地缘结合,社会就发生了大的转变,也便会产生出“横暴权力”“同意权力”和“长老权力”之外的“时势权力”,发生“名实的分离”。在变化的社会中,不假思索地根据“欲望”行事的做法,也逐渐向根据“需要”来行动的做法转变。 这十四篇文章隐含的一条主线是“人和人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差序格局”和“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这两篇文章是核心。众所周知,费孝通是在中西社会结构比较的意义上,以“水波纹”比喻差序格局的,其最初目的是试图解释“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的问题(费孝通,1998:24)。费孝通的大体思路是,以西方的“团体格局”为参照刻画“差序格局”,描述差序格局富于伸缩性的“波纹”或“差序”特征,并指出“以己为中心”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参见费孝通,1998:26、27、28)。“其实抱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是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费孝通,1998:24)宽泛地说,“差序格局”所概括的不仅是乡土社会的特点,也是整个中国社会的重要特点。 当然,费孝通所说的“私”并不等同于“损人利己”,而是相对性概念。整体地看,在乡土社会中,自我主义的“外推”与“收缩”在熟悉关系与礼治秩序的约束下实现了基本平衡。也就是说,以“己”为中心、只考虑一己之私的想法,会以基本的传统经验、礼仪风俗、社区的态度和期望为基础和依归。如果一个人、一个家庭(家族)凡事都追求一己私利,是不可能在注重“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的传统礼俗之下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的。在稳固的乡土社会中,这种“克己”意识甚至是不需要理性思考的,长期的“从俗”会使人不自觉地按照“规矩”行事,用费孝通(1998:10)的话说就是:“从俗即是从心”“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所以,与其说《乡土中国》所呈现的社会,是由无数原子化个体构成的松散秩序,毋宁说它是由伦理习俗将众多个体“粘”在一起的,具有一定自我调节能力的整合性秩序(王建民,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