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鲁迅杂文的文学属性及其文学地位问题,是鲁迅研究的学术疑难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几代学者的努力,这个疑难已经有所解决。 但是,考察某种文体的属性与特征时,不能仅限于一个国度或民族的狭窄范围,而应作一次人类学的回归[①],在不同国度的文学比较、文体辨析中寻觅某种文体发生与发展、形成与演变的共性与差异,从文体发生学的人类学根源上阐释、分析某种文体的属性及其文化意味。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疑。 在世界散文史上,中国散文、英国随笔、日本小品堪称三座高峰[②]。特别是英国随笔,世所公认为英国文学的瑰宝,文学殿堂的珍品,文学属性无可置疑。而排除鲁迅杂文文学属性的论者,又多是英国文学造诣颇深、非常推崇英国随笔的人士。如果以英国随笔这一文体出现、发展、形成、演变的历史及其文学属性、艺术特征作为参照系,对鲁迅杂文进行一番比较研究,将会是一件极有意义的工作,其论证也会富有无可辨驳的说服力。 当然,鲁迅一再表示过:“英文的随笔小说之流,我是外行,不能知道。”[③]“我不解英文,所以于英文书店,不大知道。”[④]他反对把中国的小品文写成一种英国式的论文体[⑤]。鲁迅杂文与英国随笔之间,的确没有直接的渊源关系,不象梁实秋、林语堂、尤其是梁遇春的散文那样,受到英国随笔的明显影响。因此,鲁迅杂文与英国随笔的比较研究,应是一种平行比较,不能牵强附会地发掘其中的影响。而这种平行比较,反倒更有益于发现杂文、随笔这一类文体本身所具备的属性、特征及其形成规律。 经过一般性的比较考察,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鲁迅所开创的中国现代杂文和英国随笔,都同样是各自历史时代的文化产物。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由文体,产生的外部条件是政治松动与思想解放的时代环境,报刊等现代传播工具的出现以及广大读者群的需求;内部原因则是随感式的民族思维方式、文体运动的长期积累以及作家个性意识的觉醒。 二 英国随笔引入中国,是在五四文学革命时期。1918年4月,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谈到国外有不少散文样式值得借鉴,其中包括蒙田和培根开创的随笔。后来,傅斯年在《怎样写白话文》中讨论散文问题时说:“以杂体为限,仅当英文的Essay一流。”最早引进“Essay”这一英文名词,却没有译成相对的中文。1921年6月,周作人首次将“Essay”译为“论文”,在《美文》中指出:“外国文学里有一种所谓论文,其中大约可以分作两类。一批评的,是学术性的。二记述的,是艺术性的,又称作美文。这里边又可以分出叙事与抒情,但也很多两者夹杂的。这种美文似乎在英语国民里最为发达,如中国所熟知的爱迭生,兰姆,欧文,霍桑诸人都做有很好的美文,近时高斯威西,吉欣,契斯透顿也是美文的好手。读好的论文,如读散文诗,因为他实在是诗与散文中间的桥……在现代的国语文学里,还不曾见有这类文章,治新文学的人为什么不去试试呢?”周作人这段有名的话很值得琢磨。把“Essay”译为“论文”,对批评的学术性的essay还为合宜,对记述的艺术性的essay就不甚相符了。然而他不仅前边这样说,后边又强调“读好的论文,如读散文诗”,意思非常确定。这启悟我们认识到:essay是以“论”为第一特质的,即便是偏重记述的艺术性的essay,里面夹杂叙事与抒情,也仍然是以“论”为灵魂的。在这篇文章中,周作人突出的是记述的艺术性的essay,把这种文章“称作美文”,而近两年之后,即1923年2月,他在《文艺批评杂话》中又说批评的学术性的论文“写得好时也可以成为一篇美文,别有一种价值”。可见周作人不仅开始介绍essay时强调了“论”的特质,而且后来更加扩展了这一观点。以后他在《语丝》上译介的斯威夫特的《婢仆须知》、《育婴刍议》和蔼理斯的《随想录》等,都属于批评的学术性的essay,他本人的文章也大多应划为这一类。 而专攻英国文学的梁遇春、方重、毛如升等人则把“essay”译为“小品文”,并作了长篇大论,概述其发展与演进。胡梦华是将其限定为familiar essay”,译为“絮语散文”,并在1926年3月的《小说月报》上发表了以此为题的专论。据现任香港翻译中心主任的前伦敦大学教授卜立德先生言,这其实是美国出版的一本《英国随笔》(The English Familiar Essay)引言的节译。不过,胡梦华还是有眼光的,他抄的这篇引言,至今在英国随笔研究论著中仍是第一流的。但是,胡梦华把familiar essay译为“絮语散文”是欠准确的。因为散文在英文中应是prose,是与韵文相对的广义的散文,essay则应是prose当中的一个分支,一个限定更为狭义的散文文体。总之,无论怎样翻译,以上所有研究者在文章中都肯定essay是以论为主的,只是“从来没有根据系统判断事情,总是执着个体来理论”。[⑥] 虽然鲁迅一再表示他对英国随笔是外行,仍然通过日文翻译,对essay作了极为精彩的介绍:“如果是冬天,便坐在暖炉旁边的安乐椅子上,倘在夏天,则披浴衣,啜苦茗,随随便便,和好友任心闲话,将这些话照样地移在纸上的东西,就是essay。兴之所至,也说些以不至于头痛为度的道理罢。也有冷嘲,也有警句罢。既有humor(滑稽),也有pathos(感愤)。所谈的题目,天下国家的大事不待言,还有市井的琐事,书籍的批评,相识者的消息,以及自己的过去的追怀,想到什么就纵谈什么,而托于即兴之笔者,是这一类的文章。在essay,比什么都紧要的要件,就是作者将自己的个人底人格的色彩,浓厚地表现出来。……其兴味全在于人格底调子(personalnote)。”这段名言译自厨川白村的《出了象牙之塔》,堪称对英国随笔特征作了最为精辟的概括。由于原作本身的精妙,加上鲁迅译笔的生动和他巨大的影响,中国读者简直是通过这段译文了解英国随笔特点的,其印象比其他专门家的长篇大论要深刻得多。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译文中厨川白村对essay译法的见地:“有人译essay为‘随笔’,但也不对。德川时代的随笔一流,大抵是博雅先生的札记,或者炫学家的研究断片那样的东西,不过现今的学徒所谓Arbeit之小者罢了。”因此,鲁迅在后文中把兰姆的《Essays of Elia》译为《伊里亚杂笔》。 这里的“杂笔”中的“杂”字极耐人寻味! 这个“杂”字既反映了厨川的日文原意,也渗透了鲁迅对essay的理解。虽然鲁迅自谦“不解英文”,其实还是略知一、二的,从中可以体味出他对essay的理解,认为其中有“杂”的意味。而这个“杂”字,正是英国随笔与鲁迅所开创的中国现代杂文之间重要的相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