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 Ⅰ207.4) 语言对于作家的重要性无论如何估价都不会过分。作家拥有锋利的语言,多彩的语言,神秘的语言,生命的语言,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掌握了世界的秘密,也获得了再创一个世界的全部力量。语言是如此折磨着作家,语言又是如此恩惠着我们的作家。语言可以把我们拒斥于圣洁之门外,语言又可以把我们引导到迷醉的天堂。它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道门槛,又是我们生命中的一束光亮。它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又照亮了我们的世界,更照亮了通向未来的精神道德。张承志的语言学是用生命语言构成的审美语言学,也是用历史精神和文化精神构成的民族语言学,更是用情感语言构造的心灵语言学和灵魂语言学。遁入这一世界,如同遁入鲁迅、沈从文、莎士比亚、陀思妥耶夫斯基、艾略特、叶芝、托尔斯泰的艺术世界那样,显示了他特有的艺术灵质,孕育了他独有的价值观念,缔造了他特有的生命哲学。因而,透视张承志的语言艺术学,我们不啻赢得了一场生命的狂欢。 一、民族语言:北方的粗犷 张承志对语言有一种特殊的敏感,尤其是对民族语言有一种特殊的深情。他最早接受的母语,是回族功修的神秘语言和汉化的交际语言。这就是说,从小,在他的心目中,便有两种语言,一种是神秘的无声的语言,这种语言只有在倾听母亲乃至同族人功修礼拜的虔敬时刻才能洞悉并理解的语言。这种语言是特别神秘的,它默默潜藏在心里,是一种内心信守的语言,是深记民族历史和民族精神的语言。这种语言,教会了他沉思遐想,教会了他对神的敬畏,教会了他对神秘的领悟,教会了他对民族责任的理解。这种发自内心而他并不精通的语言,对于张承志一生关键无比。这种内心的语言原初表现形式是一种阿拉伯语言。阿拉伯数字横行世界,它使每一个民族都受惠于这种数字语言和商业语言,它以最简约的形式构造了世界的复杂性和交往的公正性。阿拉伯民族的语言则复杂得多,这种语言与神秘主义始终联系在一起。直到如今,阿拉伯民族语言还无法为世界普遍接受。但这种符号化的语言里却埋藏着阿拉伯民族的神秘。《古兰经》曾被禁止译成其他语言就是一种明证。阿拉伯语言是最有利于抒情的。《古兰经》之所以被称之为世界最高贵圣洁的诗篇,就因为他的抒情的纯粹性、深刻性和启悟性。阿拉伯语言是一种隶属于抒情性的语言。从阿拉伯文学来看,阿拉伯叙事并不发达,而阿拉伯语言的抒情却同步于世界杰作之林。且不说《古兰经》,单说纪伯伦的散文诗,埃及诗歌,就足以证明。《古兰经》构成了抒情的最高圣典。因而,张承志深爱他的民族语言,他协助两位青年翻译的《热什哈尔》证明了他对母语的虔敬。他的小说创作不时地将这种母语翻译成汉语,这种翻译本身使他的文学语言具有了一种奇异的美,显示了一种特殊的深度。例如“老铁阿訇已经在功读。他打开了巨型的叶子抄本,那是一个波斯人,苏菲大师的扎拉尔丁鲁米的长诗《玛斯纳维》。”“束海达依,单数形是舍西德,基本涵义就是为伊斯兰教牺牲。在西海固、宁夏川、新疆、云南和一切有哲合忍耶幸存者潜伏的地方,束海达依思想以它特有的血的烫热的浓醇,默默地温暖安慰着我们的祖先”[①]。张承志对这种民族语言建立了一种特殊的信仰,唯其如此,我们才能理解他为何以如此奇采的语言赞美《热什哈尔》。他把许多印刷品视作文字垃圾,而将《热什哈尔》看得无比珍贵,就因为这种用民族的语言具有无限的美。一部《热什哈尔》中诗本,在非民族读者看来,决不会产生类似于张承志那样浓烈的感情。这种阿拉伯语言的汉译,给他的作品带来了一种惊奇。在这种民族语言的翻译和体悟中,张承志的语言中表现出了一种神圣而又崇高的感情。 张承志并不只是站在狭隘的民族语言的立场上赞美母语,他学习了其他民族的语言,才更感到母语的珍贵和神秘。据他自述:“1977年起旁听满文于故宫博物院;1978年旁听哈萨克语于中央民族学院;文化大革命中毕业于清华附中;后在内蒙古草原下乡当牧民。熟悉了蒙古语及游牧生活。这在后来给他烙下了深刻的人生印痕。此外,他还通日语,懂英语。张承志学习语言并不是为了出国留学。他之学习语言,更主要的是为了理解中国北方,理解他的母族,理解北方民族。他对北方民族的历史充满了强烈兴趣,这不只是一种考古兴趣,还包含一种生命探索意味,他以健全的精神吸收了不同民族语言的蜜汁,他理解了北方民族的语言节奏和粗犷质朴,这一开始就使他的语言不同于南方的语言。在他的语言艺术实践中,我们听不到小桥流水,也听不到呢喃乡音,更听不到甜蜜温柔得似女声的江南水乡的男人的声音。他选择了粗犷质朴的北方语言风格,必须铜牙板唱大江东去,而不能似江南女子,唱柳永的水调歌头。他的语言风格使他的叙事抒情具有一种粗犷、沉雄、充满生命活力的北方声调,这是这一种力量的象征,也是一种壮美的象征。张承志在北方民族语言的多声部中找到了他的基本语言发音风格。他的言域宽广,沉雄有力,气魄动人,音色美丽,激越深情。他尤其受益于蒙古语。蒙古语是一种草原语言,是一种辽阔的语言,也是一种绿色的深情的放纵的语言。在这种蒙古语言的歌唱中,他获得了一种草原独有的深情韵律。他的草原是美丽多姿的。“乔玛甚至觉得满心喜悦。草原多大啊,他想着,不断迎面出现的陌生的草原使他感到新近奇”。“我已经离家乡很远啦,一夜半天我跟着马群穿过东西两个珠穆沁旗的土地”。“等天晴天,我赶着马群回到家乡时,要大模大样地就这一路的景观和老人们谈谈”。“我回到家乡时,一定会在绿色的原野上,看见一朵粉红色的云,看见那个动人的姑娘”。(《春天》)蒙古语言使张承志的草原小说荡漾着一种独有的特殊的神力。 可以说,民族语言孕育了他的精神和灵魂,而汉族语言才真正提供了他一个可供想象自由驰骋的语言形式。他发疯地热爱这种语言。他在《美文的沙漠》中赞美了这种语言。他赋予了汉语一种华贵高洁的北方的美,而打破了南方的温柔。“母语的含义是神秘的,我其实是在很晚以后,才多少意识到自己属于中国人中间的一支特殊血缘——因为回族是我国唯一的一个外来民族”。“然而一支异乡人在中国内地,在汉文明的大海中离聚浮沉,居然为自己重新选择了母语。”“我记得我曾经惊奇:惊奇汉语变幻无尽的表现力和包容力,惊奇在写作劳动中自己得到的净化和改造。也可能,我只是在些微地感到了它,感到美文诱惑之后,才正式滋生了一种祖国意识,才开始有了一种大人气些的对中华民族及其文明的热爱和自豪。”“当词汇变成了泥土砖石,源源砌上作品的建筑时,汉语开始闪烁起不可思议的光。情感和心境象水一样,使一个个词汇变化了原来的印象,浸泡在一派新鲜的含义里”。“勇敢的突破制造了新词,牢牢地嵌上了非它不可的位置;深沉的体会又发掘了旧义,使最普通的常用字突然亮起了一种朴素而又强烈的本质之辉。”乃对汉语的最高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