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8)12-0084-07 2016年我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教育部等部委又于2017年9月发布了《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鉴于我国现阶段第一梯队的研究型大学都是以国家财政支持为主的公立大学,要建设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在不断增加国家财政投入的同时,必须稳步提升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引入科研绩效评估机制。在已经开展大学科研绩效评估的发达国家中,英国最具代表性。系统地梳理英国大学科研绩效评估体系的变迁路径及其内在机理将对完善我国的大学科研绩效评估体系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英国大学科研绩效评估的历史沿革 英国政府对大学实施稳定的制度化资助模式开始于19世纪末期,资助模式遵循着“霍尔丹原则”(Haldane Principle),即大学从政府获得的科研经费应该由科研人员通过同行评议的方式决定。在“霍尔丹原则”的影响下,英国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政府科研经费分配的“双重资助体系”,又称“双轨资助体系”。其中的一轨是始于1913年的专业性研究理事会制度(Research Councils,RCs),即通过课题形式对科研人员进行直接资助,也被称为基于项目的科研拨款,资助的主导评估方式是竞标和同行评议。另外一轨则是由英国的大学拨款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 Committee,UGC,成立于1919年)主导的对大学实施的经常性一揽子拨款制度,该模式与大学的科研绩效水平密切相关,因而也称为基于水平的科研拨款。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财政压力日渐增大,英国政府开始“要求大学部门设置明确的目标,建立有效的决策框架,开展透明的绩效评估,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1]随即着手优化大学的科研拨款模式。根据美国《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overnment Performance Results Act,GPRA)与我国学者刘云等的研究结果,绩效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的相关活动和行为及其产出和结果,并以此表现出该组织机构所拥有的特定能力效率、质量和效益,[2]因此,英国政府开展的系列大学科研评估的本质就是科研绩效评估。1986年之前,UGC主导的一揽子科研拨款模式一直遵循着“简单化”的“平等原则”,即仅仅根据学生数量和专业培养成本等指标确定拨款额度。伴随着提高大学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呼声日渐高涨,UGC开始尝试评估大学的科研绩效,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选择性拨款。英国的大学科研绩效评估遵循了循序渐进的原则,1986年和1989年为起步阶段,评估结果对科研经费拨款模式的影响属于尝试和探索性质,也被称为“科研选择评估”(Research Selectivity Exercise,RSE)。1992年,英国推出了首轮科研水平评估(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RAE),此后又分别于1996年、2001年和2008年实施了三轮RAE。随着RAE体系不断受到大学内外的批评和质疑,英国政府决定在2008年的RAE结束之后引入新的科研评估体系,即2013年正式启动的科研卓越框架(Research Excellence Framework,REF)。从RSE到RAE的评估体系变迁,既是英国大学科研绩效评估体系的持续演进和完善过程,也是英国大学系统知识生产机制的优化过程。 二、科研选择评估的变迁路径和机理 RSE开创了英国大学科研绩效评估与科研拨款挂钩的历史先河,首轮评估遵循了简单易操作原则。RSE中最核心的指标包括两类:一类是大学相关系科的课题经费、研究规划和优先目标等,另一类是大学相关系科或评估单元过去5年内的5项代表作。UGC负责组建不同的学科评估组,最终的评审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虽然首轮评估结果没有直接与科研拨款挂钩,却让大学开始意识到科研质量和成果发表的重要性。 英国的首轮RSE遭到了大量的批评和质疑,有些批评还非常具有建设性。例如,每个系科无论科研人员多少都要提交5篇代表作,明显不利于科研人员数量较少的系科。于是,英国于1989年推出了完善后的第二轮RSE,该轮RSE的核心指标有两类:一类是要求每位教师提交2篇代表作及其引用情况。另一类是研究生数量、科研课题、合同数量以及单位全职科研人员的成果数量等。此外,第二轮RSE明确引入了同行评议原则,设置了约70个学科组实施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从优秀到较差划分为5级。为强化评估结果与科研拨款之间的关系,UGC明确将大学全部拨款的33%用于科研经费,其中50%的分配依据是第二轮RSE的结果。至此,英国两轮科研选择评估取得了预期效果。 RSE推出的一大动因就是日渐紧张的财政压力,其评估结果也最终如期实现了与政府科研经费分配之间的挂钩。从首轮到第二轮RSE,其变迁机理主要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一是产出指标的公平合理诉求,代表作的提交主体从评估单元变为了教师;二是产出指标的相对质量要求开始浮现,虽然两轮RSE仍然是以数量指标为主,但是仅让每位教师提交两篇代表作等已经显示出了对产出质量的重视;三是引入了更加完善的评估方法,即同行评议,虽然离规范意义上的同行评议还有距离,但却为后续评估方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重要基础;四是评估结果的量化分级,为将评估结果用于科研经费分配奠定了基础;五是明确了RSE评估结果的核心用途,那就是用于分配政府的一揽子科研经费拨款。由此可见,这次变迁奠定了较为完整的英国大学科研绩效评估框架,为后续科研绩效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科研水平评估的变迁路径和机理 经过两轮RSE之后,英国的大学科研绩效评估结果成了政府配置一揽子科研经费拨款的必要依据。①本文以英格兰大学基金委员会实施的RAE为例,探讨RAE的变迁路径和机理。 1992年开始的首轮RAE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要求每位参评科研人员提交最多不超过2项代表性成果;二是评估对象从原来所有的科研人员转变为大学自己认定的“科研活跃型”人员;三是各学科研究成果的评估依据是研究成果与专职科研人员的比率即人均成果数;四是某些学科开始引入分类评估,可以从基础或策略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进行;五是不仅要评估提交上来的科研成果,还会对出版成果的数量、研究计划获得的经费等进行评估,同时要求大学提交期刊编辑任职、受邀学术会议发言等材料;六是进一步强化了科研绩效评估结果与科研拨款挂钩的机制,高达90%的科研经费将依据此次评估结果进行分配;七是科研经费拨款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将拨款权益系数与绩效评估结果、人员指标以及获得捐赠科研经费等指标进行精确量化。②由于首轮RAE更加重视科研成果的“数量”指标,从而引发了大学科研成果数量的显著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