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是中国文化大变革的世纪。从上世纪末严复所译《天演论》对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巨大冲击到本世纪初梁启超提出重塑国民形象的“新民说”,从章太炎剥去孔子神圣外衣拆散封建经学殿堂的初步尝试到孙中山彻底否定封建君权的革命实践,经过一步步的思想积累,终于迎来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从此,中国文化便开始走出几千年的封建传统,沿着“五四”所开辟的方向步入了现代化的艰难历程。但是,由于20世纪中国特定的国情,新文化建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是封建糟粕的严重留存,一方面是传统精华的严重遗弃。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怀疑和思考,“五四”文化批判的真正内涵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使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起来,创造出真正适合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现代新文化?十年浩劫结束,人们便以纪念“五四”60周年和鲁迅诞辰100周年为契机,开始了深入的思索和探讨,这便是80年代那场影响深远的文化热。由于这种思索和探讨是由十年浩劫严重的封建专制和闭关锁国直接引发的,那场文化热主要倾向于对封建传统的批判和对异域文化的引进,而对传统的现代转化工作则相对注意不够。但就在这同时,几乎与“五四”新文化同时产生的1949年以后在大陆逐渐销声匿迹但在港台和海外却获得深入发展的现代新儒学于不声不响之中走入国门并迅速传播开来,它与那场文化热从不同的路向探讨着中国文化的发展问题。可以设想,随着探讨的深入,终有一天二者会发生碰撞论争并可能逐步走向融合。但历史却没有提供这样的机会。进入90年代,那场文化热趋于冷却,而新儒学却与大陆特定的社会氛围相结合,催化出一股呼唤传统的国学热。几年来,国学热有增无减,持续升温,在一定意义上几乎成为90年代具有压倒之势的文化主潮。由于缺乏必要的思想和理论准备,更由于它本是新儒学影响下的产物,国学热基本上以新儒学为自己的指导思想。这不仅表现在它对儒学的总体评价上,同时还表现在它对“五四”或明或暗的批评中[①]。这种形势无疑是对“五四”的一种挑战,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严肃思索:世纪之初的“五四”文化批判是否还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现代新儒家的理论和国学热倡导者的实际操作是否能使儒学从传统走向现代?到底怎样才能使儒学实现名副其实的现代转化因而获得深远的现代生命力? 1 关于“五四”文化批判的历史意义,几十年来人们已经说了很多,笔者也曾就鲁迅的文化批判作过具体论述[②],这里不想再作重复。针对现代新儒家和国学热倡导者的一些说法,我觉得倒是有必要重温一下儒学的历史,特别是进入近代以来儒学的尴尬处境及其历史作用,看看“五四”文化批判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在世界历史上,中国可谓最典型的农业国家,农业经济发展得相当完备。与此相适应,以儒学为主体的传统文化则是典型的农业文化。农业经济最根本的特点是小农经济,自给自足,它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依靠大自然的恩赐和自己的诚实劳动维持生存。这种生产和生存方式要求人安土重迁,将人紧紧地束缚在土地上。而“中华民族先居在黄河流域,自然界底情形并不佳,为谋生起见,生活非常勤苦,因之重实际,轻玄想”[③],这就进一步加重了这种生产和生存方式的特征。反映在社会机制和思想观念上,就造就了家庭本位和与之相适应的家长制以及人际关系中特别重视道德规范的文化心理。早在殷人时期,就提出了“德”和“礼”的概念,“孝”则是“德”和“礼”的最重要的表现。周人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思想,特别是根据维护宗族制国家统治的需要,提出了“惟忠惟孝”的原则,将“孝”与“忠”有机地联系了起来。面对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动荡局面,儒学的奠基者孔子继承和发展了周人的思想,提出了包摄“礼”、“孝”、“忠”、“恕”以及“恭、宽、信、敏、惠”等一系列道德规范的“仁”的学说。“仁”的精髓是“爱人”,其基本出发点则是“孝”。但孔子倡导“仁”和“孝”,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挽救世风——“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也;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④]如果说在孔子孟子那里儒学还只是一种通过匡正人心以拯时救世的思想学说,那么到了董仲舒那里则完成了维护封建统治的官方意识形态。董仲舒仍从宗法人伦入手,提出了确立封建人伦关系和道德准则的“三纲”“五常”伦理模式。他从维护汉朝中央集权制的统治需要出发,创立了天人感应说。他宣称天是有人格、有意志、有无上权威的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上天有意识有目的的安排,是上天意志的表现。他把阴阳与四时相配,把四时的运行变化说成是“天之志”。他把五行和万物相连,把万物的生长收藏说成是“天次之序”。但他同时指出,如果人的行为符合天意,也能感应上天,获得“世治”。根据这一原则,他提出了“阳尊阴卑”的神学理论,认为“臣”、“子”、“妻”完全是为了配合“君”、“父”、“夫”而存在的——“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之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⑤]。“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⑥]。这样,他就把孔子的伦理道德学说同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进一步结合了起来,并给它披上了天意的圣衣,把它抬到与天道并存,永远不变的地位。董仲舒的思想理论在中国文化思想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承前启后的作用,正是他的“天人感应”说加上汉代一系列保证其贯彻执行的行政措施,把孔子继承殷周所提出的伦理道德规范牢固地确定了下来。从此,这种伦理道德规范便构成中国文化的独特内容,并熔铸了中国重伦理讲道德的民族性格、文化心理和唯上是从的思维方式。到了宋代,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更把这种伦理道德规范提到宇宙本体的地位。朱熹通过对“理”“气”关系的论述,提出了“理”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本源。他之所谓“理”,其实还是中国的天命观中所说的“帝”。他说:“帝是理是主”[⑦],“帝”即“理”,“理”即“帝”。朱熹用他的“理”“气”关系说论述了一大通自然现象,但其最终落脚点也还是人间的社会秩序。所以,归根结底,他所说的“理”也就是与“人欲”对立的“天理”,即“三纲五常”,只不过朱熹把“三纲五常”抬到如此吓人的地步,并把“存天理,去人欲”规定为社会生活的准则,这就更进一步确立了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从而进一步把它嵌入中国人的头脑中。以朱熹为代表的宋明理学被钦定为官方哲学统治了中国思想界五百余年,对民族性格和文化心理的沉淀和凝固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