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把“五四”多元的文学观念概括为决定论、功利论、审美论、表现论和白话文学等五大文学观念,根据阿布拉姆斯艺术四要素理论、批评家观察文学的相位及相位背后的历史文化因素,分析了“五四”新文学观念的形成原因,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论述了“五四”诸文学观念之间的差异及其相互联系。最后,文章超越“五四”文学观念本身,引出了观察文学现象的规律性认识。 【关键词】 “五四”新文学观念 “五四”新文学观念的形成 “五四”新文学观念的相互关系 在研究“五四”新文学理论的问题上,我们经常看到现实主义、浪漫主义或“为人生”、“为艺术”一类的提法。其实所有这些提法都难以涵盖“五四”新文学观念的复杂多样性。“五四”是一个思想文化全面开放、全面更新的时代,面对“文学是什么”的问题,新文学先驱们敢于冲破传统文论的理论界定,提出了多种多样的答案,于是各种文学观念便呈现在我们面前。当我们对所有这些文学观念作整体观照时,就会跳出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为人生”和“为艺术”二元对立的框架,发见“五四”新文学观念多元相关、互补并存、对立统一的总体特征。这样我们就不仅会看到“五四”文学观念的历史价值,而且会认识到其当代意义。 一 笔者认为,“五四”前后中国文学理论界关于文学至少有以下几种观点。 将文学视为社会生活不可避免的反映或显示,是新文学先驱除创造社诸君外一致的看法。其核心命题是“文学是人生的反映”。先驱们对这一命题作过或详或略的阐述,其中沈雁冰的见解颇具代表性。他从西方文论中引进这一命题,并作出了自己的解释:“人们怎样生活,社会怎样情形,文学就把那种种反映出来。”[①]这一理论后来又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找到了支持。[②]显示出沈雁冰自觉运用中西文论考察文学本质的特点。胡适则进一步断言文学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变化的:“文学乃是人类生活状态的一种记载,人类生活随时代变迁,故文学也随时代变迁”,故“周秦有周秦之文学、汉魏有汉魏之文学……今日之中国,当造今日之文学……”。[③]胡适显然是依据进化论思想来谈论文学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陈独秀、李大钊、瞿秋白则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探寻文学的本质。他们都看到了“客观物质”、“经济基础”对“心的现象”、“精神上的构造”的制动作用,作为“精神上的构造”之一的文学理所当然也是受“经济基础”的决定的。瞿秋白在介绍俄国文学时说道:“文学只是社会的反映,文学家只是社会的喉舌,只因社会的变动,而后影响于思想,因思想的变化而后影响于文学的;没有因文学的变更而后影响于思想,因思想的变化而后影响于社会。……俄国因为政治上、经济上的变动影响于社会人生,思想就随之而变,萦回推荡,一直到现在,而有他的特殊文学。”[④]比起传统文论对社会生活与文学相关性的直觉认识来,“五四”新文学先驱找到了进化论和唯物史观的理论支持,从而使这一命题获得了区别于传统文论的现代性。 “五四”前后所热衷倡导的“写实主义”实际上是文学反映生活命题的自然延伸。它是一种进入生活的最佳手段,所试图解决的是新文学如何更好地反映生活的问题。这从茅盾对“写实主义”的概括和胡适对新文学写实主义要求中可以看到。[⑤]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当胡适主张“注重实地考察”,将社会的一切痛苦情形”纳入自己的创作视野时,[⑥]当陈独秀以为“写实主义”“写恶社会,真如禹鼎铸奸,无微不至”,进而认为“外之可以代表一国之文化,内之可以改造社会、革新思想”[⑦]时,“写实主义”的背后又隐含了一种“意识形态”要求——改造社会的功利目的。 “人的文学”、“为人生的文学”命题则体现了新文学先驱对文学本质的另一种看法,那就是强调文学的功利价值,视文学为沟通感情、改造国民性以至改造社会的武器和手段。在《新青年》同人中,周作人的文学功利思想是有代表性的,达到了当时理论思辩的高度。在他那里,“人的文学”、“平民文学”是两个相关的命题。“从文学上起首”提倡人道主义,以解决“人的问题”——“养成人的道德,实现人的生活”,[⑧]可以说是周作人要求文学担负的启蒙使命;而“平民文学”则实际上解决了这一使命的实现途径问题。因为文学要担负起“实现人的生活”的启蒙使命,不走进人民大众是难以想象的。稍后的文学研究会接过《新青年》的旗帜,继续主张文学功利主义,提倡“为人生”的文学。鼓吹“为艺术而艺术”的创造社诸君同样也关注着文学改造社会的巨大作用,其差异仅在于创造社诸君明确认为文学的社会作用是创作之后的事,是“间接的结果”,[⑨]而《新青年》同人和文学研究会的多数作家则认为作家应该抱着改造“国民性”、“为人生”的目的去创作,才能创作出影响人生的文学作品。 饶有兴味的,不论是《新青年》同人,文学研究会作家,还是创造社诸君,他们都不自觉地将文学的作用夸大到“救国救民”的高度。这使我们不经意地就会想到传统文论中的“兴观群怨”、“经邦纬国”的论调。这里显然有着传统“唯智论”、“借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思想模式的深刻影响。[⑩]但我们看到,当新文学先驱们将个性主义、人道主义等现代意识作为指导思想,将“人”的觉醒与解放作为对象和目的时,传统功利主义已在他们那里发生现代性转化。 与前一命题相反,体现了“文的自觉”的,是强调文学本身的审美特征和独立存在之价值,视“美”为文学本质特征的文学本质观。类似的命题有创造社的“为艺术而艺术”、郑振铎的“文学就是文学”以及陈独秀的“文学之文特其描写美妙动人者”等。创造社成仿吾的见解颇有代表性。他说:“我们常常所用的艺术二字,是包含着美术及美术以外,以美的追求为生命的各种努力之总称。”[(11)]文学作为“美术”的一个门类,其“生命”自然是“美的追求”了。在大多数理论家看来,文学的这种美的特性只能从文学(作品)本身见出,倘从文学以外的角度规定它,便失去了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本质特征。成仿吾曾表示“决不把外界事物去比拟作品”,只“承认作品的世界之独立性”。[(12)]同样的观点也可在陈独秀的《答曾毅(文学革新)》和郑振铎的《新文学的建设》中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