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214(2018)05-0005-08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①,于2003年正式通过,它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形成与编目的一系列程序,与1972年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②异曲同工。2008年,三大名录应运而生:《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3个项目)、《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36个项目)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12项,项目及实践;数据截至2015年12月)。所有这些项目都采用现代科技与传媒的方式进行推广。事实上,文化实践和表达的影音呈现与记录,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ICH)保护策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地区、国家和全球的各个层面进行了广泛的实践。 影音呈现包括媒体、技术和实践,通过这些介质,意义得以产生,并在社会群体中传播。这些意义,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世界,以及我们所处位置的主体性,它们可以从某个社会文化群体外部产生,也能以一种协作的方式在其内部产生。此外,许多对抗竞争的呈现形式也许会在同一时期存在,甚至能促进彼此数量的增加。尽管如此,在文化呈现的全球模式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群体、组织和个人,以及他们的观点、诉求和需要,在预生产、生产和再生产的生态链中仍然被边缘化了。参与选择、决策和消费的这些过程很少造福于各个社区成员,然而与此同时在一些情形下,“他们”的遗产被建构成代表性的遗产,并进入了公共的领域,进而加剧了非遗实践社区之外人员的文化挪用。 的确,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音呈现工作,关键是要考虑呈现的策略。我们需要审慎地选择方法论和工具,因为影音呈现与文化实践的载体构成了文化记忆,掌控着知识与实践。因此,我们不得不同时提出几个问题:影音手段如何有效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哪些主体参与了文化呈现的生产、消费和管理,从而建构或重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谁具有潜力来塑造和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赋予的意义?难道我们要遵守一种从上而下的呈现制度——只有经筛选的少数人能表达他们的观点,把他们的理念视觉化,然后将其安放于文化记忆之中?或者,这些呈现过程的实践能否变得大众化,能否也阐释和呈现植根本土的观念?2003年的公约有没有提供这样做的依据? 本文的框架如下:第一部分关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的《公约》。该部分展示了《公约》使用的一些核心概念,并指出了遗产政治中的观念转变,即《公约》承认社区、群体和个人在认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核心作用。第二部分关注影音呈现和文化记录的不同策略和方法,这些方法已经在社会/文化人类学,特别是在视觉人类学中得到了发展,此处还分别对这些范式进行了阐述。该部分概述了文化呈现的方法从现实主义向建构主义的转变,聚焦于合作、对话和交流。最后,第三部分概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影音呈现的反思和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如今,遗产的形成主要被概念化为政治和文化的过程③。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意思?它又意味着什么呢? 在2003《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定义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④),并把它分为如下五个方面: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和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⑤。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上是活的遗产,“世代相传”,同时“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⑥。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传统的,也是当代的,它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文化环境,并随之改变,永远处于变动的状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具有内聚性;它构成了各个社区、群体和个人文化认同的组成部分。正如遗产处于持续演变状态一样,文化认同不断演变的属性也得到了确认。同样的,一种反本质主义的思潮和文化的动态观念在2003《公约》中得到了体现⑦。提及物质和非物质遗产的不可分离性,劳拉简·史密斯和奈津子赤川也评论到,只有当遗产“在特定的一套文化或社会价值观内部得到承认时,它才成为‘遗产’,而其本身是“非物质的”⑧。这些价值观既不是被广泛应用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遗产的含义有很多,这些含义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迁,持续地进行较量和产生分歧。结果是,世界范围内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层级体系受到了挑战,诸如代表作、宝藏这样的措辞都被《公约》文本删除了。因此,在全球范围内,非物质的遗产没有被冠以具有突出普世价值的名号。相反,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第一句将社区、群体和个人⑨视为参照的重点,强调它们的认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关键作用。珍妮特·布莱克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不仅仅对其保护具有根本性作用,而且涉及了一个深层次的政治问题,即什么样的、隶属于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在这一过程中被赋予价值”⑩。所有后续的反思和考量,都应该牢记《公约》的哲学核心意义。 所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目标是什么?最后,保护意味着什么?《公约》的第一条概述了这一目标,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欣赏的重要性的意识;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