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的校勘与一般诗文的校勘有着较大的差异。诗文就其文本而言,因为经由作者的写定,就获得一种凝固特性,各个文本之间不会有很大的歧异。而戏曲无定本。作为一种舞台的艺术,它通过演员的表演而与观众相沟通,演员的表演成为戏曲活动的主体。戏曲文本虽是表演的依据,而演员却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而对文本作出改动,根据观众的反映与要求予以变化。所以中国传统戏曲中,作者的权利常常被抹煞,只有艺人们为所欲为。这在早期南戏的传演中尤为突出。其结果便是一批“世代累积型”作品的出现。同一剧名而有不同的传本。说它们是一剧,则常常相互间出入甚大,已近于新的改编本;说它非同一剧,则其情节和曲文每多因袭,显出一源。若要为读者提供一个可靠的读本,则取何者为底本,便是一个难题。当我们编集一代总集之时,以哪一个刊本作为定本,校勘中如何取舍,更是令人难以抉择。在以古为尚的观念下,人们总试图寻找一个“最早”或“最好”的本子,而贬低别本。在这《琵琶记》也不例外。如钱南扬先生在认定陆贻典抄本的底本为“元本”之后,即将另一系统的传本视作“被明人改得面目全非”的本子。笔者最初撰写有关论文时多少也是认同了这一点,以为论定了其“最好”本子以后就可以使理解与评价归于同一。但事实并非如此。无论如何,毕竟流传最广、明清时期影响最大的便是这种“面目全非”的本子。它承担了《琵琶记》接受史的最长的时段。而当我们转换一下视角,便可以发现这一戏曲校勘上的难题,却同时也是一份珍贵的礼物。因为象《琵琶记》这样具有重大影响的作品,它不仅影响着戏曲文学史、戏曲批评史,而且也贯穿了戏曲表演史;它不仅把各个时期的改造展示在各种刊本和选本之中,同时在无意之中也把各个时期的观念凝结于其间,给了我们认识戏曲发展史的最好材料;它甚至比批评家们直接的表述更接近于真实,因为它免去了主观的混杂,直接把无意识呈现出来了。 同样,戏曲批评史也不能只看作好坏对错观点的叠加。其价值或正在于各种观点背后所支撑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念、欣赏习惯,正是这些要素影响着戏曲创作和戏曲活动的展开。 一、音律 产生于元末的《琵琶记》,要原封不动地搬演于明代,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明中叶前后,随着各种戏曲声腔的兴起,艺人们就已经对曲韵音律作了改造,以适应新的观众和舞台的需要,这种改造也必然包括文字的修订。但另一方面,虽然戏曲声腔的勃兴本身表明了南戏地位的提高,但它并不意味着人们对于南戏的认识有了同步的提高;更无论对于戏曲发展规律的把握了。虽然其间的论争有何者更接近真谛之别,但更多的情况下,则是自以为智珠在握,其实离题甚远。 观点之一,是认为南曲出于北曲,于是以北曲的音律来要求南戏。 王世贞论曲,篇首即说:“三百篇亡而后有骚赋,骚赋难入乐而后有古乐府,古乐府不入俗而后以唐绝句为乐府,绝句少宛转而后有词,词不快北耳而后有北曲,北曲不谐南耳而后有南曲。”“稍稍复变新体,号为南曲”(《曲藻》)南曲出于北曲,这也是明代最为流行的看法。从何良俊到沈德符,都有相近的表述。作为北曲“不谐南耳”之后的产物,《琵琶记》遂被视作“南曲之祖”。虽然徐渭在《南词叙录》中对南戏源流作过正确描述,但事实上这种正确的意见反倒没有引起注意。《南词叙录》之获得关注和重视更是晚近的事。因而南戏出于东南沿海,受南方地域的语音所制约这样一个显著的事实被明人所忽视。于是便有以北曲音律来要求南戏的情况。《琵琶记》更是首当其冲。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对于《琵琶记》的颂扬亦不例外。如河间长君在嘉靖戊午(1548)所作《重校琵琶记序》中说:“爰迨宋元以来,尤尚声歌,更为戏曲,……然皆北音,可以比之丝管,而不可以南音歌之。独高则诚此记,虽云专用南音,而移之北音,亦罕称乖调。”并据北曲而论记中字之阴阳,韵之高下,音之短长;其后更附《音律指南》,所取实为周德清《中原音韵》所引之《唱论》。其按语又说:“调虽有南北,而若此之类,大略相去不远。特金元时专尚北调,故周公偏详之,非谓南调又自有一机局也。”王骥德《重校题红记例目》也说:“周德清《中原音韵》,元人用之甚严。亦自二传(《琵琶》《拜月》)始决其藩。” 北曲无入声,入声派于平上去三声,所用之韵出于中州韵;而南曲实据南方音,承自诗词,不仅有入声,而且多借韵混押,所谓用韵不纯。以中州韵衡量,《琵琶记》在用韵与声律方面便颇多瑕疵。这是明代戏曲批评家最乐于品头论足的一事。徐复祚说:“今以东嘉【瑞鹤仙】一阕言之:首句‘火’字,又下‘和’字,歌麻韵也;中间‘马’、‘化’、‘下’三字,家麻韵也;‘日’字,齐微韵也;‘旨’字,支思韵也;‘也’字,车遮韵也:一阕通只八句,而用五韵。假如今人作一律诗而用此五韵,成何格律乎?吟咀在口,堪听乎?不堪听乎?”(《三家村老委谈》)其曲为则诚辩护者则云:“凡歌曲入弦索,难于更端。每以一调自为终始。记中杂曲,间有出调,于于韵脚及间句结煞,字亦多不拘平仄,与拘拘者不同。故首说破‘也不寻宫数调’一句。不以辞害意,此记得之。”(此条并见于继志斋本、玩虎轩本等多种昆本裔本)而另一些批评家也只是因为高则诚已经如此“说破”而不能直责,但仍以为不无遗憾,如王骥德即说“不寻宫数调”之一语:“开千古厉端,不无遗恨”。(《曲律》论宫调第四)徐复祚则毫不留情地说:“寻宫数调,东嘉已自拈出,无庸再议。但诗有诗韵,曲有曲韵。诗韵则沈隐侯之四声,自唐至今,学人韵士兢兢如守三尺;曲韵则周德清之《中原音韵》,元人无不宗之。曲不可用诗韵,亦犹诗之不敢用曲韵也。”(《三家村老委谈》)徐氏执着于用北曲标准,不明白同是“曲”而南北曲用韵本不相同,南曲与唐诗宋词的用韵传统从未割断,只是南曲出于北曲的观念,使其不仅误以为南北曲的用韵也是同一,并且强求别人达到这种同一。而关于汤显祖《牡丹亭》的曲律之争,这一戏曲史上的重大事件的发生,究其原由,其实在于沈伯英等人以周德清《中原音韵》为式用于昆腔;而汤氏原不为昆腔而设,是为源出于海盐腔的宜黄戏班而作。所以明代人关于戏曲曲律曲韵的论争与批评,其实是在不同的标准下展开的。如果不明其间的实质差异,单就字面而论,是不能得出一个公允的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