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寓言源远流长,历史悠久,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有其重要地位,在世界寓言史上也有显著地位。中国、希腊和印度被世界文坛公认为寓言的三大发祥地。 自先秦到清末,有许多寓言作品问世并产生深刻的影响。但被今人称为“先秦寓言”的一大批作品,在当时既没有独立成篇的作品存在,也没有“寓言”这种专门文体和称谓。“先秦寓言”于先秦“诸子散文”是一种寄生关系,“先秦寓言”仅是诸子散文中进行说理论辩的例证。最早出现在《庄子·寓言》中的“寓言”一词,仅指文章语言的一种表达方式。“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寓言十九,藉外论之。”《释文》:“寓,寄也。以人不信己,故托之他人,十言而九见信也。”庄子所说的“寓言”,是假托别人所说的话,即寄托之言。目的是为了取得十言九信的效果。庄子并没有将“寓言”视为一种文章体裁,也没意识到“寓言”是可以发展为一种独立成篇的文章体裁。然而,《庄子》中大量“藉外论之”的“寓言”就其本身的内容及特征来看,已是今人所称谓的寓言,如《鲲鹏与斥
》、《庖丁解牛》、《东施效矉》、《埳井之蛙》等等。 纵观两千多年来的文学作品,寓言虽然客观存在,但从先秦到清末,寓言都不是以寓言的称谓出现的。《韩非子》大量的寓言被集中在《说林》和《储说》里,称之为“说”。刘向在《别录》里称“寓言”为“偶言”,认为“偶言者,作人姓名,便相与语”。刘勰在《文心雕龙》里,把“一鸣惊人”、“海大鱼”等寓言归进“谐隐”一类,将“愚公移山”归于“踳駮”类中,在他看来,“寓言”当为“谲譬以指事”的“隐言”。魏晋南北朝时代,人们将古印度佛教经典中的寓言翻译为“譬喻”,如《百喻经》、《杂譬喻经》、《众经撰杂譬喻》等等。唐宋及以后历代的寓言,也多被作者名之为“说”、“戒”、“言”等等。《伊索寓言》在明末传入中国时,其译本被称为《况义》。历代寓言不仅没有统一的称谓,作为独立的文学品种也为时较晚。唐以前的寓言都夹杂在散文、笔记和其它典籍之中,到柳宗元写出《三戒》,中国寓言史上才第一次出现自标篇名、独立成篇的寓言作品,而作者及时人仍未将《三戒》称之为寓言。唐代及唐以后历代寓言作品,也依然有不少融合在其他体裁的文章中。中国古代只有一部以寓言称之的书,那就是唐代张太玄的《平台百一寓言》三卷。此书在《旧唐书·经籍志》及《新唐书·艺文志》上都有记载,但可惜早已失传,是否为今人所谓的寓言,已无据可考。今天还能见到的最早寓言专集当属《艾子杂说》,此书被前人题为苏轼所撰。此书也未被冠以寓言之名。鉴于以上这些情况,古人未曾为寓言这种文学体裁统一定名,并确定其概念,这就自然影响到文人对寓言的归类结集。从先秦到清代竟没有一本断代的或跨代的寓言专集,更没有一部寓言专史或一部寓言专论。直到1917年,才出现中国古代寓言的最早选本《中国寓言(初编)》,此书为茅盾(沈德鸿)先生编辑,内容仅限秦汉时代的寓言。在中国,把历代名称繁多的寓言作品统一名为寓言,其时当不会早于本世纪初。我国第一部研究寓言的专著《中国寓言研究》(胡怀琛著),是在1930年才出版的,第一部寓言专史《中国古代寓言史》(陈蒲清先生著),则出现在本世纪80年代初。 寓言称谓的确立及主体的定位、寓言作品的集成、寓言史的梳理、寓言理论的研究,比起寓言的产生和成熟都大大滞后,这对后世辨识、钩沉和整理古代寓言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从本世纪已整理出版的断代寓言专集和历代寓言总集来看,整理者辨识的标准不尽统一。有的认为寓言几乎包括一切文体中有寓意的作品,如把《易经》中的某些带比喻的爻辞,从《诗经》到近代诗歌中的禽言诗,史籍中带有比喻性的传说人物故事,以及带有寓意的一些传记、杂文、志怪小说、笔记小说等,都当作寓言选进专集。有的则选文过窄,将一些属于寓言的作品排斥或遗漏在外。要对历代名副其实的寓言作品进行整理编选,就应对寓言这种文学体裁的概念有一个科学的认定。《辞海》对寓言这一概念的界说是比较科学、准确的:寓言是“文学作品的一种体裁。是带有劝喻或讽刺的故事。其结构大多简短,主人公可以是人,可以是有生物,也可以是无生物。主题多是借此喻彼,借远喻近,借古喻今,借小喻大,寓较深的道理于简单的故事之中。如古希腊《伊索寓言》。中国春秋战国时代,寓言已经盛行,如《庄子》和《韩非子》等著作中都有不少寓言。”这个界说包含了以下几层意思: 第一,寓言作品是带有劝喻或讽刺的故事,而不是一般褒贬是非善恶的故事;要求有故事,就不仅是一般的、抽象的比喻或格言、警句式的议论。 第二,寓言故事的情节,一般都比较简单,人物关系或拟人关系也较单纯,不需要错综复杂的结构形式。 第三,寓言故事的主人公既可是人,又可是有生物和无生物,这反映出寓言虚构性的特点。 第四,寓言的主题(寓意)表现离不开借喻这种形式,需以故事为喻体,以寓意为本体。寓言的故事作为喻体有情节,而一般比喻没有情节。寓言故事和一般故事的差别,就在于前者有比喻寄托,后者没有。 单独以上面哪一条去作为辨识的标准,都难准确地界定寓言,但从四个方面去衡量,就能比较客观地把握住认定寓言的标准,从而为整理和研究古代寓言提供了依据。 中国古代寓言的遗产十分丰富,寓言的产生和发展演变经历了漫长曲折的过程。中国寓言的孕育始于何时,因其起源于民间而难以查考。寓言理论界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有两种。一种意见以严北溟先生为代表,认为中国寓言萌芽于公元前11世纪的殷周之际。他认为《周易》中的某些爻辞,如“羝羊触藩”、“困石据蒺”、“窒井碎瓶”等等,“将它们看作古代哲学寓言故事的权舆,不算过份。可以说,我国古代哲学寓言故事初具雏形的时期,是在三千多年前,较公元前六世纪古希腊伊索寓言产生的年代,还要早过五百多年。”(《中国古代哲学寓言故事选·序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另一种是以公木、陈蒲清先生为代表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寓言萌芽于公元前6世纪的春秋末期,将《左传》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7年)的“牵牛蹊人是田”、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的“老人结草”、昭公二二年(公元520年)的“雄鸡自断其尾”等作为中国寓言形成雏形之依据。陈蒲清先生对前一种意见持不赞成态度。他在《中国古代寓言史》(湖南出版社1983年版)中指出:“我们认为,这些爻辞还只是一种比喻,没有什么情节。前者以公羊撞在篱笆上,不能进退,比喻人们一时的艰难处境;后者连用三个堡喻,形容人们的困境。这类爻辞在《易》中并不罕妓,把它们作为寓言是不够恰当的。”他认为“老人结草”应为中国古代最早的寓言。其理由是,宣公十五年“魏颗嫁父妾”(即“老人结草”)显然不是史实而是传说,具有较强的寓言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