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18)05-0081-09 一、问题的提出 19世纪前后是欧洲大学从古典走向现代的重大变革时期,也是欧洲精英大学体系产生重大分化的时期,即从中世纪大学体系分化为现代的以德法为代表的欧陆体系与以英国为代表的盎格鲁—撒克逊体系,而在欧陆内部又存在德国和法国精英大学体系的分化。从组织学的视角看,19世纪的大学体系分化具有双重历史意义:第一,奠定了欧洲精英大学的基本格局与组织模式,并延续至今,如德国的柏林大学、法国的巴黎大学和高等专科学校体系,英国的牛津和剑桥(简称“牛桥”)体系;第二,它产生了广泛的世界性影响,甚至可以说,两大体系构成了世界精英高等教育组织体系的基本模式,其余大学是在这两大体系基础上的模仿、修补与创新。①而这两大体系的重大区别之一,就是对古典文理学院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②在法国,巴黎大学的艺学院被“革命”摧毁,大革命之后法国高等教育的改革者以“文理学院”的形式重建艺学院的努力一直没有成功;在德国,哲学院则被现代科学专业教育的组织所不断蚕食,最终被分解;而英国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图景:现代专业教育在进入古典大学之时遭遇古典自由教育和寄宿文理学院的抵抗,而直到20世纪早期,英国的牛桥两所古典大学才完成了现代化的转向,并形成了寄宿文理学院与专业院系共存的局面。因此,本文以欧洲两大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等教育体系为例,提出这一问题:同源于中世纪巴黎大学的文理学院,在现代化过程中为何遭遇了欧陆和英国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二、文献述评 这一部分试图从中西学界的相关研究中梳理与抽取出一条与核心问题紧密关联的文献脉络。阿伦·阿维拉姆和梅尔茨等人在理念层面进行了自由教育观念的国别研究,指出了自由教育观念在不同国家的差异。阿维拉姆首先比较了德国和法国的差异,他指出19世纪德国大学自由教育中“研究”的概念与现代科学与实证主义支配的研究概念不同,它反映的是新人文主义者的学术观,是基于理解自身与其他文化的努力,与个体的自我认识、自我实现过程相关。而大革命后的法国高等教育则是真正的实证主义科学概念,且大学目标、研究方法与社会需求相符合。然后他又对比了英国和德国,认为英国大学传统的自由教育与19世纪德国新人文主义具有本质不同。在英国的自由教育概念中,个体根据明确的培养模式接受所谓“绅士”教育,个体在自由教育中扮演消极角色,他必须内化文化的基本结构并据此形塑自己的生活和观念。相比之下,在德国新人文主义的概念中,目标并未预先设定,教育是个体自我设计的过程,自由教育培养学生通过学术创新达到修养。③而本—戴维、威廉·克拉克等人则在组织层面进行了论述,根据本—戴维的国际比较研究,哲学院的变革主要源于大学外部所形成的“分权化竞争”市场,大学问现代科学研究的市场竞争导致学科分化,瓦解了哲学院的统一建制④;威廉·克拉克则在本—戴维的分析范式与框架中进行了更加微观的历史比较分析,他把后者的解释路径进一步提炼为“管理资本主义”,其核心观点是专业化的官僚体制和管理资本主义的兴起是现代专业教育和学术制度取代古典自由教育组织的核心机制。⑤国内学者余东升等人则基于本—戴维和伯顿·克拉克等人的研究明确提出了文理学院在现代大学中的命运差异问题,并从传统组织学的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解释,认为英美大学在变革时代对组织结构进行了重新设计与塑造,从正式结构上保障了自由教育与文理学院对现代大学的兼容。⑥但该研究没有将文理学院进一步作为一种制度来分析,因而对这一问题的挖掘和阐释仍有延展空间。在这项研究的后续发展中,研究者在解释美国文理学院的演变时认为,殖民地时期的古典文理学院之所以能够融入现代大学,不仅仅是在组织结构上进行了创新,更是因为它具有与制度环境相容的合法性身份,即它是贵族与精英通过自由教育进行再生产的教育结构,是一种制度化的存在。⑦ 总体而言,这些研究存在两个基本缺陷:第一,依赖于传统的制度分析特别是历史制度主义的思路,将文理学院的变革主要归于外部动因,强调外部制度环境的变化对于组织变革的决定性意义。这一分析路径无法很好地解释变革的差异,即文理学院的演变为什么存在欧陆和英国的差异?而欧陆内部为什么又存在德国和法国的差异?法国巴黎大学体系重建文理学院的努力为什么最终走向失败?这些差异实际上都是由制度内部要素相互作用的不同方式导致的。第二,更多地将文理学院看做一种组织,而未看做一种制度。把文理学院看做一种组织,能够解释现代大学是如何通过组织结构变革或纳入或拒斥自由教育和文理学院的。但其不足在于,传统的组织理论过于重视组织的正式结构,它无法面对组织正式结构的无效性问题,即不能很好地解释即便存在文理学院这样的实体,但自由教育或通识教育依然难以有效实施这一现象。 三、分析框架:两种制度逻辑的对抗 组织社会学家理查德·斯科特将制度分为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三种表现形式和基础要素,其中,组织分析的制度学派特别强调第三类要素,认为它构成了“关于社会实在的性质的共同理解,以及建构意义的认知框架”⑧,本研究主要在组织分析的制度学派的意义上理解制度和制度化,将文理学院和精英大学体系看做一种制度。具体到内容上,欧洲大学的古今演变之际,自由教育和现代专业教育构成一组主要矛盾,它们对应两套不同的制度逻辑和要素组合。在古典大学中,自由教育的制度逻辑占据主导地位:自由教育是制度化的大学体系的核心,人们对于大学的文化—认知是由自由教育所塑造的;反映在规范性要素层面,自由教育具有浓厚的德性意义,大学在育人上的价值观念是培养有教养的贵族,即认为大学是对学生进行心智训练与品格塑造,从而培养有古典教养的人,而这些人构成了国家统治阶层;在规制层面体现为围绕自由教育形成的结构,即以文理学院为核心的组织正式结构。而在欧陆现代研究型大学,专业教育的制度逻辑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对于大学的文化—认知是由学术性专业教育(德国)或职业性专业教育(法国)所塑造的;反映在规范性要素上,社会对大学的期望就是培养专业化的学术研究人才和社会职业的专业从业者;在规制层面则体现为围绕专业教育形成的大学组织结构,即以实验室、研究所或专业院系为主体的松散联合的结构。文理学院在欧陆与英国的不同命运,是因为他们对这两种制度逻辑和要素的处理方式不同。而演变的结果,最终还是要看这些要素与制度化的大学体系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