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18)06-0091-07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根据新的实践对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等各方面作出理论分析和政策指导,以利于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来华留学教育政策是教育政策的重要构成。对改革开放以来来华留学教育政策的演进与走向进行研究,对新时代更好地完善来华留学教育政策,做好来华留学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戴维·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分配。”[2](P129)哈罗德·拉斯韦尔与亚伯拉罕·卡普兰认为:“政策是一项包括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3](P71)詹姆斯·安德森认为:“政策是一个有目的的活动过程,而这些活动是由一个或一批行为者,为处理某一问题或有关事务而采取的。”[4](P4)陈孝彬等认为:“政策是指国家、政党等为实现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或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表现为一系列的纲领纲要、发展规划、法律条令、行政决议、措施方法等形式。”[5](P117)以上有关政策的含义虽然表述不一,但包含政策的基本内涵:政策的制定主体通常是政府、政党或某一组织;具有明确的目的、目标或方向,具有价值取向;是一个涵盖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等环节的过程。本文中,来华留学教育政策指党和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为推动来华留学教育发展而直接或间接作出的制度安排和规范,表现为法律法规、规划纲要、行动计划、部门规章以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等。本文拟在阐述来华留学教育政策演进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来华留学教育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政策的未来走向提出建议。 一、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华留学教育政策的演进过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来华留学教育事业得到恢复和发展。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需要,来华留学教育政策不断调整、发展和提升。 1979年5月,教育部、外交部、文化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外国留学生工作试行条例(修订稿)》,对“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来华留学教育政策进行了修正,将来华留学教育政策调整为“为加速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6](P892) 自198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来华留学生可以依法申请学位,为授予来华留学生学位提供了法规依据。 1985年10月,经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外交部、文化部、公安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强调了来华留学教育对我国与世界各国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济贸易合作”的促进作用。[6](P910) 原国家教委于1989年6月发布的《关于招收自费外国来华留学生的有关规定》将招收自费留学生的审批权下放到了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扩大了接收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的范围,同时,赋予了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的权利,为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国际学生流动市场,真正实现来华留学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于2000年1月发布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既是对改革开放后来华留学教育政策调整及管理工作实践的系统总结,更是对进入新世纪发展来华留学教育的前瞻性、制度性安排。在高等学校来华留学教育管理体制上,该文件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与高等学校的职责权限,较之前的规定进一步扩大了高等学校在来华留学生招生与管理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发布实施。《纲要》要求“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7] 2010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留学中国计划》是我国在来华留学教育方面的第一个战略性指导计划,它的出台适应了新的形势下发展来华留学教育事业的迫切和长远需要,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战略意义。 2016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留学事业发展,提高留学教育质量”,并且提出“优化来华留学生源国别、专业布局,加大品牌专业和品牌课程建设力度,构建来华留学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打造‘留学中国’品牌”等具体举措。[8] 2017年7月施行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对新形势下来华国际学生的招收、培养与管理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高等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 二、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华留学教育政策演进的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来华留学教育工作方针经历了从“学习上严格要求,认真帮助;生活上适当照顾,严肃管理”到“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再到“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转变,我国对来华留学教育的认识逐步深化,来华留学教育政策亦逐步走向成熟。整体上看,来华留学教育政策在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演进中呈现出以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