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1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214(2018)05-0055-10 从19世纪初格林兄弟开始,民俗学家就开始了对传说的分类工作。格林兄弟把他们搜集到的日耳曼传说分为三类,包括历史传说、神话或魔鬼传说、起源或解释性传说,认为传说带有史实性(hisitoricity)的特征。①到了20世纪,欧洲民俗学者在传说与历史的关系这一维度之外,开拓出了传说与信仰、传说讲述中集体因素和个人因素等等不同的研究方向,进而又提出了各种不同的传说亚体裁(sub-genres)。其标准不再仅仅是依照内容,也以讲述者的态度与叙事风格为标准进行分类,在这样新的研究范式的刺激下,那一时期的传说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这个新颖的体系中,有一个概念非常重要,那就是“神奇记忆(memorate)”②。 一、Memorate概念的提出 1934年,瑞典学者卡尔·威廉·冯·西多提出了一个有关传说的概念“神奇记忆”。这一概念具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字面的含义,memorate来自于拉丁语memoratum,是“记忆”(remembered)的意思;二是词的意指意义,指一种经验的叙事,它是对个体(非本人)或叙事者本人所经历的、与他关系密切的超自然现象的一种描述,“有关人们自己纯粹个人经验的叙事”。③ 冯·西多对传说的分类分两步进行。在之前于1931年所发表的论文《关于民间传说》(“Om folkets
”)中,他以内容为标准把传说分成了5类:记忆(纪念)性传说(memorial legend)、起源传说(legend of origin)、(宗教)见证性传说(witness legend)、家庭或家族传说(family legend)、英雄传说(hero legend)。接下来在1934年的文章《散体民间文学的分类》(“Kategorien der Prosa-Volksdichtung”)中,冯·西多的分类标准有了较大的变化,他根据传说的不同属性对其进行了层级化的分类(见表1):④
第一层级是传说(legend)与神奇记忆⑤。接下来在第二层级里,冯·西多把传说按照不同的结构分为编年录式的、单情节传说以及多情节传说。第三层级就是1931年传说分类体系中的五种分类,前三者是单情节的,后两者是多情节的。编年录处理各种主题,例如古代某个国王的生平,并且总是和各种各样的传说连在一起,没有三级细分。第四个层级是对起源传说与(宗教)见证传说的细分。起源传说又被分为有关行为的传说(action fabulate)与有关原因/动机的虚构性传说(motival fiction);见证传说被改造为虚构性见证传说(witness legend fabulate),分为信仰传说(belief fabulate)、名人传说(person fabulate)以及滑稽传说(jocular fabulate)。 冯·西多在1934年的文章中提出了两个全新的概念,用以增加他分类的复杂性。那就是“memorate”与“fabulate”(词根为fabula,有虚构、故事的意思)。前面已经介绍了“神奇记忆(memorate)”的基本定义,在冯·西多新的分类体系中,“神奇记忆”被拿来与传说(legend)对比,其差别在于个体经验与集体经验的不同。但是,二者的区分也不是绝对的。例如memorate虽然发生于个人叙事,列在第一层级,但它可能会进入到第三层“记忆(纪念)性传说”(memorial legend)的讲述中去。 对于fabulate,冯·西多是这样看的:“那些被严格地(properly)称作短的、单一情节的传说,它是真实的、建立在实际正在发生以及可被观察的因素基础之上的故事,不过在这个真实的背景之上却常常被人们虚构的想象所变形。我建议叫这些传说(sagns)为虚构传说(fabulate)。它分为三种,有关信仰的虚构传说(belief fabulate),它与大众信仰相关,也经常和人、客观物等等有关,信仰充当了一种力图肯定故事真实性动机的判断准则。还有玩笑或滑稽的虚构传说(jocular fabulate),例如在安蒂·阿尔奈《民间故事类型》中的‘愚蠢魔鬼故事’。另外就是名人虚构传说(person fabulate),这些故事与那些确定的、有名的人连在一起,有时他们会扩展成为系列的虚构传说。虚构传说中最大的一类是起源传说,他们在特征上是虚构的,我把它们分成两类:第一种起源虚构传说为(语法上)‘富于叙述能力的’(narrative,adj),而其他一些,‘断言式的’(assertive),我称其为‘虚构原因的’。前一种起源虚构传说可划分为有关动物起源的寓言——我把阿尔奈的2型故事‘钓鱼的尾巴’作为例子;以及‘模仿’(传说),它是建立在对动物声音的模仿基础上的虚构传说。”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