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時間軸綫①上的“東方專制主義”,乃是在古代到現代的時間綿延上對“東方專制主義”做出的關聯性審視:如果說“東方專制主義”僅僅是在東西方國家政體類型學的特定比較意義上做出的斷定,那它就屬於斷定者個人的學術意見而已;如果這一概念是對東方政治的總體無遺的歸納,那麼它的疏漏更是在所難免。但假如這一概念是為了凸顯東西方政制從古至今某種一以貫之的特點,并將之作為一個有條件的定義,也許可以獲得某種確證理由。但從時間軸綫上看東方、尤其是中國政制的特點,總不免一種簡單化的質疑。因為除開時間軸綫的眼光,至少還存在一種空間結構變化的視角。從後者論,東西方政治都存在一種不同於時間軸綫上呈現的政制連續性,而在空間上凸顯的傳統斷裂性與現代突變性的結構轉化。這是一種物理時間與社會時間交叠的時空結構中的認知。有必要從兩種交叠視角審視東西方政制的發展,從而保證相關理解的恰切性。 一 東方政體的西方定見 “東方專制主義”是近代以來西方學者趨同的,對東方國家、尤其是中國古代國家做出的政治形態或政體類型的歸納。②論者通常提到的這些學者,主要包括持自由主義立場的孟德斯鳩,國家主義立場的黑格爾,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馬克思,以及西方馬克思主義的前期人物、後來成為冷戰鬥士的魏特夫。這些學者基本認定,東方國家、尤其是中國政體,是屬於一種“東方專制主義”的政體類型。 孟德斯鳩承續亞里士多德的政體分類學。在一般類型學的意義上將政體區分為民主制、貴族制與君主制。當君主權力不受有效約束的時候,就成為專制政體。如果說前三種政體是依據亞里士多德按照統治人數多少做出的政體區分的話,民主(共和)政體與專制政體的比較區分,則是按照權力是否受到約束做出的劃分。不受約束的君主政體就是專制政體,民主政體中權力則受到大多數人的約束。在孟德斯鳩看來,儘管歐洲歷史上存在過上述三種政體,換言之,歐洲并沒有完全免於專制政體的暴政,但歐洲對自由精神的追尋,成就了“歐洲的自由”模式;但亞洲長期處在君主專制政體中,因此成為一個與歐洲鮮明對比的“亞洲的奴役”模式。③“在亞洲,人們時常看到一些大帝國;這種大帝國在歐洲是絕對不能存在的。這是因為我們所知道的亞洲有較大的平原;海洋所劃分出來的區域廣闊得多;而且它的位置偏南,水泉比較容易涸竭;山岳積雪較少;河流不那麼寬,給人的障礙較少。在亞洲,權力就不能不老是專制的了。因為如果奴役的統治下是殘酷的話,便要迅速形成一種割據的局面,這和地理的性質是不能相容的。在歐洲,天然的區域劃分形成了許多不大不小的國家。在這些國家裏,法治和保國不是格格不相入的;不,法治是很有利於保國的;所以沒有法治,國家便將腐化墮落,而和一切鄰邦都不能相比。這就是愛好自由的特性之所以形成;因為有這種特性,所以除了通過商業的規律與利益而外,每一個地方都極不容易徵服,極不容易向外力屈服。反之,一種奴隸的思想統治着亞洲;而且從來沒有離開過亞洲。在那個地方的一切歷史裏,是連一段表現自由精神的記錄都不可能找到的。那裏,除了極端的奴役而外,我們將永遠看不見任何其他東西。”④孟德斯鳩這段話說得真是決絕:這是從此較政體視角給出的、最明快的東西方政體及其差異導因的歸納——除開結論的斬釘截鐵外,更是在地理、氣候、國家規模、政制選擇和國家間關係等方面給出了綜合解釋。 孟德斯鳩將中國視為亞洲專制主義國家的代表。在中國,禮教起着法律的作用,維持着社會的穩定與不變。“在專制的國家,每一個人都是既居人上又居人下,既以專制權力壓迫人又受着專制權力的壓迫。那裏人們的交往就少於那些自由存在於社會各階層的國家。因此專制國家的禮儀和風俗就較少改變。風俗較為固定,所以就近似法律。因此,在這樣一個國家,君主或立法者比世界上的任何國家都應當少去更動風俗和禮儀。”⑤直接落實到中國古代政體來看,其結構特徵便是專制政體無疑,“中國是一個專制的國家,它的原則是恐怖。在最初的那些朝代,疆域沒有這麼遼闊,政府的專制的精神也許稍為差些;但是今天的情况卻正相反。”⑥專制的目的性再簡單不過,“中國的立法者主要的目標,是要使他們的人民能夠平靜地生活。”⑦與此同時,由道德混生的禮教成功整合社會秩序之時,禮教的宣傳教育便大暢其行。一旦崇信以刑治國的君主維持不了這樣的局面,人們就會喪失道德感,禮教政體便會被抛棄,道德便普遍淪喪,國家便陷入無政府狀態,革命隨之爆發。⑧ 孟德斯鳩似乎把中國當作專制主義政體的典型。從更為完整的視角看,似乎又未必。至少他對中國專制主義這一斷定是遲疑的。他說,“中國的政體是一個混合政體,因其君主擁有廣泛權力而具有許多專制主義因素,因其監察制度進而建立在父愛和敬老基礎之上的美德而具有一些共和政體因素,因其固定不變的法律和規範有序的法庭,視堅忍不拔和冒險說真話的精神為榮耀,而具有一些君主政體因素。這三種因素都不占強勢地位,源自氣候條件的某些原因使中國得以長期存在。如果說,疆域之大使中國是一個專制政體國家,那麼,它或許就是所有專制政體中之最佳者。”⑨可見,孟德斯鳩對中國專制主義政體的歸納,并不是那麼剛性不變的,而是頗帶猶疑的。這也許是他借助於傳教士的中國記錄了解中國而必然表現出來的特徵。但孟德斯鳩對中國政體專制性、反自由特徵的歸納,確實存在由此否定中國政體形式的顯在與潜在意欲。 其後的黑格爾,也在比較歷史與哲學的視角,對中國古代政體類型進行了論述。黑格爾設定世界歷史就是一部自由精神的發展史。“世界歷史是理性各環節從精神的自由的概念中引出的必然發展,從而也是精神的自我意識和自由的必然發展。這種發展就是普遍精神的解釋和實現。”⑩為此他提出世界歷史王國中自我意識形成的四個原則,一是精神在最初作為直接的啟示中,以實體性精神的形態為原則,其為同一性的形態,個別性沉沒在它的本質中,沒有得到獨立存在的權利;二是這種精神既是積極的內容和充實,又是精神的活的形式的、自為的存在,其原則是美的倫理性的個體性。三是能認識的自為的存在在自身中深入,達到抽象的普遍性,并形成同一過程中被精神委棄的、客觀世界的無限對立面;四是精神與客觀性融成一片,回復到最初實體性的精神,即從無限對立那裏返回的精神,它產生和認識它的真理,即思想和合乎規律的現實世界。基於這四個原則,黑格爾將世界歷史分為四種王國。一是東方王國。這個王國“是從家長制的自然政體中產生的,內部還沒有分裂的、實體性的世界觀,依照這種世界觀,塵世政府就是神權政治,統治者也就是高級僧侶或上帝;國家制度和立法同時是宗教,而宗教和道德戒律,或更確切些說,習俗,也同時是國家法律和自然法。個別人格在這莊嚴的整體中毫無權利,沒沒無聞。外部自然界或者是直接的神物,或者是神的飾物,而現實的歷史則是詩篇。朝着風俗習慣、政府國家等不同方面發展起來的差別,不是成為法律,而成為在簡單習俗中笨重的、繁瑣的、迷信的禮儀,成為個人權力的人性統治的偶然事件,至於等級劃分則成為自然凝固起來的世襲種姓。因此在東方國家,其內部沒有固定的東西,範式固定的東西都已成為化石了;只有在它的對外運動中,它才有生氣,而這種運動也會成為原始的怒吼與破壞。它的內部安靜是一種私生活的安靜,在衰弱疲憊中沉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