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049(2018)09-0035-12 在美国的众多亚太盟友中,日本与澳大利亚分别位于南北两翼,被视作美国亚太战略的“双锚”,对维持其主导下的亚太安全格局意义重大。在冷战时期,美国视日本为遏制共产主义的“桥头堡”和“防波堤”,希望澳大利亚和日本在太平洋南北间遥相呼应,共同遏制共产主义。①由于美国的推动,日澳两国也由“二战”时的敌对关系转化为间接盟友。尽管如此,由于痛苦的战争记忆,澳大利亚对日本一直有所戒惧,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两国安全合作关系发展较为缓慢。冷战结束以后,由于国际格局的骤变、美国亚太战略调整等原因,日澳关系逐渐升温,在安全领域的合作日益密切。其中,两国海洋安全合作上升势头尤甚,已成为亚太地区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在梳理日澳海洋安全合作历史演进过程的基础上,将对推进两国合作的主要动因进行剖析,并就两国合作前景做出研判。 一、日澳海洋安全合作的历史演进 1.1 日澳海洋安全合作的源起 回顾百余年的日澳关系史,可发现两国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合作伙伴,反而是敌对痕迹更为深刻。自日本近代出现“南进”的对外扩张思潮以后,澳大利亚及其周边的南太平洋地区就成了日本觊觎之地。德川幕府末年,“海外雄飞论”流行于日本,其代表人物佐藤信渊提出日本北侵、南进两大扩张方向。②北进主要指向中国东北地区,而南进的地理范围则涵盖了现今东南亚与大洋洲的大部分区域。佐藤信渊曾宣称,皇国应“攻取吕宋、巴剌卧亚,以此二地为图南之基,进而出舶,经营爪哇、渤泥以南诸岛,或结和亲以收互市之利,或遣舟师以兼其弱,于其要害之地置兵卒,更张国威”。③可以说,自佐藤信渊“南进论”提出之日起,日本与澳大利亚就埋下了冲突的种子。其后,到“二战”前夕为止的几十年时间里,日本南进政策在副岛种臣、佐藤铁太郎、山本权兵未、加藤宽治等海权论者的倡导下日趋成熟。20世纪30年代中期,南进政策不但在日本海军内部,也在日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拥有了广泛的市场。④南进政策拥护者主张,帝国有三条生命线,第一条是中国东北,第二条是内南洋,第三条是外南洋;中国东北与内南洋已经在握,下一步该是夺占外南洋了。⑤此处,内南洋指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与加罗林群岛;而外南洋则囊括了内南洋以外、含澳大利亚在内的广大西、南太平洋地区。“二战”爆发后,日本除了明确将澳大利亚划入“大东亚共荣圈”,还在1941年侵占了东南亚之后,与澳大利亚在新不列颠岛(今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属岛拉包尔兵戎相见,使澳军遭受了重大伤亡。此外,日军于1942年、1943年对达尔文港等地进行了多次空袭,给澳大利亚普通民众留下了痛苦的战争记忆。因此,近代以来,除了英日同盟时期⑥,日本在理论与实践上一直将澳大利亚作为侵略对象,两国关系基本以敌对为主。 “二战”结束以后,日澳都被纳入美国主导的亚太安全体系中,两国关系也完成了由敌国到间接盟友的重要转换。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战后初期日澳关系颇为紧张。其后,由于需要共同遏制苏联,两国关系逐渐破冰,在周边安全与地区安全框架等问题上,进行了沟通与合作。⑦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澳关系进一步改善,两国于1976年正式签订《友好合作基本条约》,为彼此安全合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背景。⑧不过,此时两国安全合作以情报交换为主,海洋安全合作尚且未正式展开。从严格意义上来看,日澳海洋安全合作发端于冷战结束以后。澳大利亚国防部副部长保罗·迪布(Paul Dibb)于1990年3月访日、同年5月日本防卫厅长官石川要三回访成为两国加强政治、安全关系的明显信号。⑨1996年2月,日澳举行了首次“政治与军事对话”会议,并确定其为年度磋商机制,推动双边关系向合作化、机制化方向迈进。⑩2002年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访澳,两国宣布将建立“创新型伙伴关系”,明确了两国将进一步促进反恐、海洋等领域的安全合作。应当说,冷战结束后至21世纪初,在数次高官互访的推动下,日澳海洋安全合作逐步展开。然而,两国初始阶段的合作尚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其一,这一时期两国海洋安全多为配合两国东帝汶维和、陆上打击恐怖主义的需要,合作深度与广度都较为有限;其二,除了“政治与军事对话”会议,两国间缺乏专门的安全合作机制,这也抑制了日澳海洋安全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1.2 新时期日澳海洋安全合作的若干进展 2007年3月签署的《日澳安全保障共同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为日本战后与美国以外的国家签署的首个安保宣言,对日澳海洋安全合作的深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该宣言提出,日澳应在美日澳三边以及东盟地区论坛(ARF)、东亚峰会(EAS)等多边框架下强化安全合作;强调两国应强化技术、情报交流,建立外交与国防部长、实务对话机制;在具体合作领域中,明确了海洋安全等为两国重点合作领域。(11)《宣言》的出台主要有以下意义。首先,将海洋安全升格为日澳重点安全合作领域,为两国深化合作确定了政治基础;其次,从《宣言》的表述可发现,在强调美日澳三边及其他亚太多边机制的同时,凸显了日澳双边合作的独立性与重要性,表明了两国合作在彼此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显著上升;最后,《宣言》在安全合作机制建设、合作领域上有清晰的规划,指明了日澳双边合作的具体路径。《宣言》出台十年来,日澳海洋安全合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主要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